DB21/T 3518-2021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审查技术规程

DB21/T 3518-2021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Design Review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518-2021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1-30
实施日期
2021-12-30
发布单位/组织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10.30

CCSP01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518-2021

备案号JXXXX-XXXX

———————————————————————————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审查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DesignReview

ofBuildingInformationModel

2021-11-30发布2021-12-30实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地方标准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审查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DesignReview

ofBuildingInformationModel

DB21/T3518-2021

备案号JXXXX-XXXX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1年12月30日

2021沈阳

2

此页为规程发布的政府文件

前言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辽宁省地方

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辽市监发[2020]28号)的要求,由中国

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本规程。

本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先

进工作经验及其他相关标准,在总结辽宁省BIM正向设计及具体

工程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信息模型审查准备;5信息模型审查要点。

本规程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东

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

号;联系电话:024-23447652。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

街65号;联系电话:024-81978363,电子邮箱:bimyfzx@126.com,

邮编:110006。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北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南建设(沈阳)建筑产业有限公司

沈阳东建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1

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

中心

辽宁盛合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辽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精简识别(辽宁)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盛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任炳文曹辉陈勇周军旗

梁峰王志博丁一明张铭

李美衡张伟孙浩刘亚楠

王楠杨德福秦文肖震北

万超于瑞云张德海刘欣

陆耀法张馗高明孙鑫

邵筱梅孙绍桐张观宏陈立男

袁明侃王磊宋建辉杨照宇

张庆义孙涛田富海张汪洋

李梅姜雄基

主要审查人员:魏来王海山张义斌郝建军

谢春涛王士伟姜立军商永昌

谷海龙

2

目次

1总则.............................................4

2术语.............................................5

3基本规定..........................................7

4建筑信息模型审查准备.............................11

4.1一般规定......................................11

4.2文档组织......................................13

4.3模型表达......................................16

5建筑信息模型审查要点.............................21

5.1一般规定......................................21

5.2项目级模型审查内容............................21

5.3功能级模型审查内容............................22

5.4构件级模型审查内容............................22

附录A设计成果审查文档清单附表.....................26

附录B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附表.................27

附录C系统分类....................................30

附录D建筑工程施工图建筑信息模型精细度.............36

附录E建筑工程施工图项目级模型单元属性.............44

本规程用词说明.....................................49

引用标准名录.......................................50

条文说明...........................................51

3

1总则

1.0.1为落实辽宁省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推动建筑信息模

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技术应用,促进辽宁省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推广,提高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水平,支撑工

程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实施,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对

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的审查。

1.0.3辽宁省建筑信息模型审查,除应遵循本规程外,尚应符合

国家、行业和辽宁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

2术语

2.0.1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BIM模型)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

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

BIM模型)。

2.0.2建筑信息模型软件BIMsoftware

对建筑信息模型进行创建、使用、管理的软件。简称BIM

软件。

2.0.3设计信息designinformation

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所形成的描述建筑(物理实体)本体特征

的信息集合。

2.0.4设计阶段designphases

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之前,根据基本建设程序而划分的重要设

计交付过程分划。

2.0.5工程对象engineeringobject

构成建筑工程的建筑物、系统、设施、设备、零件等物理实

体的集合。

2.0.6模型单元modelunit

建筑信息模型中承载建筑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

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达。

2.0.7模型架构modelframework

组成建筑信息模型的各级模型单元之间组合和拆分等构成

关系。

2.0.8模型精细度levelofmodeldefinition

建筑信息模型中所容纳的模型单元丰富程度的衡量指标。

2.0.9几何表达精度levelofgeometricdetail

5

模型单元在视觉呈现时,几何表达真实性和精确性的衡量指

标。

2.0.10信息深度levelofinformationdetail

模型单元承载属性信息详细程度的衡量指标。

2.0.11定位基点positioningbasepoint

模型单元的空间定位特征点。

6

3基本规定

3.0.1BIM模型设计审查交付内容应包含:设计成果审查文档清

单、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

BIM模型、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文档等。

3.0.2设计成果审查文档清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3.0.3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3.0.4有助于BIM模型审查的其他成果文件(如分析报告、效果

图、分析图、虚拟漫游、动画等),可作为拓展交付物进行审查

交付。拓展交付物不作为BIM模型审查内容。

3.0.5提交审查的BIM模型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所提交的BIM

模型、文档、图纸应保持一致性。

3.0.6提交审查的BIM模型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交付。

3.0.7BIM模型创建、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信息

安全。

3.0.8BIM模型宜考虑BIM技术在工程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各专

业的应用。

3.0.9设计审查交付成果类型及格式应符合表3.0.9的规定。

表3.0.9设计审查交付成果类型及格式要求

成果类型格式要求内容要求

rvt、dgn、pln、cgr、应包含几何信息、属性信息和关

源格式

建筑信息模型CATpart、jws等系信息。

交换格式IFC等支持多专业、多软件数据交付

设计图纸pdf应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

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设计说明pdf

设计图纸包含直接由模型生

计算文档pdf成的图纸和常规二维图纸。

建筑信息模型

pdf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表

应用情况说明

执行计划pdf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

7

续表3.0.9设计审查交付成果类型及格式要求

成果类型格式要求内容要求

分析报告Pdf模拟分析报告、性能化分析报告

其他提交内容图片jpg、png、bmp等包含效果图、分析图等图示文件

视频mp4、avi、wmv等包括虚拟漫游、性能化分析动画

注:1.本表BIM模型源格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表内文件格式,如项目采用其他BIM设计

软件,应提供相应的BIM模型源格式文件;

2.项目中BIM模型源格式文件的软件版本应统一;

3.提交的BIM模型源格式文件应保证断网环境下可正常使用;

4.当提交BIM模型源格式文件时,应提交交换格式BIM模型。

5.当提交IFC等交换格式文件时,交换格式BIM模型中的几何数据、属性数据和关系

数据应与源格式BIM模型一致,且符合本规程“4建筑信息模型审查准备”规定。

3.0.10BIM模型单元应分级建立,可嵌套设置,分级应符合表

3.0.10的规定。

表3.0.10模型单元的分级

模型单元分级模型单元的分级

项目级模型单元承载项目、子项目或局部建筑信息

功能级模型单元承载完整功能的模块或空间信息

构件级模型单元承载单一的配件或产品信息

零件级模型单元承载从属于构件或产品的组成零件或安装零件信息

3.0.11除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另有规定外,BIM模型交付内

容应包含全部待审设计专业的BIM模型(建筑、结构、给水排水、

暖通、动力、电气、智能化、工艺、仪表、自控等)。各专业模

型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系统分级划分。机电专业模型单元的系统

分类宜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BIM模型中的各级系统未在附

录C中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添至对应级别系统内,并在建筑信息

模型应用情况说明中注明。

3.0.12项目的交付的各类文件命名应包含专业代码,专业代码

应符合表3.0.12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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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0.12专业代码

专业专业代码(中文)专业代码(英文)

规划规PL

总图总G

建筑建A

结构结S

给水排水水P

暖通暖M

电气电E

智能化讯T

动力动EP

消防消F

勘察勘V

室内装饰装I

景观园林园L

其他专业其他X

注:1.工业项目的工艺专业应根据项目需求进行配置,工艺各专业代码应另行定义且不

应与表3.0.12中专业代码重复。自定义的工艺专业代码应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

中明确。

2.项目中如含有表3.0.12中未列出专业,可自定义专业代码并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

说明中明确。

3.0.13BIM模型中模型单元应用应采用公制单位,详见附录

E.0.1。

3.0.14BIM模型中时间系统应采用公历纪元和北京时间。日期

和时间表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

期和时间表示法》GB/T7408相关规定。

3.0.15交付审查的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文档的内容除个

别专有名词或专业代码外,应使用简体中文。

3.0.16宜根据项目需求制定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

3.0.17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不作为BIM模型审查内容,

仅作为必要的项目描述性文件,辅助审查工作的开展。

3.0.18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应包含下列内容:

9

1项目概况,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简称、项目代码、项目类

型、规模、应用需求等信息;

2项目中所涉及的BIM模型属性信息命名、分类和编码,以

及所采用的标准名称和版本;

3BIM模型的模型精细度说明;当不同的模型单元具备不同

的建模精细度要求时,分项列出模型精细度;

4项目各参与方的协同方式、数据存储方式和访问方式、数

据访问权限;

5交付物类别及交付方式;

6软硬件工作环境,简要说明文件组织方式;

7非相关标准规定的自定义的内容。

3.0.19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对BIM模型精细度要求不应

低于本规程附录D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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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信息模型审查准备

4.1一般规定

4.1.1交付审查的BIM模型应包含几何信息、属性信息和关系信

息。

4.1.2BIM模型具有索引(或链接)关系时,应确保索引(或链

接)准确有效。

4.1.3工程项目需分区或分段建模时,除应提交各分区分段模型

外,还应提交独立的整合模型(可为链接方式)。整合模型中应

准确定位各区段模型相对位置。分区分段情况应在建筑信息模型

应用情况说明中明确。各分区分段BIM模型的轴网、标高应统一。

4.1.4单项工程的定位基点宜设置为横向与纵向起始轴网位于

首层建筑标高处的交点。当项目形体复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并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中说明。

4.1.5BIM模型应采用统一的地理空间参考系,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大地基准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或在项目建筑

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中明确定位基点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

系”相互转换关系;

2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或在项目建筑

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中明确定位基点与“1985年国家高程基

准”相互转换关系;

3BIM模型应真实反映正北方向。

4.1.6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编号宜符合表4.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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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6图纸编号

图纸编号图纸内容

000-029图纸目录、设计说明

030-059原理图、系统图

060-099勘察测绘图、总图、防火分区示意图、人防分区示意图

100-199平面图(项目级、功能级模型单元)

200-299立面图(项目级、功能级模型单元)

300-399剖面图(项目级、功能级模型单元)

400-499大比例模型视图(功能级模型单元或局部)

5000-5099建筑外围护系统模型视图(构件级模型单元)

5100-5199其他建筑构件系统模型视图(构件级模型单元)

5200-5299给水排水系统模型视图(构件级模型单元)

5300-5399暖通空调系统模型视图(构件级模型单元)

5400-5499电气系统模型视图(构件级模型单元)

5500-5599智能化系统模型视图(构件级模型单元)

5600-5699动力系统模型视图(构件级模型单元)

600-699(自定义)

700-799(自定义)

800-899建筑指标表、模型工程量清单等表格

900-999项目需求书、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工程建设审批等文档

注:1.图纸编号可根据实际需求扩充,并在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中说明;

2.项目局部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并提交BIM模型审查时,其图纸编号规则应与未

采用BIM技术的设计图纸一致。

4.1.7提交BIM模型设计审查的图纸应由模型中的视图、表格或

图像组合而成。表4.1.7中列举的图纸应直接从模型生成。

表4.1.7模型直接生成图纸类型

专业图纸类型

建筑专业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三维视图

结构专业结构平面布置图、三维视图

暖通空调专业平面图、剖面图、三维视图

动力专业平面图、剖面图

给水排水专业平面图、剖面图、三维视图

12

续表4.1.7模型直接生成图纸类型

专业图纸类型

电气专业桥架或路由平面图、三维视图

智能化专业桥架或路由平面图、三维视图

工艺专业(一般工业建筑)平面图、剖面图、三维视图

4.1.8设计图纸应根据工程图纸出版要求进行图纸表达。

4.1.9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计算文档的表达深度应符合现行《建

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

4.1.10当工程图纸电子文件中包含索引文档、多媒体或网页时,

应确保链接准确有效。

4.1.11设计说明的内容应与BIM模型的设计信息一致。

4.1.12设计分析计算文档应包含各专业及专项设计的计算书或

分析报告。

4.1.13设计分析计算文档应设首页、目录,内容要求完整连贯。

正文内容应反映全部计算内容。当某项内容篇幅较大时(如电算

结果),可列为附件。附件为正文的补充,附件位置应在正文中

索引。

4.1.14用于电算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

明中注明。

4.2文档组织

4.2.1交付审查的文件,应进行分类、分项整理。项目交付审查

的各类文件应汇总在独立的电子文件夹下。

4.2.2较大工程应分章节合并、整理成多个分册。

4.2.3模型文件的组织,应分别按照专业、分区、分层、分部位

的方式进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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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分析计算报告文件应按专业分类整

理,专业代码应符合本规程第3.0.12条相关规定。

4.2.4各类别的设计分析报告应独立编制,形成独立文件提交。

4.2.5设计分析计算需要采用实测的方式获得计算基础数据的,

宜提交选用数据原始文件。数据原始文件宜为源格式文件,并应

与相应设计分析计算文档保存于相同文件目录下。

4.2.6项目提交审查项目文件夹名称应由项目名称、提交时间依

次组成,并以半角下划线“_”隔开。提交时间格式应为

YYYY.MM.DD。

4.2.7电子文件夹的名称应由管理序号、内容简称依次组成,以

半角下划线“_”隔开,字段内部的词组宜以半角连字符“-”隔

开,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管理序号宜采用文件夹管理的顺序数字编码;

2内容简称应为文件夹内容特征的描述信息。

4.2.8项目交提交审查的项目文件夹架构宜按照表4.2.8执行。

4.2.9电子文件的名称宜由项目编号、项目简称、区段代码、专

业代码、描述等依次组成,以半角下划线“_”隔开,字段内部

的词组宜以半角连字符“-”隔开,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编号宜采用审查机构统一分发的工程项目编号;

2项目简称和区段代码宜采用识别项目的简要称号,可采

用英文或拼音;

3专业代码应符合表3.0.12中的规定,当涉及多专业时可

并列所涉及的专业。

例如:1项目编号为0001的XXX办公楼项目中,地上建筑的建筑

专业BIM模型名称应为“0001_XXX办公楼_20200315_DS_A”。

2项目编号为0001的XXX办公楼项目中,地上建筑的建筑专业

与结构专业合建的BIM模型名称应为“0001_XXX办公楼_20200

14

315_DS_AS”

表4.2.8项目文件夹架构

文件夹

内容示例

层级

0项目文件夹XX办公楼_20200315

1设计成果审查文档清单01_设计成果审查文档清单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02_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

1

说明说明

1BIM模型文件夹03_BIM模型

各专业BIM模型文件夹建筑专业BIM模型

结构专业BIM模型

给水排水专业BIM模型

2

暖通专业BIM模型

电气专业BIM模型

1图档文件夹04_图档文件

2各专业图档文件夹建筑专业

3图纸目录、设计图纸、图纸目录

设计说明、设计文档等建筑设计说明

建筑专业设计图纸

节能计算文档…

2各专业图档夹(续)结构专业…

1其他成果文件夹05_其他成果文件

2BIM应用成果文件夹BIM应用

2效果图文件夹…效果图…

注:本表中示例以2020年3月15日提交审查的XXX办公楼项目为例。

15

4.3模型表达

4.3.1设计审查交付的BIM模型呈现应以构件级模型单元为基本

构成元素。

4.3.2BIM模型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满足准确表达设计

内容并向施工阶段传递的要求。

4.3.3项目级模型单元属性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

4.3.4建筑专业与结构专业的功能级模型单元应以表达的工程

对象的类型进行划分。例如:墙体、门、梁、柱等等。

4.3.5机电专业与工艺专业的功能级模型单元应按照表达的工

程对象所在的系统进行划分。例如:给水系统、排烟系统等等。

4.3.6机电专业BIM模型宜与所属系统建立直接的从属关系。

4.3.7模型几何尺寸应与设计标注尺寸一致。

4.3.8模型单元,宜根据设计要求添加仿真的表面材质信息。

4.3.9模型单元应根据工程对象的系统分类设置颜色,并宜符合

下列规定。

1一级系统之间的颜色应差别显著,便于视觉区分,除需

要重点表达的关键部位外不应采用红色系。一级系统颜色宜按照

表4.3.9执行;

表4.3.9一级系统颜色示例

专业系统颜色色彩示例(RGB)

场地及室外绿色系0,176,80

建筑

建筑及装饰装修(幕墙)灰色系165,165,165

混凝土结构黄色系255,255,0

结构

钢结构与其他蓝色系0,112,192

给水排水青色系0,255,255

机电

暖通空调及动力紫色系255,0,255

(工艺)

电气及智能化橙色系255,190,0

关键机电构件和部位(消防、用地红线)红色系255,0,0

综合支吊架白色255,255,255

16

2二级系统应分别采用从属于一级系统的色系的不同颜色;

3建筑工程项目中与消防有关的二级系统以及消防救援场

地、救援窗口等应采用红色系。

4.3.10规程中未作要求的模型颜色可由项目参与方自定义,并

应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中进行说明。

4.3.11属于两个及以上系统的模型单元,其颜色设置宜符合下

列规定:

1可根据项目应用需求自定义,并应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

况说明中说明;

2与消防有关的模型单元,宜优先采用红色系。

4.3.12模型单元的几何信息数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单元采用几何表达精度应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

说明中作概要描述。

2构件级模型单元几何表达精度分为G1、G2、G3、G4等级

别,并应符合表4.3.12规定;

表4.3.12构级模型单元几何表达精度释义表

精度等级精度要求示例1示例2

可满足二维化或符号

G1━━L━━

化识别需求。

可满足空间占位、主要

G2

颜色等粗略识别需求。

17

续表4.3.12构件级模型单元几何表达精度释义表

精度等级精度要求示例1示例2

可满足建造安装流程、

G3

采购等精细识别需求。

可满足高精度渲染展

示、产品管理、制造加

G4

工准备等高精度识别

需求。

3模型单元的几何表达精度表达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相关

规定;

4在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和应用需求的前提下,模型单元应

选取较低等级的几何表达精度;

5不同的模型单元可采取不同的几何表达精度。

6钢筋几何信息应在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用的基础上采

取局部表达、简化表达或不表达。

4.3.13模型单元的属性信息数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单元属性信息深度等级分为N1、N2、N3、N4等级别,

并应符合表4.3.13规定;

表4.3.13模型单元信息深度释义表

精度等级精度要求内容

宜包含模型单元的身份描述、项目信完成项目的整体分析及总体应用

N1

息、组织角色等信息等的信息输入

宜包含和补充N1等级信息,增加实体

完成系统分析、空间性能分析及

N2系统关系、组成及材质,性能或属性

具体应用等的信息输入。

等信息

18

续表4.3.13模型单元信息深度释义表

完成碰撞检查、施工步骤模拟、

宜包含和补充N2等级信息,增加指导

N3预制加工、装配、工程量统计及

生产、安装的信息

局部详细应用等的信息输入

完成施工过程信息输入,为运行

宜包含和补充N3等级信息,增加施工

N4维护、资产管理应用等提供信息

过程信息、资产信息和维护信息

准备

2工程项目BIM模型属性信息应包含项目级信息及构件级信

息,其内容及深度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相关规定;

3模型单元的属性信息应符合唯一性原则,即属性数据与属

性一一对应,在单个应用场景中属性数据应唯一;

4模型单元的属性信息应符合一致性原则,即同一类型的属

性、格式和精度应一致。

5钢筋属性信息(或布置信息)可采用连接相应部位平面表

示发施工图纸的方式进行交付。

4.3.14除了本规程列出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宜根据各自的具体

需求,在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中指定相应的模型精细度等

级。

4.3.15BIM模型中宜包含审查相关视图和图纸,与导出图纸相

互对应,并根据统一的命名规则进行命名。

4.3.16模型单元命名宜由专业代码、构件名称、描述字段依次

组成其间宜以下划线“_”隔开。必要时,字段内部的词组宜以

连字符“-”隔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名称应规范用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

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的规定。当需要为多个同一类

型模型单元进行编号时,可在此字段后增加序号,序号应依照正

整数依次编排;

2描述字段(包含自定义构件标志位)可自定义,也可省略。

19

例如:截面尺寸为300mm×700mm的矩形混凝土的构件命名

应为S_混凝土梁-01_300mm×700mm。

20

5建筑信息模型审查要点

5.1一般规定

5.1.1BIM模型设计审查对象为交付的BIM模型。

5.1.2BIM模型设计审查内容应包括:

1审查BIM模型交付文件是否完整有效;

2审查文件的组织、格式、命名等是否符合本规程规定;

3审查BIM模型的模型精细度是否符合本规程规定;

4审查BIM模型是否符合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要求;

5审查BIM模型与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是否一致,且真实反

映设计内容。

6审查BIM模型的数据是否满足《辽宁省施工图建筑信息模

型交付数据标准》DB21/T3408的规定。

5.2项目级模型审查内容

5.2.1审查BIM模型交付文件是否完整有效。

5.2.2审查文件的组织、格式、命名等是否符合本规程第4.2

节的规定。

5.2.3审查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表5.2.3规定。

表5.2.3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情况说明审查内容

序号项目审查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基本信息是否符合本规程附录E规定。

2BIM模型概况1.是否明确BIM模型设计的专业范围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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