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36-2007 卡口灯座

GB/T 17936-2007 Bayonet lampholder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7936-2022 | 页数:4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7936-200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7-11-12
实施日期
200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将灯泡和半灯具连接到250 V电源电压上的B15d和B22d卡口灯座。
本标准还适用于和灯具一体化或用于安装在设备内部的灯座,但仅包括对灯座的要求。
对于所有其他的要求,例如接线端子区域的防触电保护,应符合相关器具的标准要求,并且应首先安装在合适的装置中,当根据这个装置自身的标准进行检验时,同时对其进行试验。供灯具制造商使用的灯座不应零售。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电光源研究所、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起草人:
邢合萍、齐爽、李维泉、李锴、邹乃顺、赵秀荣、江姗
出版信息:
页数:40页 | 字数:7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犐犆犛29.140.10

犓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犌犅179362007犐犈犆611842004

代替—

GB179361999

卡口灯座

犅犪狅狀犲狋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狊

狔狆

(:,)

IEC611842004IDT

20071112发布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犌犅179362007犐犈犆611842004

目次

前言Ⅲ

1总则1

2定义2

3总要求5

4总试验要求5

5标准额定值6

6分类6

7标记7

8尺寸8

9防触电性能8

10接线端子9

11接地规定10

12结构11

13开关式灯座14

14防潮性、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14

15机械强度16

16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18

17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18

18一般耐热性19

19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22

20对过度残余应力的耐受程度(抗季裂性)和抗锈性23

附录(规范性附录)季裂/腐蚀试验

A37

—/:

犌犅179362007犐犈犆611842004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卡口灯座》(第版)及年修订和年修订。

IEC61184199722000120042

本标准等同翻译:(第版)及年修订和年修订(英文版)。

IEC61184199722000120042

本标准代替—《卡口灯座》。

GB179361999

本标准与—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GB179361999

———范围:原标准第段由以下替换:“本标准……制造商使用的灯座不应零售。”

12

增加:和的表示。

B15B22

———定义:增加:“可承受脉冲等级”、“初级电路”、“次级电路”。

———总要求:增加:“非内装的独立式灯座应符合—的下述条款的要求……。”

3GB7000.12007

———标记:增加:“对于符合本标准的灯座,距离适用于可承受脉冲等级。这些内容必须写入

制造商的产品样本或类似文件中。”

———14防潮性、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增加:“本试验……。”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增加:注、注、注。

17123

在表增加注:“对于工作电压的中间值,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值可通过在表列值之间线性插

入法得到。”

———一般耐热性:增加:“作为灯具的整体部分的灯座,此试验温度应按照—

18GB7000.12007

的12.4.2在灯具中测量的温度值加10K代替,允差为±5℃。”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国际标准”改为“本标准”;

)作为小数点的“,”改为小数点“”;

b.

)对于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标准引用我国的这些

cIEC61184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标

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本标准)。

1.2

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CQC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合萍、齐爽、李维泉、李锴、邹乃顺、赵秀荣、江姗。

本标准于年首次发布,本次是第次修订。

19991

—/:

犌犅179362007犐犈犆611842004

卡口灯座

1总则

1.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将灯泡和半灯具连接到电源电压上的和卡口灯座。

250VB15dB22d

本标准还适用于和灯具一体化或用于安装在设备内部的灯座,但仅包括对灯座的要求。

对于所有其他的要求,例如接线端子区域的防触电保护,应符合相关器具的标准要求,并且应首先

安装在合适的装置中,当根据这个装置自身的标准进行检验时,同时对其进行试验。供灯具制造商使用

的灯座不应零售。

不是专门用于内装的独立式灯座,例如平装式灯座,还要采用第章所述的附加要求。

注:在灯具中使用的灯座的最高工作温度在GB7000.1中给出。

表示由的活页和的活页及相应量规所决定的灯

B15IEC600611700411IEC600612700516

头/灯座配合系统。

表示由的活页和的活页及相应量规所决定的灯

B22IEC600611700410IEC600612700510

头/灯座配合系统。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电痕化指数和耐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

GBT42072003

(:,)

IEC601121979IDT

(全部)额定电压/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所有部分),]

GB5013450750VIEC60245IDT

(全部)额定电压/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所有部分)]

GB5023450750VidtIEC6022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部分:试验方法第篇:针焰试验(

GBT5169.5199722idt

:)

IEC6069522199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

GBT5169.10200610

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

IEC606952102000IDT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

GBT5169.11200611

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IEC606952112000IDT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GBT5465.21996idtIEC604171994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7000.12007IEC6059812003IDT

—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安全要求(:,)

GB14196.12002IEC6043211999IDT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一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16935.11997idtIEC

:)

6066411992

—螺口灯座(:,)

GB179352007IEC602382004IDT

/—带灯罩环的和灯座用筒形螺纹(:,)

GBT201442006E14E27IEC603992002IDT

:纸、纸板、纸浆及其术语词汇

ISO40461978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第部分:灯头

IEC6006111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第部分:灯座

IEC6006122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第部分:量规

IEC6006133

—/:

犌犅179362007犐犈犆611842004

IEC60064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性能要求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部分:试验方法试验:撞击摆锤

IEC6006826219912Ef

:外壳防护等级(代码)

IEC605291989IP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述定义。

注:典型部件的定义,见图。

2.1材料犿犪狋犲狉犻犪犾狊

2.1.1

塑料灯座犾犪狊狋犻犮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狆狆

外壳完全是由塑料材料制成的灯座。

注:灯座的外壳系指当灯座接上电源线并安装上图所示试验装置时,灯座能被所示试验指直接接触到

7IEC60529

的所有部分。

2.1.2

陶瓷灯座犮犲狉犪犿犻犮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外壳完全是由陶瓷材料构成的灯座(见2.1.1注)。

2.1.3

金属灯座犿犲狋犪犾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外壳全部或部分由金属制成的灯座(见2.1.1注)。

2.2固定方法犿犲犪狀狊狅犳犳犻狓犻狀

2.2.1

悬吊式灯座犮狅狉犱狉犻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犵狆狆

一种装有能固定软导线的装置的灯座,通过此装置可使灯座吊装(见图))。

4a

2.2.2

管接式灯座狋犺狉犲犪犱犲犱犲狀狋狉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狔狆

在电源线入口处套有螺纹部件以便能装接在一具有匹配螺纹的支架上的灯座(以前叫螺纹接管式

灯座)(见图))。

4b

2.2.3

平装式灯座犫犪犮犽犾犪狋犲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狆狆

通过组合式底座或整体式底座能直接安装在支撑表面或适宜的外壳上的灯座。

2.3

接线端子/触点装置/

狋犲狉犿犻狀犪犾犮狅狀狋犪犮狋犪狊狊犲犿犫犾

能将电源线终端与灯头的触点相接触的部件或组合件,该部件或组合件具有弹性以保持接触压力。

a)活动式:在将灯头插入灯座时,接线端子能平行于灯的轴线升高。

b)固定式:在将灯头插入灯座时,接线端子不能升高。

注:接线端子和筒形外壳可以是同一部件。

2.4

连接环狌狀犻狅狀狉犻狀

能将灯座与外部分离部件连接在一起的圆筒形部件。

2.5

灯罩环狊犺犪犱犲狉犻狀

具有内螺纹或其他能与灯座外壳上相应支撑件相啮合的装置、用来固定灯罩的圆环形部件。

—/:

犌犅179362007犐犈犆611842004

2.6

裙形外壳狊犽犻狉狋

(只对塑料灯座)类似于灯罩环但其长度大于灯座主体总长度的筒形部件。

2.6.1

防护罩狉狅狋犲犮狋犻狏犲狊犺犻犲犾犱

(只对塑料灯座)类似于裙形外壳,但具有一向外张开的喇叭口状的末端以防止使用者与灯头发生

意外接触的部件。

2.7

圆顶盖犱狅犿犲

悬吊式灯座或管接式灯座上用以保护接线端子的部件。

2.8

圆筒式连接件犫犪狉狉犲犾

灯座上用来实现灯头与灯座的机械连接的部件。

2.9

内装式灯座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犳狅狉犫狌犻犾犱犻狀犻狀

狆犵

安装在灯具辅助外壳或类似装置内的灯座。

2.9.1

敞开式灯座狌狀犲狀犮犾狅狊犲犱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为达到本标准中防触电要求而需要安装附加装置(例如外壳)的内装式灯座。

2.9.2

封闭式灯座犲狀犮犾狅狊犲犱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符合本标准中防触电要求及相应的外壳防护等级要求的内装式灯座。

2.10

独立式灯座犻狀犱犲犲狀犱犲狀狋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狆狆

能单独安装在灯具之外,同时能提供与其分类和标记相符的所有防护措施的灯座。

2.11

开关式灯座狊狑犻狋犮犺犲犱犾犪犿犺狅犾犱犲狉

装有电源开关的灯座。

2.12

基本绝缘犫犪狊犻犮犻狀狊狌犾犪狋犻狅狀

为防止触电而对带电部件采取的绝缘措施。

注:基本绝缘不必包括为保证防护功能而专门采用的绝缘。

2.13

附加绝缘狊狌犾犲犿犲狀狋犪狉犻狀狊狌犾犪狋犻狅狀

狆狆狔

为了保证在基本绝缘万一失效的条件下仍能防止触电而采取的在基本绝缘之外的另一独立的绝缘。

2.14

双重绝缘犱狅狌犫犾犲犻狀狊狌犾犪狋犻狅狀

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共同构成的一种绝缘措施。

2.15

加强绝缘狉犲犻狀犳狅狉犮犲犱犻狀狊狌犾犪狋犻狅狀

对带电部件采取的单一的绝缘系统,它在特定条件下所提供的防触电等级与双重绝缘相同。

注:术语“绝缘系统”并不意味绝缘体必须是单一材料的,它可以由几层不能单独进行附加绝缘试验或基本绝缘试

验的材料构成。

—/:

犌犅179362007犐犈犆611842004

2.16

带电部件犾犻狏犲犪狉狋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电击的导电部件。用作“零”线的导体应被视为带电部件。

的附录给出了用以确定导电部件是否是可能引起触电的带电部件的试验方法。

GB7000.1A

2.17

型式试验狋犲狋犲狊狋

狔狆

为了检验某一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而对型式试验样品进行的一项或一系列

试验。

2.18

型式试验样品狋犲狋犲狊狋狊犪犿犾犲

狔狆狆

为了进行型式试验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一个或多个类似的样品。

2.19

半灯具狊犲犿犻犾狌犿犻狀犪狉犻犲狊

一种类似于自镇流灯,但能使用可替换光源和/或启动器的装置。

2.20

额定工作温度狉犪狋犲犱狅犲狉犪狋犻狀狋犲犿犲狉犪狋狌狉犲

狆犵狆

灯座设计所要求的最高温度。

2.21

额定脉冲电压狉犪狋犲犱狌犾狊犲狏狅犾狋犪犲

狆犵

灯座所能承受的脉冲电压的最大峰值。

2.22

可承受脉冲等级犻犿狌犾狊犲狑犻狋犺狊狋犪狀犱犮犪狋犲狅狉犻犲狊

狆犵

瞬时过电压条件的等级定义。

注:可承受脉冲等级分为、、和四级。

ⅠⅡⅢⅣ

a)可承受脉冲等级的分类目的

可承受脉冲等级是按照要求的期望值,根据设备运行的连续性和可接受的故障危险性划分的不同的设备

实用性等级。

通过选择设备耐受脉冲水平,在整体安装中可以得到相同的绝缘等级,故障危险性可降低至能接受的水

平,为过电压控制提供基础。

较高的可承受脉冲数字等级表示设备有较高的特有的耐受脉冲能力,过电压控制方法的选择范围较大。

可承受脉冲等级的概念适用于直接由电源供电的设备。

b)可承受脉冲等级的描述

可承受脉冲等级为级的设备是指预计和建筑物中固定电气装置连接的设备。在设备之外———既可以在

固定装置中又可以在固定装置和设备之间———采取保护措施将瞬时过电压限制到特定水平。

可承受脉冲等级为级的设备是指和建筑物的固定电气装置连接的设备。

可承受脉冲等级为级的设备是指为固定电气装置和期望具有更高实用期望等级的其他设备的一部分的

设备。

可承受脉冲等级为级的设备是在建筑物总配电盘之前的电气装置上或附近使用的设备。

2.23

初级电路狉犻犿犪狉犮犻狉犮狌犻狋

狆狔

直接连接到交流电源的电路。例如,连接到交流电源的方式、变压器的初级绕组、电机和其他负载

装置。

2.24

次级电路狊犲犮狅狀犱犪狉犮犻狉犮狌犻狋

不直接和初级电路连接的电路,由变压器、转换器、类似的隔离装置或电池供电。

—/:

犌犅179362007犐犈犆611842004

例外:自耦变压器。虽然直接和初级电路连接,但按上述定义,还是认为其抽头部分是次级电路。

注:在这种电路中由相应的初级线圈减弱电源瞬变。电感镇流器也可以降低电源瞬变电压值。因此,在初级电路

或电感镇流器之后的元件适宜于较低一级的可承受脉冲等级,即可承受脉冲等级为。

3总要求

灯座的设计与结构应使灯座在正常使用中性能可靠,对使用者和周围环境没有危险。

通过进行所有规定的试验来验证其合格性。

非内装的独立式灯座应符合—的下述条款的要求,这些标题的内容在本标准中没

GB7000.12007

有列出:

第章分类;

第章标记;

第章结构;

第章防触电性能;

第章防尘及防潮;

第章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对类灯具);

10Ⅱ

第章和热试验。

1212.412.5

4总试验要求

4.1本标准所述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注:本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要求和尺寸公差均用于型式试验样品的检验。

型式试验样品检验合格并不能保证制造商的全部产品都符合本安全要求。除进行型式试验之外,

制造商应保证产品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包括安全检验和质量的检验)。

更详细的内容见1)(关于生产期间产品一致性试验的导则的内容尚在制定中)。

IEC600614

4.2除另有规定外,灯座的试验样品均应按正常使用要求进行提供和安装,并在20℃±5℃的环境温

度下不带灯进行试验。

4.3受试样品总数规定如下:

———非开关式灯座:个样品;

———开关式灯座:个样品。

11

检验和试验按照下述章节顺序进行:

———三个样品进行312章所述试验;

———三个样品进行1418章所述试验;

———三个样品进行第章所述试验(只对开关式灯座);

13

———两个样品进行第章和第章所述试验。

1920

注:按照10.2要求对无螺纹接线端子检测时,还需另外补充试验样品。

本条对于并非特别用于内装式的独立式灯座也是必要的(见第章)。

4.4如果某型号灯座的试样在4.3所规定的各个试验中均合格,则认为该型号的灯座符合本标准。

如果在进行4.3所规定的整个系列的试验时某一组样品中有一个灯座样品不合格,则这种型号的

灯座应被视为不合格,除非受试灯座表明其不能代表正常的生产和设计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应将另外

一组灯座提交试验。通常,这组样品灯座只需重复未通过的那项试验。但是,如果灯座在第章第

14~

章所规定的试验中不合格,则试验应从第章所规定的试验重复做起。

1814

另外型式试验样品可以与第一批型式试验样品一起提交,一旦灯座样品试验不合格,这样可以选择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第部分:导则及一般信息。

1IEC6006144

—/:

犌犅179362007犐犈犆611842004

另外样品进行检测,但如果再有不合格品出现,则样品应被视为不合格。如果在这次重复试验中未出现

不合格品,则这种型号的灯座应被视为符合本标准。如果不补充增加型式试验样品,则一个灯座样品的

试验失败,便造成整批样品的不合格。

如果在4.3所规定的整个系列的试验中不合格样品数超过一个,则这种型号的灯座被视为不符合

本标准。

注:鉴于试验的持续时间,对于只在细节上有所不同并具有相同的结构和材料的灯座,可采用单一系列的型式试验

进行检验,但这必须得到试验申请者和检验机构一致认可。

5标准额定值

5.1标准额定电压

对于所有灯座,只准许额定电压为250V。

B15d灯座不用于带触发器的电路中。

未经灯座生产厂家认可,灯座不应用在带触发器的电路中。

B22d

注:从理论上讲,灯座所要求的最小爬电距离将导致产生一足以承受住脉冲压的间隙。

B22d2.5kV

进行测量时,需轻轻移动触点和拔出灯泡,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会使该间隙缩小,这种缩小的间隙只有在爬电

距离处于临界值之时才不致影响灯座的正常工作(不带触发器)。

BY22d是专门用于带触发器的电路中的灯座。

5.2标准额定电流

———灯座:;

B152A

———灯座:。

B222A

电流应不低于标准额定值,额定电流高于2A是允许的。

通过观察灯座的标记来检验其是否符合和要求。

5.15.2

6分类

灯座按下述方法分类。

6.1根据外部部件材料分为:

———外部部件全部由塑料制成的灯座;

———外部部件全部由陶瓷材料制成的灯座;

———外部部件全部或部分由金属制成的灯座。

注:“外壳”一词的定义,见2.1.1的注。

外部部件的一部分由金属构成的灯座,以及外部部件虽为绝缘材料,但其外表面带导电外层(如涂

金属层的外壳)的灯座均被视为金属灯座。

此分类法不适用于那些即使在发生绝缘故障时也不会带电的螺纹管口和外部部件,例如安装在绝

缘材料灯座外面的金属灯罩环。带绝缘层的金属灯座应被视为金属灯座。

检验灯座表面是否导电,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检验:将两个长、宽的条形电极接触

25mm1.5mm

在灯座表面上(例如带银导电涂层的表面),并使两个电极相距2mm,然后按照14.3要求测量这两个

条形电极的绝缘电阻。如果该电阻小于5MΩ,则该表面被视为导电。

6.2根据防固体导物和防水等级分为:

———普通灯座;

———防滴漏型灯座。

注:对较高的防水等级的分类方法尚在研究之中。

6.3根据安装方法分为:

———管接式灯座;

—/:

犌犅179362007犐犈犆611842004

———悬吊式灯座;

———平装式灯座;

———其他灯座。

注:其他灯座可以是装有机械悬吊装置的灯座,例如吊钩。

6.4根据类型分为:

———开关式灯座,该灯座装有控制灯电源的开关;

———非开关式灯座。

6.5根据防触电性能分为:

———封闭式灯座;

———敞开式灯座;

———独立式灯座。

6.6根据耐热性分为:

———不带温度标记,额定工作温度为的灯座和额定工作温度为的灯座。

T135℃B15d165℃B22d

———带温度标记,额定工作温度不低于的灯座和额定工作温度不低于

T×××140℃B15d170℃

的B22d灯座,这些额定工作温度由生产厂家标记或公布。

注:标记温度值应以每为一档进行。

110℃

———带温度标记,适用于温度为的灯头的灯座。

T1165℃

注:应对持续使用带温度标记的灯座进行重新检查。

2T1

———带温度标记,适用于温度为的灯头的灯座。

T2210℃

7标记

7.1灯座上应标有下述标记:

———额定电压,单位为。

———额定工作温度为、或,选择适用的标记(见)。

T×××T1T26.6

在第一种标记形式中,字母后应标有额定工作温度的摄氏温度值。

———必要时标出电源类别符号(只用于开关式灯座)。

———对于外壳完全是由陶瓷材料制成的灯座,应将适宜的额定工作温度标在灯座上,或在生产厂家

的产品说明书中注明。

———来源标记(可采用商标、生产厂家及销售商的名称或识别标记等形式)。

———唯一的产品样本编号或识别标记。

注:识别标记可以包括数字、字母、颜色等,用以识别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的产品样本或类似文献中所涉及的灯座。

———在电流大于时,应标出额定电流,以为单位。

2AA

———等级,如果是非普通灯座,应标出防水等级(见)。

IP6.2

对于单极开关式灯座,应将被断开的那一极标出。

对于符合本标准的灯座,距离适用于可承受脉冲等级。这些内容必须写入制造商的产品样本或

类似文件中。

如果使用符号表示电流和电压,则表示电流,表示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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