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968-2021 高寒地区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DB63/T 1968-2021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llecting samples for monitoring the epidemic diseases of terrestrial wild animals in high-altitude area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968-2021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0-28
实施日期
2022-01-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CCSB41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968—2021

高寒地区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

技术规范

2021-10-28发布2022-01-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1968—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元清、马万军、阚威、王云平、孙万桂、赵旭阳、于春梅、何振邦、张总超、

孙生祯、游潇倩、张晓英、王晓婷、邓梅、才加、陈继勇、索南斑久、马丽娅、马艳萍。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监督实施。

I

DB63/T1968—2021

高寒地区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寒地区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对象、采样原则、采样前准备、样品采集、样品

记录、样品保存、样品包装、样品运送、无害化处理、环境消毒、安全防护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野生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所需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Y/T541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DB63/T1652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寒地区陆生野生动物疫病

指高寒地区陆生野生动物所携带病原体,可在高寒地区陆生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高寒地区

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者可能传染给人类、家畜和家禽的传染性动物疫病。

3.2

样品采集

通过特定的方法,按照特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反映高寒地区陆生野生动物个体、群体或环境有关状

况的实验室检测样品进行收集、处理及整理的过程。

4采样对象

高寒地区常见陆生野生动物主要包括:

a)哺乳类:野牦牛、藏野驴、野猪、马鹿、白唇鹿、盘羊、藏羚羊、岩羊、普氏原羚、雪豹、狼、

豺、猕猴等、狐狸、猞猁、荒漠猫、旱獭、野兔、青海田鼠、高原鼠兔、蝙蝠等。

b)鸟类:渔鸥、鸬鹚、赤麻鸭、绿头鸭、翘鼻麻鸭、秃鹫、斑头雁、灰雁、黑颈鹤、血雉、藏马

鸡、雪鸽、岩鸽、原鸽等。

5采样原则

1

DB63/T1968—2021

5.1活体野生动物以捕获方式采样,主要采集血液、口鼻、粪便拭子和体液样品等,采样前要有正确

的保定措施。死亡野生动物应尽快解剖后采集各组织样品,并对病变部分进行描述和记录。发现野生动

物尸体疑似感染炭疽时不应剖检。

5.2野生动物发生异常死亡时,应调查了解异常死亡情况所涉及的野生动物种类、种群数量、死亡数

量、地理坐标和异常事件涉及的地理范围等。除采集患病或死亡野生动物样品外,还应包括周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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