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032-2021 综合科技服务评价标准规范

T/CI 032-2021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I 032-2021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1-19
实施日期
2021-11-19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科技服务的术语与定义、评价目的和原则、基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流程、评价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对各类科技服务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研究开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等五大类;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科技服务的术语与定义、评价目的和原则、基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流程、评价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对各类科技服务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研究开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等五大类。3.1 科技服务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为满足客户需求,服务机构运用科学知识、技术和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等要素提供的无形的、非实体的、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智力服务。[GB/T 31779-2015,定义3.2]3.2 综合科技服务 integrated technology service通过整合技术创新链上各个环节的科技服务要素,形成科技服务机构之间的协作网络,为企业或产业集群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知识产权和科技金融等综合性服务。注:业务集成化、服务专业化是综合科技服务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GB/T 31779-2015,定义3.12]3.3 科技服务业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industry运用现代科学知识、技术手段和分析方法,依托现代商业模式,主要服务于科研活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产业。实例: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普及、综合科技服务等。[GB/T 31779-2015,定义3.3]3.4 科技服务机构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institutions是指依法在当地工商、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利用技术市场与资本及人才市场的条件,运用知识、人才、信息等资源,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开展居间、代理、组织、协调和咨询等各种服务工具与手段,为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化,提供科技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评价目的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具有明确导向的综合科技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可以有效推动各类科技服务的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产业化,进而促进科技服务业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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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海南大学、海南傲为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海南慧邻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拓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曾广新、黄梦醒、冯文龙、赵永、赵子毅、王富强、吴亚东、赵力、卢俊星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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