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189-2024 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控制指南

DB35/T 2189-2024 Guidelines for controlling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building coatings and adhesives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2189-2024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03
实施日期
2024-10-03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和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控制有关的工厂选址、原辅材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及施工记录、末端治理、施工环境检测与控制、产品检测与控制等相关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控制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立邦新型材料(福建)有限公司、福建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福建钢铁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惠兴涂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大匠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厦门百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宏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福建特工组胶粘剂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祥豪涂料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起草人:
李捷、周娉婷、叶兴联、邹愚、曾兵、许一婷、林美、苏宁子、江凤玲、欧阳友华、王纲、罗勇、谢剑锐、甘勇强、陈桓、张欣涛、何阳、陈仕人、王彦端、姚忠、陈建敏、陈玲、康惠阳、王志彬、阮君瑞、鲍银俤、蔡德河、陈晓豪、池永亮、吴俊杰、颜志成。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40.20

CCSZ60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2189—2024

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控

制指南

Guidelinesforcontrollingvolatileorganiccompoundsinbuildingcoatingsand

adhesives

2024-07-03发布2024-10-03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DB35/T2189—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则...............................................................................3

5工厂选址...........................................................................3

6原辅材料选择.......................................................................3

7生产过程控制.......................................................................4

8生产及施工记录.....................................................................4

9末端治理...........................................................................4

10施工环境检测与控制................................................................6

11产品检测与控制....................................................................6

附录A(资料性)VOCs及其大气污染物参考标准.........................................10

附录B(资料性)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包装、标志、标识内容及示例........................11

附录C(规范性)产品VOCs含量测试...................................................14

附录D(规范性)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测试......................................16

I

DB35/T218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科顺防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立邦新型材料(福建)有限公司、福建国环环境检测有

限公司、福建钢铁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惠兴涂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大匠环保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厦门百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宏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

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福建特工组

胶粘剂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祥豪涂料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捷、周娉婷、叶兴联、邹愚、曾兵、许一婷、林美、苏宁子、江凤玲、欧阳

友华、王纲、罗勇、谢剑锐、甘勇强、陈桓、张欣涛、何阳、陈仕人、王彦端、姚忠、陈建敏、陈玲、

康惠阳、王志彬、阮君瑞、鲍银俤、蔡德河、陈晓豪、池永亮、吴俊杰、颜志成。

II

DB35/T2189—2024

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控制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和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控制有关的工厂选址、原辅材料选择、生产

过程控制、生产及施工记录、末端治理、施工环境检测与控制、产品检测与控制等相关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控制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300.10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03部分:丙酮、丁酮和甲基异丁基甲酮

GB/T1725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6750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

GB/T13252—2008包装容器钢提桶

GB/T15170—2007包装容器工业用薄钢板圆罐

GB/T17343—2023包装容器金属方桶

GB18191—2008包装容器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9160—2008包装容器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

GB/T19161—2016包装容器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

GB/T20740胶粘剂取样

GB/T23985—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

GB/T23986.2—2023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或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

含量的测定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

GB30982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T32371.1低溶剂型或无溶剂型胶粘剂涂敷后释放特性的短期测量方法第1部分:通则

GB/T32371.2低溶剂型或无溶剂型胶粘剂涂敷后释放特性的短期测量方法第2部分: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的测定

GB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T34682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0C)含量的测定

GB/T36799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测定微舱法

GB/T36803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测定袋式法

GB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DB35/T2189—2024

GB/T37884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释放量的测定

GB/T39764软体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现场快速检测方法

BB/T0019—2013包装容器方罐与扁圆罐

BB/T0064—2013包装容器钢质手提罐

BB/T0067—2014包装容器钢塑复合桶

HG/T2492—2018α-氰基丙烯酸乙酯瞬间胶粘剂

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4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HJ45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水涂料

HJ604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1012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01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23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

HJ1331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

测器法

HJ1332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

测器法

HJ253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

HJ254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JG/T415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

JG/T481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水性内墙涂覆材料

JG/T528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挥发性有机物释放率测试方法—测试舱法

WS/T765—2010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

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注: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用于表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或能自然蒸发的任何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latileorganiccompoundscontent

VOCs含量

在规定条件下,所测得的单位体积或质量的涂料或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totalvolatileorganiccompoundsemissionlevel

TVOC释放量

在规定条件下,涂料或胶粘剂试样向空气中释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总量。

2

DB35/T2189—2024

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hydrocarbon;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计)。

4总则

本文件以非甲烷总烃作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性控制指标。

本文件以VOCs含量和TVOC作为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产品VOCs的控制指标,当产品明示适用于

多种应用领域时,按本文件各应用领域要求中最严格的含量进行控制。

本文件规定的VOCs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5工厂选址

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工厂建设项目选址宜选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要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然环

境和社会环境,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进行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不能在城市规划确定的生活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和

自然保护区等界区内选择厂址。

要远离城镇居民区,布置在生活居住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要结合拟建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排污特征,优选污染源布置在对环境影响最小的位置,以减少有

害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工厂的行政管理和生活设施要离生产区域。

6原辅材料选择

宜用非离子的表面活性剂来取代醇类或醚类的溶剂来降低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中VOCs含量。

鼓励企业生产水基、高固含、低毒低挥发性的环境友好型产品,不人为添加表1所列禁用物质。

表1环境友好型产品禁用物质

禁用种类禁用物质

乙二醇醚及其酯类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BBP)、邻

邻苯二甲酸酯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烷烃类正己烷

酮类3,5,5-三甲基-2-环己烯基-1-酮(异佛尔酮)

卤代烃类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烷、四氯化碳

芳香烃苯

醇类甲醇

二元胺乙二胺、丙二胺、丁二胺、己二胺

表面活性剂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支链十二烷基苯磺酸钠(ABS)

3

DB35/T2189—2024

7生产过程控制

优先采用不产生污染或少产生污染的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使

用时,若需对基材表面进行处理,要优先采用不产生污染或少产生污染的处理剂和工艺。

溶剂型树脂、固化剂、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在储存和输送过程中要设置遮阳挡雨等设施,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要及时密闭,以减少挥发。

宜采用集中供料系统。无集中供料系统时,工作结束后要将剩余的辅料采用封闭装置送回储存间。

要设立溶剂型产品的生产设施(反应釜、分散机、砂磨机、拉缸等)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

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的生产各工序及设备的清洗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产生的VOCs经集

气系统收集导入处理设施或排放管道,达标排放。

净化设施要先于生产活动及工艺设施启动,并同步运行,后于生产活动及工艺设施关闭。净化设

施的运行参数要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要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维护,填写维护记录。废气要进

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不能密闭时,要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措施。

废气收集系统或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要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

后共同投入使用。

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

等元素的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固废等要妥善处理,

并达到相关文件要求后排放。

确因工艺需要无法实现密闭的工艺设备、储存场所等,要采取其他污染控制措施,并达到表3的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原(辅)材料仓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排气要达到表3的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否则要采取

局部气体收集处理。

8生产及施工记录

生产、施工企业做以下记录,并保持5年以上;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要建立含VOCs的原辅材料(树脂、固化剂、乳液、稀释剂、清洗剂、助剂等)完整的购买、

使用记录,内容要包含物料名称、VOCs含量、购入量、使用量、回收和处置量、计量单位、作

业时间及记录人等;

b)含VOCs的物料使用的统计年报要包括上年库存、本年度购入总量、本年度销售产品总量、本

年度库存总量、产品和物料的VOCs含量、VOCs排放量、污染控制设备处理效率、排放监测等

数据。

安装VOCs处理设施的企业要做如下记录,并保持5年以上;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热力焚烧装置:燃料或电的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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