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557-2019 “互联网+政务服务” 协同工作规范

DB34/T 3557-2019 "Internet Plus Government Service Coordinated Work Specific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3557-2019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9-12-25
实施日期
2020-01-25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工作的术语定义、协同工作原则、协同内容、协同模式、 协同服务模式、协同系统模型和协同服务路径。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共治的管理和规范。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市环境信息中心、安 徽中标智能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邢化峰、袁浩、程博、凡少强、翁挡挡、王宇、张解放、左登华、后文军、田 龙飞、饶璇、夏秀琳、王亚萍、耿天霖。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A12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3557—2019

“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工作规范

Codeofcollaborativeworkfor"Internet+GovernmentService"

文稿版次选择

2019-12-25发布2020-01-25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3557—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市环境信息中心、安

徽中标智能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化峰、袁浩、程博、凡少强、翁挡挡、王宇、张解放、左登华、后文军、田

龙飞、饶璇、夏秀琳、王亚萍、耿天霖。

I

DB34/T3557—2019

"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工作的术语定义、协同工作原则、协同内容、协同模式、

协同服务模式、协同系统模型和协同服务路径。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共治的管理和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170.1-2015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务服务中心administrativeservicecentr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

征收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

[GB/T32170.1-2015,定义3.1]

3.2

互联网+政务服务Internet+GovernmentService

通过互联网技术统一外网门户、服务管理、业务办理和数据共享四大平台,实现政府的跨部门、跨

区域、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模式。

3.3

协同synergism

协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同政府部门资源或者个体,协同一致地完成政府工作目标的过程或能

力。

4协同工作原则

4.1稳定性原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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