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668-2023 水稻土地力等级划分与培肥技术规程

DB23/T 3668-2023 Rice land fertility classification and fertiliz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T 3668-2023
标准类型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9
实施日期
2024-01-28
发布单位/组织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省黑土地保护利用研究院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10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668—2023

水稻土地力等级划分与培肥

技术规程

2023-12-29发布2024-01-28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668—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黑

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进农场有限公司、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北

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零农场有限公司、肇东市农业开发服务中

心联合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秋菊、黄晶、焦峰、李建勋、李鹏绯、刘鑫、李婧阳、刘春发、邹佳何、常

本超、王洪志、田立彬、薛忠海、谭龙、姜宇、左辛、宋方杰、孙吉军、隋玉刚、刘杰、于瑞国、高向

达、许巍、孙文涛。

I

DB23/T3668—2023

水稻土地力等级划分与培肥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田土壤地力等级划分与培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稻田土壤地力等级划分、稻田土壤

培肥技术及田间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稻田土壤地力等级划分与培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4685水田平地施肥搅浆机

GB/T33469耕地质量等级

NY/T740田间开沟机械作业质量

NY/T889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

NY/T890—2004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

NY/T1121土壤检测

NY/T2148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稻田土壤综合肥力指数

采用模糊数学方法,对稻田土壤肥力指标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所得到的综合指数。

3.2

稻田土壤地力等级

基于土壤综合肥力指数与水稻产量比的综合评估,对稻田土壤地力进行分等定级。

4稻田土壤地力等级划分

4.1土壤采样

按NY/T1121规定的方法执行。

4.2土壤测试

4.2.1土壤速效钾的测试按NY/T889中规定执行;

1

DB23/T3668—2023

4.2.2土壤pH的测试按照NY/T1121.2中规定执行;容重按照NY/T1121.4中规定执行;有机质按照

NY/T1121.6中规定执行;全氮按照NY/T1121.24中规定执行;有效磷按NY/T1121.7中规定执行。

4.2.3土壤碱解氮的测定按照《土壤农业化学分析方法》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4.2.4土壤还原性物质总量测定方法参见附录A;

4.2.5土壤还原性硫含量测定方法参见附录B;

4.2.6土壤氧化锰含量测定按照NY/T890-2004中有效锰检测规定执行。

4.3稻田土壤综合肥力指数计算

4.3.1选取稻田耕层厚度、土壤容重、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和速效钾等指标,按照Fuzzy

综合评判法计算,计算方法见附录D。

4.3.2还原物质总量为2.7coml/kg~3.5coml/kg和>3.5coml/kg时;或还原性硫含量为500mg/kg~600

mg/kg和>600mg/kg时;或氧化锰含量为250mg/kg~300mg/kg和>300mg/kg时,土壤综合肥力指数相

应降低0.05和0.10。

4.4稻田土壤地力等级划分

按照附录C进行区域划分,基于土壤综合肥力指数四分位法分级(<25%、25%~75%和>75%),

结合水稻产量比分级(<75%、75%~85%和>85%),确定稻田土壤肥力等级(表1)。

表1稻田土壤地力等级划分

土壤综合肥力指数水稻相对产量

评估结果地力等级

黑龙江中南部稻区黑龙江西部稻区黑龙江东部稻区(%)

>85高肥高产1

>0.85>0.80>0.7575~85高肥中产2

<75高肥低产3

>85中肥高产4

0.60~0.850.65~0.800.50~0.7575~85中肥中产5

<75中肥低产6

>85低肥高产7

<0.60<0.65<0.5075~85低肥中产8

<75低肥低产9

5稻田土壤培肥技术

5.1分级培肥原则

1级~3级以保育为主,保持土壤肥力;4级~6级以培肥为主,在推荐施肥的基础上进行有机培肥;7

级~9级以改良为主,优先消除障碍因子。

5.2培肥方法

不同肥力等级稻田培肥方法参见表2。

2

DB23/T3668—2023

表2水稻土土壤培肥技术

等级黑龙江省中南部稻区黑龙江省西部稻区黑龙江省东部稻区

秸秆粉碎连续还田,第1年秸秆还

秸秆粉碎连续还田,第1年秸秆还田时配施调控氮素,

1级~3级田时配施调控氮素,纯氮2kg/667

纯氮1.5kg/667m2~2kg/667m2,之后还田无需配施氮素;

m2,之后还田无需配施氮素;

4级~6级秸秆粉碎连续还田,第1年、第2年连续2年配施调控氮素,纯氮2kg/667m2,翻压还田;

秸秆粉碎连续还田,第1年、第2年连续2年配施调控氮素,纯氮2kg/667m2,或施用堆沤肥或有机肥(1000

7级~9级

kg/667m2~1500kg/667m2),连续2年到3年;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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