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556-2023 药品生产检验结果超标调查指南

DB32/T 4556-2023 Guidelines for investigating out-of-specification test results for pharmaceutical production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556-2023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9-22
实施日期
2023-10-22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药品生产检验结果超出标准时对超标数据的调查流程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超出质量标准的实验室检验项目,包括物料(原料药、辅料、药品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及稳定性考察样品等的检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分析方法验证、检验员培训,新购进仪器和系统验证(如计算机化系统)期间产生的数据,过程分析技术(PAT)产生的数据,微生物相关检验项目。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蒋素梅、王金伟、张燕、马恒元、杨玥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2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1.120.99

CCSC00

!7,



DB32/T4556—2023

药品生产检验结果超标调查指南

Guidelinesforinvestigatingout⁃of⁃specificationtestresultsfor

pharmaceuticalproduction

2023⁃09⁃22发布2023⁃10⁃22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556—2023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流程……………………2

5OOS报告……………………2

6实验室初步调查……………2

7全面的OOS调查……………3

8OOS调查结论………………4

9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5

10OOS总结分析……………5

附录A(资料性)OOS调查流程图…………6

附录B(资料性)附加的实验室调查示例……………………7

参考文献…………………………8

DB32/T455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蒋素梅、王金伟、张燕、马恒元、杨玥。

DB32/T4556—2023

药品生产检验结果超标调查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药品生产检验结果超出标准时对超标数据的调查流程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超出质量标准的实验室检验项目,包括物料(原料药、辅料、药品包装材料)、中间产品、

成品及稳定性考察样品等的检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分析方法验证、检验员培训,新购进仪器和系统验证(如计算机化系统)期间产生的

数据,过程分析技术(PAT)产生的数据,微生物相关检验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结果超标out⁃of⁃specificationtestresults;OOS

检验结果超出质量标准的限度。

3.2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SOP

经过批准的,用于指导设备操作、维护与清洁、验证、环境控制、取样和检验等药品生产活动的通用性

文件。

3.3

过程分析技术processanalyticaltechnologies;PAT

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为目标,通过实时监测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建立起来的设计、

分析与控制生产的系统。

3.4

供试溶液samplesolution

稀释到检验浓度的待测样品溶液。

3.5

调查性检验investigativetesting

为帮助确认或找出可能的根本原因所进行的检验。

3.6

复测retesting

经过批准,对初始样品或者重新取样的样品进行重新检验,复测结果用于最终的实验结果报告。

3.7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correctiveactionandpreventiveaction

纠正措施为消除不合格原因并防止再发生所采用的措施。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

1

DB32/T4556—2023

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基本流程

OOS调查流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实验室初步调查;第二阶段为全面的OOS调查,包括相关

部门调查和附加的实验室调查。调查流程见附录A。

5OOS报告

5.1检验员判断OOS结果

检验员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应符合检验要求,并经校准/检定。

当确认的系统适用性不符合要求时,不应用于样品检验,应对原因进行排查,若已有数据产生,应对

数据进行评估,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实验过程中发生明显错误,如样品溶液泄漏或样品溶解、转移不完全,检验员应立即对所发生情况加

以记录,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不应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