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251-2018 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规范

DB3301/T 0251-2018 Rural Drinking Water Project Improvement Specification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0251-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1-10
实施日期
2018-12-10
发布单位/组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规划布局、工程设计、设计审批、工程施工、验收移交、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杭州市农村水利管理总站
起草人:
杨志祥、叶利伟、楼淑君、郭巧玲、何晓锋、陈妍曙、盛立民、沈利勤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60

P40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0251—2018

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规范

2018-11-10发布2018-12-10实施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1/T0251—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农村水利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志祥、叶利伟、楼淑君、郭巧玲、何晓锋、陈妍曙、盛立民、沈利勤。

I

DB3301/T0251—2018

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规划布局、工程设计、设计审批、工程

施工、验收移交、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50332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SL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55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

SL687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

SL689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村饮用水

指满足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以外(习惯称为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为主的供水。

3.2

饮水安全

水质指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值要求、水量每人每天不少于100L、水龙头安装到户、保证率不

低于95%要求的供水评价为安全。

3.3

集中式供水

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通过供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分散式供水

无任何供水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由用户自行从水源地取水的供水方式。

3.5

1

DB3301/T0251—2018

规模化供水工程

日供水规模为1000t及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

3.6

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日供水规模为1000t以下的集中供水工程。

3.7

供水保证率

预期供水量在多年供水中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年数出现的概率。

3.8

一体化净水设备

将絮凝、沉淀(澄清)和过滤等工艺组合成一体,主要去除原水中浊度的净水设备。

3.9

消毒

采取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或清除水中致病微生物的过程。

3.10

常规水处理

主要去除原水中浊度和微生物的水处理工艺,通常包括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等过程。

3.11

常规指标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4基本规定

4.1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应按照SL559、SL687、SL689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

4.2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应按“能延则延,能并则并”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乡)规模化水厂管网

延伸和联村并网供水工程建设,扩大规模化水厂供水覆盖面。

4.3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应将提升水质作为重点,应配备水净化和消毒设备,保障饮水安全。

4.4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应提高供水保证率,逐步实现以水库(山塘)为主要水源的规模化供水

格局,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一源一备”的供水保障体系。

5规划布局

5.1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规划应以区、县(市)为单元进行编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规划需要修改的,按照原审批程序报经批

准。

5.2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规划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水利发展综合规划,与城乡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衔接。

5.3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规划应重点分析供水现状,明确主要水源,提出规模化供水布局。

5.4新(重)建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宜布置在供水主要覆盖区内或水源地附近。

5.5山区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宜采用重力式供水方式,平原、丘陵宜采用水泵加压供水方式,当水压

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二次加压方式供水。

6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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