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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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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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01
L78
DB4206
襄阳市地方标准
DB4206/T26—2021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规范
Administrativedataresourcesharingmanagementstandard
2021-02-05发布2021-03-04实施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06/T26—2021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襄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襄阳市政务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湖北襄测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湖北金正邦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阳
光华辰网络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玉奎、雷雨、宋剑、韩国华、黎黎、赵小扬、陆兆荣、郭华龙。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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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的职责分工、数据采集、数据归集、数据共享、数据安全等内
容。
本规范适用于襄阳市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与管理工作,为各相关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的数据管理
提供实操性指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18793信息技术可扩展置标语言(XML)1.0
GB/T21063.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襄政办函[2020]56号襄阳市大数据应用闭环工作方案
襄政办函[2019]61号襄阳市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政务数据资源
各级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经授权、受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
程中产生、采集的信息。
3.2
数据共享
各单位因履行职责适用其他单位政务数据资源,以及为其他单位履行职责提供本单位的政务数据资
源的行为。
3.3
基础数据库
具有基础性、基准性、标识性和稳定性等特征的数据资源,包括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
等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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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专业数据库
与社会经济发展特定主题密切相关的、基于政务数据资源形成的数据资源,包括公共信用、市场监
管、救助帮扶、电子证照、地名地址等。
3.5
数据共享类别
指对数据共享程度、范围的界定,分为非受限共享类数据(可供各单位无条件共享,无需数据提供
单位审核的数据)、受限共享类数据(只能按照特定方式或提供给指定对象共享的,需数据提供单位审
核的数据)、非共享类数据(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共享,或未经脱密、脱敏处理不能共享的
数据)。
3.6
数据共享模式
指数据共享的方式,分为数据验证方式(通过调用验证服务接口进行比对,获取数据的验证结果)、
数据查询方式(通过调用查询服务接口,获取所需条件的数据结果,提供单条或多条数据包)、数据交
换方式(通过数据交换系统等方式,提供批量数据交换)。
3.7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服务平台
是作为政务数据传输、存储、共享、开放的载体,部署在襄阳市政务外网,采用专有云和统一的目
录系统和交换系统,建设有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的信息技术平台。平台包括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
系统、政务大数据开放系统。
3.8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系统(简称“共享平台”)
是管理全市各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支撑政务部门进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的基础平台。
3.9
数据专员
各提供部门内熟悉业务系统和数据的工作人员。
3.10
政务大数据开放系统(简称“开放平台”)
是发布全市开放的各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放政务数据的公共基础平
台。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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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是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运维部门或单位的机构。
3.12
提供部门
具有提出开放数据注册申请的组织或组织内部机构。
3.13
提供部门
具有提出开放数据注册申请的组织或组织内部机构。
3.14
运维部门或单位
经主管部门授权的或依法委托的对平台进行运行维护管理的内部机构、部门或其他组织。
3.15
使用者
对政务数据有使用需求的政务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16
大数据能力督查系统
提供对各提供部门的数据能力进行监督核查,推送数据整改任务、反馈核查结果。
3.17
大数据共享管理能力
各提供部门数据采集、登记、归集、共享和应用的执行情况。
4角色与职责
角色与职责相关内容,遵照襄政办函[2019]61号《襄阳市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
行)》、襄政办函[2020]56号《襄阳市大数据应用闭环工作方案》执行。
4.1角色
4.1.1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过程中包括四个角色和七项任务。四个角色分别是电子政务数据资源主管
部门、提供部门、运维部门或单位、使用者。七项任务包括规划、整理、注册登记、管理、服务、使用、
监督评估。
4.1.2过程任务与角色的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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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规划任务:由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提供部门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
b)整理任务:由提供部门完成;
c)注册登记任务:由提供部门完成,运维部门或单位配合;
d)管理任务:由提供部门完成;
e)服务任务:由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完成;
f)使用:由使用者完成;
g)监督评估:由主管部门完成。
4.2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的统筹规划,制定管理办法,定期对政务数据资源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协调解决和数据共享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定期对各部门提供的数据数量、质量及更新、使用等情况进
行监督、评估,并公布核查结果、提出改进意见。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具体包括:
a)负责指导、组织和监督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对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进行评估与指导,
建立帮助、变更、培训、统计分析、技术咨询与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
b)组织编制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以下简称《数据目录》),建立《数据目录》管理制度,明
确各行政机关《数据目录》的登记、审核、发布、更新等具体工作;
c)组织、协调解决和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有关的重大问题,联合提供部门推进政务数据采集、数据
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接口、多级共享平台对接、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相关的工作;
d)组织建设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数据共享、数据开放相关工作;
e)组织建设大数据能力督查系统,推动数据完善和核查结果整改相关工作。
4.3提供部门职责
负责数据采集、提供和更新工作。提供部门的管理职责包括:
a)负责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规划和整理;
b)对本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内容设置使用权限;
c)负责提供与数据资源内容相关联的政务数据资源定位、交换内容、交换模式、更新周期;
d)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服务平台上开通、维护本单位的目录系统,按照相关标准及时逐条登
记、审核政务数据资源,并提供数据资源的中文注释,确保目录内容的完整性、逻辑的一致性、
命名的规范性;
e)承担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的数据采集、维护与更新工作。各部门至少要固定一名数据专
员,数据专员须每天查看本单位在数据共享、数据质量相关工作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并
及时整改;
f)每年至少对本单位《数据目录》内容进行一次维护和整理,可供共享的数据或共享需求发生变
化时,要及时更新;
g)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者发布前进行数据清洗比对,确保数据的唯一性与准确性。
4.4运维部门或单位职责
负责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运营、维护及安全保障等。运维部门的管理职责
包括:
a)提供管理、运营、支撑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及软件,并为系统的升级改造
留有空间和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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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保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服务平台正常运行,包括解决注册登录、上传信息资源等技术性维
护问题;
c)组织安排专职工作团队负责维护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转,对系统使用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要能够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予以排除解决;
d)编写主管部门、数据提供单位及使用单位的操作手册,并提供培训服务;
e)保障政务数据资源的安全性,系统研发与维护过程中涉及到政务数据资源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
安全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4.5使用者职责
使用者职责是对获取的数据内容再授权范围内使用并保管好相关数据内容。
5管理过程描述
5.1规划任务
规划任务主要由主管部门完成,提供单位配合。该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a)明确可采集数据、可共享范围、可共享数据资源访问的相关条件;
b)组织制定数据目录,并明确主题分类、开放部门、数据属性、更新时限、开放类型、开放方式、
使用要求等内容。
5.2整理任务
整理任务主要由提供部门完成,该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a)对规划共享的数据进行整理汇集编目;
b)安排数据专员负责相关信息资源内容的更新维护。
5.3注册登记任务
注册登记任务主要由提供部门完成,提供运维部门配合。该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a)由运维部门负责提供数据资源传输的规定和方式;
b)由提供部门按运维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源传输规定和方式及时向共享平台传送资源内容;
c)由提供部门向共享平台提出数据注册登记请求,完成数据审核及提交,由运维部门负责解决注
册登录、上传信息资源等技术性维护问题。
5.4管理任务
管理任务主要由提供部门完成,该任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a)由提供部门制定数据资源共享数据管理制度并审核数据资源内容;
b)实施相关组织管理制度,保证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工作持续运行和发挥作用。
5.5服务任务
服务任务主要由提供部门完成,主管部门配合完成,该任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a)数据供需双方就共享类型、具体字段和更新频率提供协商。经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供部门向使
用者提供可共享的政务数据;
b)由提供部门向主管部门授权数据查询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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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主管部门通过开放平台对外发布政务数据资源内容。
5.6使用任务
政务数据资源的使用主要由使用者完成。该任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a)使用者通过开放平台查询定位政务数据资源;
b)使用者通过开放平台获取政务数据资源,并管理好已经获取的数据资源。
5.7监督评估任务
政务数据资源的跟踪核查主要由主管部门完成。该任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a)对现有各提供部门的大数据共享管理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检查;
b)从数据接口开放、数据共享配合、错误数据整改等维度形成部门大数据督查报告,定期进行通
报,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
6管理制度建设与流程规划
6.1管理制度建设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并发挥作用的可持续性必须有如下制度保障:
a)建立数据共享数据管理办法细则,明确共享数据的内容;
b)制定系统日常运行制度并执行,包括机房管理制度、运行日志制度、主机检查维护制度、数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QJ 380-1989 锥柄1:16 圆锥管螺纹锥孔铰刀 d=1/16''~2'' 1989-02-25
- HB 4369-1989 弯曲模块 1989-07-12
- HB 3605-1985 固定导轨 1985-11-08
- GA 300.6-2001 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管理代码 第6部分:特殊身份代码 2001-06-15
- HB 4318-1989 方形垫片 1989-07-12
- HB 4205-1989 弹簧片 1989-05-13
- HB 1746-1987 对位轴 1987-04-08
- QJ 1642.3-1989 24°导管连接件 24°管接头端头部分型式与尺寸 1989-01-13
- HB 2461-1989 双面平压板 1989-05-13
- HB 2031-1974 直表架 197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