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27/T 091-2024 松杉灵芝林下近自然栽培技术规程

DB2327/T 091-2024 "Regulations for Natural Cultivation Techniques of Pine-fir Ganoderma lucidum in Forest Undergrowth"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27/T 091-2024
标准类型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8-01
实施日期
2024-08-31
发布单位/组织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近自然栽培松杉灵芝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胡海冰、梁秀凤、李宏涛、刘柱、胡明华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05DB2327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方标准

DB2327/T091—2024

松杉灵芝林下近自然栽培技术规程

2024-08-01发布2024-08-31实施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27/T091—2024

前言

为了规范大兴安岭地区松杉灵芝林下近自然栽培技术,特制订本文件。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大兴安岭地区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兴安岭地区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海冰、梁秀凤、李宏涛、刘柱、胡明华、刘昕哲、庞启亮、吴刚。

本文件由大兴安岭地区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各单位或个人在执行本文件过程中如发

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松杉灵芝林下近自然栽培技术规程》编制组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光辉路207号,邮编:165000,电子邮箱:15104502684@163.com,

电话188457095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I

DB2327/T091—2024

松杉灵芝林下近自然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松杉灵芝林下近自然栽培技术规程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菌种

制作、立地条件及环境基本要求、栽培管理、采收、晾晒、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近自然栽培松杉灵芝。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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