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2/T 1103-2022 普通公路项目安全性验收规范

DB3212/T 1103-2022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f ordinary road project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12/T 1103-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7-22
实施日期
2022-07-22
发布单位/组织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01

CCSP66

DB3212

泰州市地方标准

DB3212/T1103—2022

普通公路项目安全性验收规范

2022-07-22发布2022-07-22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12/T110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京益路交通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克山、栾翔、杨亮、吕亚玲、成晟、张俊龙。

I

DB3212/T1103—2022

普通公路项目安全性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泰州市普通公路项目的目标、原则和要求、一般规定、新改建工程、养护工程、涉路

工程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普通公路新改建工程、养护工程、涉路工程项目安全性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TG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5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JTGD20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普通公路Highway

全封闭以外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及其辅路。

3.2

内业查验Projectverification

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交竣工、管理等建设或运行资料的检验。

3.3

外业踏勘Projectreconnaissance

公路工程项目运行、使用、管理等状态的现场检查或体验。

3.4

公路项目安全性Highwaysafety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与人、车、路、环境等之间的协调性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和控制严重道路

交通事故的作用。

3.5

公路项目安全性验收Highwaysafetyacceptance

从公路使用者角度,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公路交通安全进行全面、系

统的分析和验收。

3.6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Principlesoftrafficaccidentprevention

围绕人、车、路、环境、管理、保障等道路交通安全要素,综合采用交通工程、交通管理、交通救

助等措施,控制交通风险和消除安全隐患。

1

DB3212/T1103—2022

3.7

公路项目安全性核查清单Highwaysafetychecklist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原理、设计标准,以及公路安全工程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处治经验

等编制的安全验收结果及其改善意见。

3.8

公路项目安全性验证办法Measuresforverifyingthesafetyofhighwayprojects

在符合公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条件下,立足公路使用者交通安全需求层面,开展的公路及其设施安

全性设计、评价等方式方法。

4一般规定

4.1验收要求

4.1.1选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设计车辆作为安全性验收代表车型,兼顾其它机动车型、非

机动等实际交通构成状态。

4.1.2综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JTGB05相关要求,验收项目线路、路段及其设施的安全性。

4.2验收时机

4.2.1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性验收,宜在交(竣)工验收或接养之前实施。

4.2.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不实施安全性验收:

a)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恢复性的;

b)没有改变公路使用状态的;

c)公路建筑界或安全净区之外的。

4.3验收组织

4.3.1新(改)建一级公路,养护工程(涉路工程)中增设路面固定设施等改变公路使用者交通状态

的项目,宜由专业机构实施验收。

4.3.2公路设施安全性改善类的项目,可由所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所属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直接验

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直接组织安全性验收:

a)公路安全工程提升类;

b)事故多发路段处治类;

c)设施安全标准明确类;

d)公路设施结构改善类;

e)完成阶段安全性评价。

4.3.3从事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性验收的专业机构验收,机构承担验收的人员应具有下列条件:

a)市级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或道路交通安全专家;

b)交通安全、公路管理等五年以上工程师或相当从业经验人员。

4.4验收特别范围

项目线路事故多发、复杂组合路段,宜扩大现场踏勘的区域和交通状态观测的范围。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宜扩大验收踏勘的区域或范围:

——多路口复杂组合等路段;

——宽窄路口畸形交叉路段;

——长直线接弯道等路段;

——长下坡接交叉等路段;

——桥头接交叉等路段;

——急刹车频发路段;

——事故原因不明路段。

4.5验收查证事项

2

DB3212/T1103—2022

按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减少伤亡事故要求,稳妥把握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疑难状态处置。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路段或设施,应核查设计说明或研究报告(具体验证办法详见附录B):

——选用技术低指标的;

——选用组合低指标的;

——具有交通事故多发情形的;

——改变使用者交通习惯的设施;

——致使使用者行驶线路急变的;

——视距与防护相互交织冲突的;

——视距与防眩相互交织冲突的。

4.6验收隐患判定

综合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骑行人、沿线行人既有交通安全能力,验收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性。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判定为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或设施:

——超过使用承受能力的设施;

——使用风险高于未设的设施;

——使用者普遍不遵从的设施;

——使用者普遍不熟悉的设施;

——使用者普遍不适用的设施;

——交通风险容易疏忽的路段;

——使用者处置空间不足的路段;

——路侧险要防护等级不足的路段;

——交叉区视线障碍且设施无效的路段;

——生产生活交织且车速快的路段。

5验收流程

5.1制定方案

综合工程项目属性、建设情况、交通环境、运行状态等要求,制定公路项目安全性验收方案。总体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验收内容;

——验收方法;

——验收分工;

——内业查验;

——外业踏勘;

——报告编制。

5.2内业查验

依据公路工程(养护、涉路)项目建设属性和安全特征,核查项目工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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