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407.2-1996 经济作物种子 油料类

GB 4407.2-1996 Seeds of economic crops—Oil crops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4407.2-2024 | 页数: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407.2-199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6-12-28
实施日期
1997-06-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全国种子总站、陕西省种子站、安徽省种子站、湖南省种子站、江西省种子站、山东省种子站、河北省种子站、河南省种子站、湖北省种子站、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站
起草人:
时书玲、刘华开、赵菊英、沈月新、付宗华、周志军、史桂芹、张承毅、邓荫金、袁淑荣、霍清涛、刘汉珍、宋新敏、聂练兵、张淑敏、常秀兰、陈亚君
出版信息:
页数:4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DB)、企业标准(Q/)四级。

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理事会审查,ISO理事会接纳国际标准

并由中央秘书处颁布;

国家标准在中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

织生产的依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

益,保障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有利于产品的

通用互换及标准的协调配套等。

中国标准按内容划分有基础标准(一般包括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机械

制图、公差与配合等)、产品标准、辅助产品标准(工具、模具、量具、夹具

等)、原材料标准、方法标准(包括工艺要求、过程、要素、工艺说明等);

按成熟程度划分有法定标准、推荐标准、试行标准、标准草案。

一份国标通常有封面、前言、正文三部分组成。

标准号:标准号至少由标准的代号、编号、发布年代三部分组成。

标准状态: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

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

归口单位: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该部门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

责,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对标准实施管理。

替代情况:替代情况在标准文献里就是新的标准替代原来的旧标准。即在

新标准发布即日起,原替代的旧标准作废。另外有种情况是某项标准废止了,

而没有新的标准替代的。

实施日期:标准实施日期是有关行政部门对标准批准发布后生效的时间。

提出单位:指提出建议实行某条标准的部门。

起草单位:负责编写某项标准的部门。

GB4407.2-1996

前言

为了保护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利益,避免不合格种子用于生产所带来的损失,使栽培的优良

品种获得优质、高产,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规范,特制定种子的质量标准。

考虑到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布局的系统性、科学性,修订时对其总体编排作了新的调整,经济作物

种子由纤维类和油料类二个独立部分组成。其中油料类作物包括油菜、花生、芝麻、向日葵。为了便于使

用,把同种作物常规种和杂交种相继排列。

依据GB/T3543.1.3543.6-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通过大量的、多年的试验研究、典型调

查、抽查结果,对GB4407-84油《料种子》中的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即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等

四项指标)进行了全面的修订。种子级别原则上采用常规种不分级,杂交种分一、二级。由于检验方法和

判定标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发芽率改为幼苗判定,故较修订前的数值有所降低,净度采用快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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