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165.3-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3部分: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GB/T 7165.3-2008 Equipment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radioactivity in gaseous effluents—Part 3: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radioactive noble gas monitor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1989年10月
-
2008年06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 起草人:
- 徐进财、施红
- 出版信息:
- 页数:14页 | 字数:2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280
F84
a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165.3--2008/IEC60761-3:2002
7165.3—1989
代替GB/T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3部分:放射性惰性气体
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forcontinuousofineffluents--
Equipmentmonitoringradioactivitygaseous
Partforradioactivenoblemonitors
3:Specificrequirementsgas
(IEC60761-3:2002,IDT)
2009—04—0
2008—06—19发布1实施
宰瞀鹊紫瓣警糌赞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
GB/T7165.3--2008/IEC60761-3:2002
刖吾
本部分是GB/T7165《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标准的第3部分。该标准共包括下
列五个部分:
——GB/T7165.1《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7165.2《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2部分:放射性气溶胶(包括超铀
气溶胶)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GB/T
7165.3《气态排出流(tt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3部分: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
特殊要求》;
——GB/T
7165.4《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4部分:放射性碘监测仪的特殊要
求》;
—GB/T
7165.5《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5部分:氚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是对GB7165.3—1989的修订。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性气体监测仪的特殊要求》(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原国际标准的前言;
——用小数点“.”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小数点“,”;
一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已有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国际标准改为我国的标准(以
GB/T2423.5—1995代替IEC60028—2—27:1987,以GB/T7165.1—2005代替IEC60761—2:
2002,以GB/T17626代替IEC61000,以GB22){
9254—1998代替IEC/CISPR
——在交流电源的电压和频率中只保留我国现行使用的内容。
本部分代替GB7165.3—1989《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三部分:惰性气体排出
流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7155.3—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仪表在给定期间排放的放射性气体的活度和/或放射性气体混合物成分信息的功能;
对仪器的测量范围,由不得少于三个十进位修订为不应少于五个十进位;
一对气体参考试验源体积活度的不确定度作了修订,不确定度由不大于lo%修订为小于
7%(走一2);
——对标准试验条件作了修订,增加对天然放射性惰性气体氡、静电场和化学污染的要求,减少了
预热时间;
一一对指示值相对固有误差的线性要求由20%修订为10%;
h修订为100h;
一对指示稳定性试验要求的持续时间由500
——对报警阈值稳定性试验要求的时间由500h修订为100h;
——对特定核素放射性活度监测仪,其他核素的影响由l%修订为15%;
——对室内仪表环境温度的要求由10℃~50℃修订为10℃~35℃;
一一对相对湿度试验的要求由87%~92%(30℃±2℃)修订为90%(35℃);
一改变影响量的试验内容中增加了对密封、机械冲击和电磁兼容性的要求;
h--100rain
——对空气回路试验框图进行了修订,时间影响量的量值范围由1h修订为30
100
h;
【
GB/T7165.3--2008/IEC60761-3:2002
——“空气吸收剂量率”修订为“空气比释动能率”;
——表5参考源中增加口能量平均值。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应与GB/T7165.1—2005结合使用。
本部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本部分起草人:徐进财、施红。
原标准于1989年10月首次发布。
Ⅱ
60761-3:2002
GB/T7165.3--2008/IEC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3部分:放射性惰性气体
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1范围
GB/T7165的本部分适用于同时、延时或顺序测量向环境排放的气态排出流中放射性惰性气体的
设备。
放射性惰性气体排出流监测仪应具有下列功能:
——测量气态排出流排放点处放射性气体的体积活度及其随时间的变化;
——当超过体积活度或排放总活度的预置值时,启动报警信号;
——确定给定期间排放的放射性气体的活度和/或放射性气体混合物的成分信息。
本部分不包括天然放射性惰性气体氡的测量。但是氡或其衰变子体的存在会影响其他(非天然)放
射性气体的测量。
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惰性气体排出流监测仪的特殊标准要求,包括技术特性和一般试验条件,并给
出可行方法的实例。
GB/T
7165.1--2005给出了一般要求、技术特性、试验方法、辐射特性、电气特性、机械特性、安全
特性和环境特性。除非另有说明,这些要求均适用于本部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716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2423.5
GB/T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IEC
(GB/T2423.5—1995,idt60068-2—27:1987)
60761—1:
GB/T7165.1—2005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1部分:一般要求(1EC
2002,IDT)
GB9254--1998,idtIEC/CISPR22:1997)
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
IEC61000)
GB/T17626(所有部分)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idt
3术语和定义
GB/T7165.1—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noblemonitor
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radioactivegas
用于连续监测向环境排放的气态排出流中放射性惰性气体的设备。
4放射性惰性气体排出流监测仪的分类
根据被测辐射类型,设备可分为:
——7;
——B;
1
6076I-3:2002
GB/T7165.3--2008/IEC
——特定核素。
根据工作方式,设备也可分为:
——探测器安装在排出流中或紧靠排出流的直接测量
——远离监测点的连续取样测量。
5整体设备设计
按GB/T7165.1—2005的规定,根据实际环境和各自的安装要求,监测仪可以有各种结构形式。
7165.1—2005的要求。
但不管采用何种结构形式,设备既要满足本部分的要求,又要满足GB/T
5.1直接测量设备
如果由安装在排出流中或紧靠排出流的探测器进行直接测量,仅要求探测器和极少数必要的电子
学装置在相应的环境条件下工作。除非有特殊情况,这类设备将不包含对环境条件变化非常敏感或经
常需要维修和调整的探测器。
相应的控制和测量装置应安装在一个可控制的环境中,以便减少环境对其性能的影响,并易于接近
进行操作和维修。
5.2间接测量设备
如果排出流的有代表性样品被连续送至远处,那么取样和探测装置(除取样头和取样管道外)以及
控制和测量装置应在一个可控的环境中相邻布置。在不可实现的地方(如取样管道过长),探测装置同
样应满足5.I的规定,以确保在放射性物质增加时有足够快的响应。
如有可能,应提供旁路系统,以便对探测和取样装置进行维修和功能性试验。
6测量结果的表示
按GB/T
的读数值。
如果读数值以导出单位(如Bq/m3)表示,则制造厂和用户应掌握所有的有关因子,且这些因子应
为常数或应自动校准。
7取样和探测装置
7.1取样和排气管道
除了满足GB/T7165.1—2005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考虑下列特性:
——测量过程中流量和压降的影响;
——到达探测器的延迟时间(流量和管道直径等)。
7.2入口部件
如有必要,应在取样回路人VI处安放一个合适的部件,以便去除空气中的微尘和碘。为了保持取样
和探测装置的特定功能,入口部件不应捕集或暂时滞留惰性气体和降低流量。
此外,取样期间应对人口部件进行适当的屏蔽,以限制累积在该部件上的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对探测
装置的影响和为工作人员提供防护。该人口部件应易于接近和操作。
应注意:碘同位素是惰性气体的衰变母体。因此,当监测仪取样系统入口回路上装有碘过滤器时,
应进行分析,以表明滞留在过滤器上的碘不会导致对惰性气体释放时间表的估算错误。
7.3取样室
作为取样和探测装置的一部分,一个测量室或气体室为浸入式或贴近式探测器的测量提供一定体
积的气体,它应满足以下要求:
——取样室应为流通式,可以包括一个吸收介质或加压装置;
——应标明取样室的容积和工作压力;
2
60761-3:2002
GB/T7165.3--20081IEC
——如果可行,探测器与被测气体或空气应使用保护窗或保护屏隔开;
——如果可行,探测器应易于从取样室拆装以便于维修或更换。探测器的安装特征应确保在任何
情况下都能准确地返回到或保持在合适的几何位置上;
——如果采用吸收介质增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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