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049.3-2021 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3部分:服务业用水定额

DB14/T 1049.3-2021 Shanxi Province Water Consumption Standard Part 3: Service Industry Water Consumption Standard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1049.3-2021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24
实施日期
2022-03-24
发布单位/组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服务业、建筑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和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服务业、建筑业领域开展涉水项目规划和设计、取水许可管理、节水管理、取用水计划管理、水资源税和水费征收等。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西水资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起草人:
亓雅莉、杨金海、吴雅娟、薄智军、王晶、汤寅飞、李福翠、王娅、程立虎、张蕊、王俊、胡英娟、侯俊林、王灵生、窦艳芳、牛凯、钟强、刘玉婷、高波、侯智瀚、史建勋、武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25

CCSB11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049.3—2021

代替DB14/T1049.3-2015

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3部分:服务业用水定额

2021-12-24发布2022-03-24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1049.3—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1

5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2

6用水定额...........................................................................2

参考文献.............................................................................19

I

DB14/T1049.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DB14/T1049《山西省用水定额》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农业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用水定额;

——第3部分: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4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本文件为DB14/T1049的第3部分。

本文件代替DB14/T1049.3—2015,与DB14/T1049.3—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a)本标准中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编制;按照现行有

关法律、法规修订了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

及“参考文献”;增加了“单位用水量计算方法”;

b)按照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个用水类别10个

用水定额从DB14/T1049.2—2015《山西省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用水定额》调入本文件

并进行修订;

c)按照山西省服务业现状取消托儿所服务1个用水大类4个用水定额;调整合并住宿、卫生用

水等14项用水定额;增加学前教育、游泳场馆等12个服务业用水定额,3个住宅房屋建筑业

用水定额;

d)按照山西省服务业现状节水技术水平对零售业、洗浴服务、教育、国家行政机构等45个用水

定额进行了修订;

e)根据山西省服务业用水户数量和用水量现状,采用二次平均法、冒泡排序法(升序)、水平

衡测试法、结构分析法、同类定额校验法和经验法等进行综合分析,对53个产品制定了通用

值、先进值,对17个用水定额仅修订通用值。

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2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水资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亓雅莉、杨金海、吴雅娟、薄智军、王晶、汤寅飞、李福翠、王娅、程立虎、

张蕊、王俊、胡英娟、侯俊林、王灵生、窦艳芳、牛凯、钟强、刘玉婷、高波、侯智瀚、史建勋、武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DB14/T1049.3—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4/T1049.3—2021

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3部分:服务业用水定额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服务业、建筑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和用水定额

及其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服务业、建筑业领域开展涉水项目规划和设计、取水许可管理、节水管理、取

用水计划管理、水资源税和水费征收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水量

在一定时间内,取自任何水源(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或再生水、矿坑水等非常规水源,包含从

自来水公司等其他供水单位获得的)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不包括从水源到用水户之间的输水损失。

3.2

服务业用水定额

一定时期内服务单位单个用水人员或单个服务设施、单位服务面积、单个服务对象等单位时间用水

量的限定值。

3.3

建筑业用水定额

一定时期内建成单位建筑面积的用水量的限定值。

4总体要求

4.1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大力提高服务业、建筑业的节水意识,

促进服务业、建筑业用水效率的提高,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

DB14/T1049.3—2021

4.2服务业用水定额分为通用值、先进值二级指标。通用值定额用于现有单位的超定额累进加价、计

划用水等日常用水管理;先进值定额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和现有单

位的节水考核。

4.3建筑业用水定额不进行分级,用水定额用于建筑施工临时用水申请与审批。

5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根据GB/T4754,将用水行业分为门类、大类、中类三级。本文件的代码结构见图1。

图1用水行业代码示意图

6用水定额

6.1批发和零售业(F)

6.1.1批发业(F51)

6.1.1.1用水定额

批发业用水定额见表1。

表1批发业用水定额

分类代码类别单位用水定额

51批发业m3/(m2·a)通用值1.0

注:批发业是指向其他批发或零售单位(含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批量销售食品(不包括水

产品、肉、禽)、饮料、烟草制品等;纺织面料、纺织品、服装、鞋、帽、日杂品、家用电器、家具等生活用

品;各类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手饰等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

6.1.1.2计算方法

单位时间内,批发业用水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V𝑝=W𝑝/N𝑚··········································································(1)

式中:

V𝑝——批发业用水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年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平方米•年));

W𝑝——批发业用水单位的年用水总量(包括与服务有直接关系的批发、办公、清洁、景观绿化、

附属设备等用水量,不包括洗车等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年);

2

DB14/T1049.3—2021

N𝑚——批发业用水单位的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6.1.2零售业(F52)

6.1.2.1用水定额

零售业用水定额见表2。

表2零售业用水定额

分类代码类别单位用水定额

先进值0.5

百货店a

通用值1.0

先进值0.7

521零售业大型超市bm3/(m2·a)

通用值1.3

先进值0.9

购物中心c

通用值1.6

a指在一个建筑物内,实际营业面积6000m2以上,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施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

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b指实际营业面积6000m2以上,以自选销售、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的商品售卖方式,品类齐全,满足顾

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

c指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

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6.1.2.2计算方法

单位时间内,零售业用水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V𝑢=W𝑢/N𝑚··········································································(2)

式中:

V𝑢——零售业用水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年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平方米•年));

W𝑢——零售业用水单位的年用水总量(包括与服务有直接关系的零售、娱乐、办公、清洁、景观

绿化、附属设备等用水量,不包括游泳池、滑冰场、洗车等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年);

N𝑚——零售业用水单位的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6.1.2.3食杂店、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工厂直销中心等可参照百货店用水定额

执行,仓储式会员店、超市可参照大型超市用水定额执行。

6.1.2.4购物中心餐饮用水量另计,具体见表8。

6.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

6.2.1铁路运输业(G53)

6.2.1.1用水定额

铁路运输业用水定额见表3。

3

DB14/T1049.3—2021

表3铁路运输业用水定额

分类代码类别单位用水定额

列车上水m3/百辆通用值111.0

531铁路旅客运输

列车洗刷m3/辆通用值3.0

中间站通用值20.0

533铁路运输辅助活动火车站一等站L/(p·次)通用值16.5

特等站通用值12.3

6.2.1.2计算方法

铁路运输业用水定额计算方法如下:

a)铁路旅客运输列车上水单位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65

m𝑐=V𝑐/∑𝑖=1𝑛𝑖×100································································(3)

式中:

m𝑐——铁路旅客运输列车上水单位用水量,单位为“/百辆”(立方米/百辆);

V𝑐——铁路旅客运输列车上水年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年);

𝑛𝑖——铁路旅客运输列车每日辆数,单位为“辆”。

b)铁路旅客运输列车洗刷单位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65

m𝑥=V𝑥/∑𝑖=1𝑛𝑖······································································(4)

式中:

m𝑥——铁路旅客运输列车洗刷单位用水量,单位为“/辆”(立方米/辆);

V𝑥——铁路旅客运输列车洗刷年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年);

𝑛𝑖——铁路旅客运输列车每日辆数,单位为“辆”。

c)火车站单位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mL=VL/RL×10·····································································(5)

式中:

mL——火车站单位用水量,单位为“/次”(升/(人•次));

VL——火车站年用水量(包括车站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空调冷却循环补水、车站公共区域冲洗用

水、车站内公共卫生间乘客生活用水、进站和到站旅客用水、供热用水、商店用水、食堂用水),单位

为“/”(立方米/年);

RL——火车站年总人数,单位为“”(人)。

6.2.2道路运输业(G54)

6.2.2.1用水定额

道路运输业用水定额见表4。

4

DB14/T1049.3—2021

表4道路运输业用水定额

分类代码类别单位用水定额

大客车补水通用值90.0

542公路旅客运输

中型客车补水通用值75.0

L/(辆·次)

大货车补水通用值90.0

543道路货物运输

中型货车补水通用值75.0

544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客运站L/(p·次)通用值21.0

6.2.2.2计算方法

道路运输业用水定额计算方法如下:

a)道路运输业车辆补水单位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m𝑐=V𝑐/R𝑐×10·····································································(6)

式中:

m𝑐——道路运输业车辆补水单位用水量,单位为“/辆次”(升/(辆•次));

V𝑐——道路运输业车辆补水年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年);

R𝑐——道路运输业年车次数,单位为“辆”。

b)客运站单位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mL=VL/RL×10·····································································(7)

式中:

mL——客运站单位用水量,单位为“/次”(升/(人•次));

VL——客运站年用水量(包括进站和到站旅客用水、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空调冷却循环补水、

供热用水、食堂用水、商店用水),单位为“/”(立方米/年);

RL——客运站年旅客人数,单位为“”(人)。

6.2.3航空运输业(G56)

6.2.3.1用水定额

航空运输业用水定额见表5。

表5航空运输业用水定额

分类代码类别产品名称单位用水定额

563航空运输辅助活动飞机场L/(p·次)通用值40.5

6.2.3.2计算方法

飞机场单位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mℎ=Vℎ/Rℎ×10·····································································(8)

式中:

mℎ——飞机场单位用水量,单位为“/次”(升/(人•次));

5

DB14/T1049.3—2021

Vℎ——飞机场年用水量(包括机场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空调冷却循环补水、机场公共区域冲洗用

水、机场内公共卫生间乘客生活用水、进站和到站旅客用水、供热用水、商店用水、食堂用水),单位

为“/”(立方米/年);

Rℎ——飞机场年旅客人数,单位为“”(人)。

6.2.4仓储业(G59)

6.2.4.1用水定额

仓储业用水定额见表6。

表6仓储业用水定额

分类代码类别产品名称单位用水定额

593低温仓储仓储(室内冷藏)m3/(t·d)通用值0.05

6.2.4.2计算方法

仓储业单位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m=V/S×T········································································(9)

式中:

m——仓储业单位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吨•日));

V——仓储年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年);

S——仓储区域的年仓储量,单位为“”(吨)。

T——年实际仓储日数,单位为“”(日)。

6.2.4.3每年最大用水天数按365日计。

6.3住宿和餐饮业(H)

6.3.1住宿业(H61)

6.3.1.1用水定额

住宿业用水定额见表7。

表7住宿业用水定额

分类代码类别单位用水定额

四、五星级(含白金五星级或先进值146.0

具有同等规模、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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