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20.1-1997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

GB/T 2820.1-1997 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driven alternating current generating sets—Part 1:Application, ratings and performance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2820.1-2022 |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820.1-199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7-12-26
实施日期
1998-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
起草人:
陈应芳、王荣建、李五辈、张继姜、林丽娟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2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9.160.40

K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20.1一1997

eqvISO8528-1:1993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

Reciprocatinginternalcombustionenginedriven

alternatingcurrentgeneratingsets

Part1,Application,ratingsandperformance

1997一12一26发布1998一12一01实施

国家技月险监督局发布

GB/T2820.1-1997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8528-1:1993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1部

分:用途、定额和性能》。是对GB8365-87和GB2820-90的修订。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8365-87和GB2820-90,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负责起草,陕西省发电设备厂、苏北电机厂、普陀电机一厂、福发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电气装备总厂、无锡动力机厂、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电设备厂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应芳、王荣建、李五辈、张继姜、林丽娟。

cs/T2820.1-1997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世界范围的国家标准团体(ISO团体成员)的联合组织,制定国际标

准的工作一般是通过ISO技术委员会进行的,各团体成员对已建立的某一技术委员会的某一学科感兴

趣,有权派代表出席相应委员会,国际组织、政府和非政府,在同IS。协作中也参与工作,ISO同国际电

工委员会Q(EC)紧密合作,研究电工标准化的所有题材。

被技术委员会采用的国际标准草案发至团体成员表决,作为一项国际标准的出版物,要求至少有投

票团体成员的75%通过。

国际标准ISO8528-1是由ISO/TC70“内燃机技术委员会”的SC2性“能和试验分技术委员会”制

定的。

ISO8528在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的总标题下包括下列部分:

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

第2部分:发动机

第3部分:发电机组用交流发电机

第4部分: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

第5部分:发电机组

第6部分:试验方法

第7部分:用于技术条件和设计的技术说明

第8部分:对小功率发电机组的要求和试验

第9部分:机械振动的测量和评价

第10部分:机械噪声的测量(包面法)

第n部分:带不间断电源装置的安全发电机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GB/T2820.1-1997

eqvISO8528-1:1993

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

代替GB8365-87

GB2820-90

Reciprocatinginternalcombustionenginedriven

alternatingcurrentgeneratingsets

Part1:Application,ratingsandperformance

范围

本标准对由往复式内燃(RIC)发动机、交流((a.c.)发电机、控制装置、开关装置和辅助设备组成的

发电机组的用途、定额和性能规定了不同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由陆用和船用RIC发动机驱动的a.c.发电机组,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

车的发电机组。

对于某些特殊用途(例如必要的医院供电、高层建筑等等),附加的要求可能是必需的,本标准规定

应作为基础。

对于其他型式的往复式原动机(例如沼气发动机、蒸汽发动机),本标准规定应作为基础。

按本标准的发电机组是用于产生电能作为连续、高峰负荷和备用电源的。本标准中规定的各等级是

为帮助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相互了解的。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0.2-1997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2部分:发动机

(eqvISO8528-2:1993)

GB/T2820.3-1997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3部分:发电机组用交流发电机

(eqvISO8528-3:1993)

GB/T2820.4-1997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4部分: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

(eqvISO8528-4:1993)

GB/T2820.5-1997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5部分:发电机组

(cqvISO8528-5:1993)

符号和缩写

功率,kW

Pr绝对大气压力,kPa

Tc进气冷却温度,K

Tr大气温度,K

l时间,s

国家技术监普局1997一12一26批准1998一12一01实施

t

Ga/T2820.1-1997

相对湿度,%

交流

持续功率

限时运行功率

基本功率

其他规定和附加要求

4.1对必须遵守某一类社团规范的用于船舶甲板上和近海安装的a.c.发电机组,应满足该类社团的

附加要求。该类社团应由用户在发出定单前声明。

对在无级别设备条件下运行的a.c.发电机组,在不同情况下的类似附加要求须由制造厂和用户商

定。

4.2若必须满足任何其他管理机构(例如检查和/或立法管理机构)的条例规定的专用要求,该管理机

构应由用户在发出定单前声明。

任何其他的附加要求应由制造厂和用户商定。

一般说明

5.1发电机组

1套发电机组包括1台或多台用以产生机械能的RIC发动机、1台或多台转换机械能为电能的发

电机,以及用于传递机械能的部件(例如联轴器、变速器)和合适的轴承与安装部件。

5.1.1原动机

可有2种型式:

—压缩点燃式发动机;

—火花点燃式发动机。

根据发电机组的用途,下列要求对选用原动机可能是重要的:

—燃油品质和燃油消耗量;

—排气和噪声辐射;

—速度变化范围;

—质量和外形尺寸;

—突然加载和频率响应;

—发电机的短路特性;

—冷却系统;

—启动系统;

—维修;

—余热利用。

5.1.2发电机

可有2种型式:

—同步发电机;

—异步发电机。

根据发电机组的用途,下列要求对选用发电机可能是重要的:

—启动、正常运行和过载运行中,以及计及功率因数的负载变化后的电压特性;

—短路特性(电气的、机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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