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74-2023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15/T 374-202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374-2023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3-07-25
实施日期
2023-08-25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05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74—2023

代替DB15/374-2002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Treeseedlingqualitygradingofmajorspeciesforafforestation

2023-07-25发布2023-08-2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374—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抽样...............................................................................3

5检测...............................................................................3

6质量分级与判定.....................................................................4

7分级统计与等级判定.................................................................4

8检测规则...........................................................................4

附录A(资料性)苗木检测记录表.......................................................5

附录B(资料性)苗木质量检验结果表...................................................9

附录C(规范性)苗木质量指标等级表..................................................10

I

DB15/T37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5/374-2002《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与DB15/374-2002相

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见第二章);

b)更改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一章,2002年版的第一章);

c)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包括播种苗、插条苗、移植苗、嫁接苗、容器播种苗、苗木抽

样(见3.1、3.2、3.3、3.4、3.5、3.13);

d)将“一批苗木”更改为“苗批”(见3.7,2002年版的2.9);

e)更改了“地径”定义(见3.8,2002年版的2.3);

f)删除了“苗木种类”的定义(见2002年版的2.1);

g)更改了“苗龄”的定义说明(见3.6,2002年版的2.2)

h)更改了“抽样”(见第四章,2002年版的4.1);

i)将“检测”更改为“生长指标及检测、综合控制指标及检测”,并更改了“苗高、地径、根系

长度、根幅、一级侧根数”的检测(见第五章,2002年版的4.2);

j)增加了综合控制指标的描述(见5.2,2002年版的4.2.6);

k)增加了“检测要求”的总结论述(见5.2);

l)更改了“质量分级”的表述(见第六章,2002年版的第三章);

m)增加了“分级统计与等级判定”(见第七章);

n)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八章,2002年版的第五章);

o)删除了“表1苗木质量检测抽样数量表”“表2苗木质量检验证书”(见2002年版的4.1.1、

5.4);

p)增加了“表A.1苗木检测记录表”“表A.2苗木检测结果表”及两表的填写说明(见附录A);

q)增加了“表B.1苗木质量检验结果表”(见附录B);

r)增加了梭梭、蒙古栎、唐古特白刺、沙冬青、酸枣、胡桃楸等6个树种苗木质量指标等级(见

附录C,2002年版的附录A)。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种苗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国军、闫杰、张磊、鲁智丛、韩若霜、虎日乐、图雅、张继刚、邹雪峰、宁

瑞些、薛敏、张思慧、何小强、张宏伟、彭璐、赵亚楠、刘胜君、翁靖韬。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4年首次发布为蒙Q/LY1-84;2002年第一次修订为DB15/374-2002;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I

DB15/T374—2023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抽样、检测、质量分级

与判定、分级统计与等级判定、检验规则的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造林树种大田培育苗木的质量分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LY/T2418苗木抽样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播种苗sowingseedlings

用种子为繁殖材料培育的苗木。

插条苗stickthin

用苗干或树木的枝条为繁殖材料培育的苗木。

移植苗transplantseedlings

将苗木起出后更换育苗地继续培育的苗木。

嫁接苗graftingseedlings

将植株的枝或芽接到另一植株上使其结合为新植株称为嫁接,通过嫁接方式培育的苗木称为嫁接

苗。

容器播种苗sowingseedlingsincontainers

1

DB15/T374—2023

将种子播种于盛装营养土或培养基的容器中培育出来的苗木。

苗龄stockage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嫁接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苗木经历生长年作为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苗木在原地培育的年数;第2个数字表示第1次移植后培

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

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苗木,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苗木,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1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1次的插条苗或嫁接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培育的根的年数。

苗批abatchofseedlings

同一树种(品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苗

批。

地径grounddiameter

苗木基部地际处的直径。

苗高seedlingheight

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根系长度rootlength

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长度。

根幅rootrange

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幅度。

I级侧根gradeIlateralroot

直接从主根生出的侧根。

2

DB15/T374—2023

苗木抽样seedlingsampling

在评估苗木群体质量时,在同一批苗木中按随机或机械方式抽取检测样本的过程。

综合控制指标comprehensivecontrolindex

除苗高、地径、根系外,对苗木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形态特征和生理状况,包括:色泽是否正常,

顶芽是否饱满,苗干是否通直,木质化程度,有无机械损伤,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等。

4抽样

抽样方法

按照LY/T2418执行。

抽样数量

按照LY/T2418执行。

5检测

生长指标及检测

5.1.1苗高:沿苗干测量基部地际处至顶芽基部的长度。

5.1.2地径:测量苗干基部地际处的直径,如基部处膨大,测量其上部近邻正常处。

5.1.3根系长度:测量苗干基部地际处至根端的长度。有主根的按主根长度计,无主根的以最长根计。

5.1.4根幅:以根部地际处为中心测量侧根的幅度,如两个方向幅度相差较大,应垂直交叉测量两次,

取其平均值。

5.1.5Ⅰ级侧根数:有主根的,统计从主根上长出的长度大于5cm的Ⅰ级侧根数;无主根的,统计从

根基部长出的长度大于5cm的Ⅰ级侧根数。

综合控制指标及检测

5.2.1苗木色泽:是否正常。

5.2.2顶芽:是否饱满。

5.2.3苗干:是否通直。

5.2.4木质化程度:是否充分木质化。

5.2.5根系:容器播种苗是否形成良好根团。

5.2.6机械损伤:有或无。

检测要求

测量地径使用游标卡尺,读数精确到0.05cm;测量苗高、根系长度、根幅使用钢卷尺或直尺,读

数精确到1cm。

抽样检测时,填写附录A中表A.1苗木检测记录表。

3

DB15/T374—2023

6质量分级与判定

综合控制指标判定

综合控制指标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即为不合格苗木。

质量分级

对综合控制指标达到要求的,根据苗木根系、地径、苗高等指标进行质量分级。根系指标为Ⅰ级、

地径指标为Ⅰ级、苗高指标为Ⅰ级或Ⅱ级的,苗木质量等级判定为Ⅰ级;根系指标为Ⅰ级、地径指标为

Ⅱ级、苗高指标为Ⅰ级或Ⅱ级的,苗木质量等级判定为Ⅱ级;根系指标为Ⅱ级、地径指标为Ⅰ级或Ⅱ级、

苗高指标为Ⅰ级或Ⅱ级的,苗木质量等级判定为Ⅱ级。

质量指标等级按照附录C执行。

7分级统计与等级判定

分级统计

质量分级与判定后,对苗批质量进行分级统计,填写附录A中表A.2苗木检测结果表。

等级判定

7.2.1苗批等级判定容许范围,同一苗批中低于该等级的苗木数量不应超过5%。

7.2.2检测结果不符合7.2.1规定的,应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8检测规则

苗木要成批检验。

苗木在出圃前要进行检验。

检验后,按照附录B填写苗木质量检验结果表。

4

DB15/T374—2023

A

A

附录A

(资料性)

苗木检测记录表

苗木检测记录表见表A.1,苗木检测结果表见表A.2。

表A.1苗木检测记录表

编号:共页,第页

树种(品种)苗木种类苗龄苗木总量株抽样数量株

检测地点:苗圃地[]造林地[]运输途中[]

综合控制指标综合控制指标

>>

检根5㎝长检根5㎝长

木疫地苗系I根木疫地苗系I根

质性质性

株号色顶苗根损径高长级幅株号色顶苗根损径高长级幅

化有化有

泽芽干系伤㎝㎝度侧㎝泽芽干系伤㎝㎝度侧㎝

程害程害

㎝根㎝根

度生度生

数数

物物

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ⅩXIⅩⅡⅩⅢⅩⅣⅩⅤⅩⅥⅩⅦⅩⅧⅩⅨⅩⅩⅩⅩⅠⅩⅩⅡⅩⅩⅢⅩⅩⅣⅩⅩⅤⅩⅩⅥ

126

227

328

429

530

631

732

833

934

1035

1136

1237

1338

1439

1540

1641

1742

1843

1944

2045

2146

2247

2348

2449

2550

检测人员签字:

检测时间:年月日

5

DB15/T374—2023

填写说明:

栏目Ⅱ、ⅩⅤ色泽:正常填写:√否则填写:×

栏目Ⅲ、ⅩⅥ顶芽:饱满填写:√否则填写:×

栏目Ⅳ、ⅩⅦ苗干:通直填写:√否则填写:×

栏目Ⅴ、ⅩⅧ木质化程度:充分木质化填写:√否则填写:×

栏目Ⅵ、ⅩⅨ根系:容器播种苗形成良好根团填写:√否则填写:×

栏目Ⅶ、ⅩⅩ损伤:无损伤填写:√否则填写:×

栏目Ⅷ、ⅩⅩⅠ检疫性有害生物: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填写:√否则填写:×

栏目Ⅸ、ⅩⅩⅡ地径:填写实际测量值。

栏目Ⅹ、ⅩⅩⅢ苗高:填写实际测量值。

栏目ⅩⅠ、ⅩⅩⅣ根系长度:填写实际测量值。

栏目ⅩⅡ、ⅩⅩⅤ“>5㎝长I级侧根数”:填写实际测量值。

栏目ⅩⅢ、ⅩⅩⅥ根幅:填写实际测量值。

不涉及的栏目,则在表格中填写“—”。

6

DB15/T374—2023

表A.2苗木检测结果表

编号:共页,第页

树种(品种)苗木种类苗龄苗木总量株抽样数量株

检测地点:苗圃地[]造林地[]运输途中[]

综合控制指标综合控制指标

>>

检检

5㎝长5㎝长

木疫根综木疫根综

II

质性地苗系根合质性地苗系根合

株号色顶苗根损级株号色顶苗根损级

化有径高长幅判化有径高长幅判

泽芽干系伤侧泽芽干系伤侧

程害度定程害度定

根根

度生度生

数数

物物

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ⅩXIⅩⅡⅩⅢⅩⅣⅩⅤⅩⅥⅩⅦⅩⅧⅩⅨⅩⅩⅩⅩⅠⅩⅩⅡⅩⅩⅢⅩⅩⅣⅩⅩⅤⅩⅩⅥⅩⅩⅦⅩⅩⅧ

126

227

328

429

530

631

732

833

934

1035

1136

1237

1338

1439

1540

1641

1742

1843

1944

2045

2146

2247

2348

2449

2550

I级株Ⅱ级株不合格株

质量

I级苗%Ⅱ级苗%合格苗%不合格苗%

等级

质量等级I级苗□Ⅱ级苗□不合格苗□

检测人员签字:

检测时间:年月日

7

DB15/T374—2023

填写说明:

栏目Ⅱ、ⅩⅥ色泽: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或×

栏目Ⅲ、ⅩⅦ顶芽: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或×

栏目Ⅳ、ⅩⅧ苗干: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或×

栏目Ⅴ、ⅩⅨ木质化程度: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或×

栏目Ⅵ、ⅩⅩ根系: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或×

栏目Ⅶ、ⅩⅩⅠ损伤: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或×

栏目Ⅷ、ⅩⅩⅡ检疫性有害生物: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或×

栏目Ⅸ、ⅩⅩⅢ地径: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Ⅰ或Ⅱ或×

栏目Ⅹ、ⅩⅩⅣ苗高: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Ⅰ或Ⅱ或×

栏目ⅩⅠ、ⅩⅩⅤ根系长度: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Ⅰ或Ⅱ或×

栏目ⅩⅡ、ⅩⅩⅥ“>5㎝长I级侧根数”: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Ⅰ或Ⅱ或×

栏目ⅩⅢ、ⅩⅩⅦ根幅:根据表A.1记录判定后填写:Ⅰ或Ⅱ或×

栏目ⅩⅣ综合判定:根据表A.2栏目Ⅱ-ⅩⅢ判定结果填写:Ⅰ或Ⅱ或×

栏目ⅩⅩⅧ综合判定:根据表A.2栏目ⅩⅥ-ⅩⅩⅦ判定结果填写:Ⅰ或Ⅱ或×。

不涉及的栏目,则在表格中填写“—”。

8

DB15/T374—2023

B

B

附录B

(资料性)

苗木质量检验结果表

苗木质量检验结果表见表B.1。

表B.1苗木质量检验结果表

编号

树种(品种)苗木种类

苗龄批号

检验依据

检验地点检验时间

起苗日期包装日期发苗日期

苗批数量(株)检测株数

质量等级

发苗单位

检验人员:

负责人:

检验单位(章)

年月日

9

DB15/T374—2023

C

C

附录C

(规范性)

苗木质量指标等级表

苗木质量指标等级表见表C.1。

表C.1苗木质量指标等级表

质量指标等级

Ⅰ级Ⅱ级

树种苗木根系根系综合控制指标

序号苗龄地径苗高地径适用范围

名称种类苗高

cmCm长度>5cm根幅cm长度>5cm根幅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