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231-2023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DB12/T 1231-2023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231-2023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7-19
实施日期
2023-09-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边柯柯、张永跃、刘津、由方岚、韩昭、李晓明、果植昌、张然、金瑛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01

CCSL67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231—2023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Governmentinfomationresourcessharing-Dataexchangingtechniquespecification

2023-07-19发布2023-09-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123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边柯柯、张永跃、刘津、由方岚、袁琳、李丹阳、宋万洋、张楠、李晓明。

I

DB12/T1231—2023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采用的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方式、数据交换流程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市、区两级政务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12/T1230-202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总体框架

DB12/T1233-202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

3术语和定义

DB12/T1230-2023、DB12/T1233-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资源提供方resourceprovider

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

注:资源提供方负责编制信息资源目录,发布相应信息资源。

3.2

资源使用方resourceconsumer

通过共享交换平台申请、获取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

3.3

数据交换dataexchanging

政务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间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政务信息资源传输的过程。

3.4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governmentinformationresourcecatalogsystem

对信息资源目录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具有信息资源编目、导航、检索以及发起数据共享申

请等功能。

3.5

服务管理总线servicemanagementbus

用于接口的注册、发布及调用管理,支撑接口服务形式的数据交换。

4交换内容

数据交换内容包括结构化文件、非结构化文件、库表数据、接口传输数据:

a)结构化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csv、xlsx、rdf;

b)非结构化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pdf、docx;

c)库表数据包括但不限于Oracle、MySQL、GBase数据库数据;

1

DB12/T1231—2023

d)接口传输数据包括但不限于json、xml数据。

5交换形式

数据交换形式包括以下三种:

a)数据库表交换:通过前置节点交换实现,适用于大体量、高时效性、周期性的结构化数据交换

场景,资源使用方通过共享批量获取数据,与自有数据融合后可进行综合业务处理、统计分

析、数据挖掘等应用;

b)文件交换:通过前置节点交换实现,适用于无系统承载的结构化、非结构化文件交换场景;

c)服务接口交换:通过服务管理总线注册并发布服务接口方式实现,适用于小数据包、高频次、

高时效性、周期性的数据交换场景,资源使用方通过调用服务接口进行查询、核验等应用。

数据交换的参与对象包括:资源使用方、资源提供方、共享交换平台。

数据交换业务逻辑如图1:

图1数据交换业务逻辑

6交换流程

基于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交换业务流程见图2。

a)资源使用方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检索所需资源;

b)资源使用方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对资源发起共享申请,申请中应注明数据使用场景、联系方式

及其他要求信息;

c)根据资源共享条件,无条件共享资源应在共享交换平台备案后获取;有条件共享的资源,在

申请提交并由资源提供方审核通过后获取。

2

DB12/T1231—2023

图2数据交换业务流程

7数据库表交换

7.1交换要求

7.1.1初始设置

资源提供方与资源使用方应遵循以下数据库表交换规则:

a)数据库表命名:前置节点数据库中的库表命名规则应为“T_”+“信息类编码”,其中信息类

编码中“/”应改为“_”。信息类编码即信息资源目录类编码,是标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

唯一编码,编码规则应符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

示例: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信息类)名称:婚姻登记信息”

“信息类编码:3070020000013/000017”

“库表名称:T_3070020000013_000017”

b)交换规则要求字段:除完成业务字段创建外,数据库表结构中还应增加时间戳及数据状态标

记位,共3个字段,应符合表1规范要求;

c)添加注释:资源提供方应对数据库表及业务字段添加注释信息,便于理解业务含义;

d)设置主键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业务字段中存在作为此表主键的字段,应设置此字段为主键;

2)业务字段中不存在作为此表主键的字段,应使用GUID字段作为主键,使用时需要在GUID

字段中上传能代表数据唯一标识的主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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