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587-2022 教育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指南

DB36/T 1587-2022 Guidelines for Developing and Evaluating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s in Education Institutions

江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1587-2022
标准类型
江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5-30
实施日期
2022-12-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10

CCSF01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587—2022

教育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指南

Constructionandevaluationforenergymanagementsystemineducationalinstitution

2022-05-30发布2022-12-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1587—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教育机构所处的环境..................................................................3

5领导作用............................................................................4

6策划................................................................................6

7支持...............................................................................10

8实施与运行.........................................................................12

9绩效评价...........................................................................12

10改进..............................................................................13

附录A(资料性)某教育机构所处环境识别及应对风险和机遇措施示例.................14

附录B(资料性)某教育机构能源绩效改进进会示例.................................16

附录C(资料性)某教育机构重点用能设备关键绩效参数示例.........................17

附录D(资料性)教育机构主要用能系统运行维护示例...............................18

I

DB36/T158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质量和

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晓岚、徐振亚民、王骋宇、张岚、白岩、谭伟力、唐涛、刘磊。

II

DB36/T1587—2022

教育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教育机构建立、实施、保持、评价和改进其能源管理体系的系统性指导建议。

本文件适用江西省公共机构中的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进行能源

管理体系建设及内部能源管理体系评价,民办教育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9210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9149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32019-2015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36713能源管理体系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

GB/T39710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运行管理规范

GB∕T39775能源管理绩效评价导则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76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DB36/T1248-2020医疗卫生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指南

DB36/T1343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3术语和定义

GB/T233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最高管理者topmanagement

在最高层指挥并领导教育机构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1:最高管理者有权在教育机构内部授权并提供资源。

注2:若管理体系的范围仅覆盖教育机构的一部分,则最高管理者是指那些指挥并领导教育机构该部分的人员。

注3:最高管理者在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内管理教育机构。

注4:最高管理者如某教育机构的党组织书记、校长或党组织委员会等。

[来源:GB/T23331-2020,3.1.2,有修改]

3.2

能源管理体系energymanagementsystem;EnMS

1

DB36/T1587—2022

建立能源方针、目标、能源指标、措施计划和过程,以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管理体系。

[来源:GB/T23331-2020,3.2.2]

3.3

能源方针energy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正式表述的,有关能源绩效的整体意图、方向和承诺的组织声明。

注:本文件中组织特指教育机构。

[来源:GB/T23331-2020,3.2.4,有修改]

3.4

能源绩效energyperformance

与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关的、可测量的结果。

注1:可针对组织的目标、能源指标和其他能源绩效要求测量能源绩效。

注2:能源绩效是能源管理体系的绩效的一部分。

[来源:GB/T23331-2020,3.4.3]

3.5

能源绩效参数energyperformanceindicator;EnPI

由组织确定的能源绩效的度量或单位。

注1:依据被测量的活动属性,能源绩效参数可能以一个简单的度量单位、比率或一个模型表示。

注2:更多能源绩效参数的信息,可参考GB/T36713。

[来源:GB/T23331-2020,3.4.4]

3.6

主要能源使用significantenergyuse;SEU

能源消耗量大和/或在能源绩效改进方面有较大潜力的能源使用。

注1:主要能源使用的判定准则由教育机构决定。

注2:主要能源使用可能是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实验室器材、数据中心机房设备设施等。

[来源:GB/T23331-2020,3.5.6,有修改]

3.7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energyconsumptionperunitbuildingarea

教育机构在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除交通工具用能之外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

煤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

注: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kgce/m2)。

3.8

人均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perperson

教育机构在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

别折算后的总和与用能人数的比值。

注:人均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人(kgce/p)。

3.9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powerconsumptionperunitbuildingarea

教育机构在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除交通工具用电之外实际消耗的各种电量总和与建筑面

积的比值。

注: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平方米(kWh/m2)。

3.10

2

DB36/T1587—2022

用能人数amountofenergyconsumer

统计周期内教育机构在岗在编人员和长期聘(借)用的编外人员和工勤人员,及注册(登记)在

校的学生(员)等平均用能人员数量。

注:教育机构用能人数的计算方法可参考DB36/T1343-2020的附录B.2。

3.11

约束值limitvalue

保障教育机构正常运行前提下,所允许的相关能耗指标限定值。

4教育机构所处的环境

4.1理解教育机构及其所处的环境

教育机构应确定与其教育宗旨相关的、影响其实现能源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和改进能源绩效的外部

和内部因素。

外部因素可包括:

a)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如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

法、国家和省创建节约型学校、绿色学校等要求;

b)国家、地方政府节能工作要求,如教育机构能耗定额要求等;

c)社会和文化环境需求,如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熄灯一小时等;

d)社会教学水平提高的要求;

e)教学及科研等相关设备设施自动化程度的提升;

f)办公、教学及生活用能设备设施技术进步等。

内部因素可包括:

a)教育机构自身对能源管理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

b)教育机构全体教职工及学生或参培人员节能意识构建程度和节能文化培育程度;

c)教育机构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能力情况;

d)教育机构应履行的教学功能、教学时间和办学条件等;

e)用能设备设施及信息化程度等。

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教育机构应确定与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并了解其有关的需求和期望。相关需求

和期望可包括:

a)教育机构管理部门设定的教育机构能耗定额要求;

b)特定日期对教育能源使用的相关要求;

c)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教育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要求;

d)公众、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参培人员对能源使用的要求等。

4.3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

教育机构应在考虑标准4.1和4.2条款的基础上,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边界和范围,并确保与教育

机构相适宜。边界主要考虑教育机构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地理位置和场所,应明确教育机构的地理位

置、面积和功能等。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使用管理和后勤动力服务等。当能源管理体系包

3

DB36/T1587—2022

括多个办学场所(如办公区、教学区、宿舍区、用餐区、图书馆、游泳馆、公共浴室、分校区等)时,

应确保其具有明晰的边界和独立区域或独立系统实施能源核算的条件,明确各能源供应及消耗的边界

条件。

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应作为文件化信息予以保持。

4.4能源管理体系

教育机构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a)最高管理者应充分意识和认识到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节能管理和遵守、落实节能法律法

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办学、培训过程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b)最高管理者应对建立、实施、保持改进能源管理体系作出承诺;

c)建立能源方针、目标和能源指标;

d)了解与用能相关的内外部因素,采取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e)开展能源评审,并充分利用能源评审的结果,不断提升能源绩效;

f)提供必要的资源,加强人员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等体系文件;

g)有效控制和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并对其进行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h)在满足标准要求的同时,注重节能技术应用、用能行为规范的实施和宣传。

5领导作用

5.1领导作用和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面证实其领导作用和承诺,以持续改进能源绩效、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有

效性:

a)确保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边界和范围;

b)就有效的能源管理和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和传达;

c)确保建立能源方针(5.2)和目标、能源指标(6.2),确保其持续改进并与国家、地方对教

育机构的节能要求保持一致;

d)确保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教育机构的教学过程;

e)确保制定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措施计划,并使其得以批准和实施;

f)确保设立能源管理机构(处、科室)并组建能源管理团队、指定能源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和权限。当教育机构自身不具有所在建筑的所有权时,应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中明确所有者、

使用者和管理者之间的职责和权限等内容;

g)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组织作用;

h)确保提供能源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指导并支持教职工、学生及参培人员为能源管理体系的

有效性和能源绩效改进做出贡献;

i)确保教育机构的能源绩效参数准确反映其能源绩效;

j)确保能源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k)确保定期组织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与监测工作,进行能耗指标核算、定额对比,评价能

源绩效,促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l)确保建立和实施过程,识别和处理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和边界内影响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

的变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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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能源方针

教育机构应制定能源方针,在制定能源方针应考虑并确保:

a)符合国家、地方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要求;

b)适合于教育机构的现状和中长期发展战略,包括其重点用能设备设施、用能系统、教学及科

研等服务过程的规模及服务性质等;

c)为建立和评审目标和能源指标提供框架,并通过目标、能源指标、措施计划、相关运行控制

程序的制订实施得以贯彻落实;

d)体现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

e)能源方针应形成文件,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发布;

f)能源方针应方便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并通过网络、宣传材料、广播、内部办公平台等方式,

展示给学生或参培人员及相关方;

g)由于教育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如:法律法规要求、社会期望的进步、教育机构所在地公

共建筑的改造更新等),需要对能源方针进行定期的评审,以保证其持续适宜和有效。

5.3角色、职责和权限

5.3.1总则

教育机构应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宜由本级教育机构最高管理者担任,

副组长宜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组员可由机构相关部门(处、科室)负责人担任。教育机构应组建多

部门或跨部门的能源管理机构(本科院校设处,其他学校设科、室),确定能源管理相关人员并明确

其职责、权限。

5.3.2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确保教育机构按照GB/T23331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能源绩效(如:能源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情况,

目标、能源指标及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措施计划完成情况等);

c)确定内部各部门、用能单元节能管理的职责权限,并传达至各层次;

d)组织制定并审核通过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制度,组织进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

e)结合机构自身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目标和方针;

f)组织审定和批准节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等;

g)组织审定教育机构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

h)组织召开必要的节能工作会议及对重要节能工作的布置、检查、总结等工作;

i)策划机构能源管理的人员能力建设等。

5.3.3能源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内部能源管理机构及岗位具体负责教育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保持和持续改进等工作,

其职责可包括但不限于:

a)负责搜集、传达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参与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节能相关工作会议,对内传导节能政策和节能工作要求,对外完成上级

布置的节能工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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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负责编写教育机构节能规划和节能工作计划等,并总结执行情况;

c)组织识别重点用能设施、设备、系统和过程,并制定有效运行维护的准则和实施方法;

d)开展能源评审,确定并定期更新能源绩效参数、能源基准、目标和能源指标,制定并实施实

现目标及能源指标的措施计划、识别能源绩效改进机会并组织技术改进方案的评估论证确保

有效实施,定期组织对目标和能源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e)定期组织实施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等符合性、效果性评价,定期组织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

析与监测等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工作,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使用效率分析、节能改造效果

分析等;

f)及时了解各单位能源管理工作培训需求,并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

g)负责机构内部与外部就能源管理相关事宜同其他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

h)吸纳学生组织参与节能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如对新入学学生开展节能知识培

训、在学生中任命节能委员、组织学生开展节能监督巡查等活动;

i)提出能源管理体系的改进建议。

6策划

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策划能源管理体系时,教育机构应确定与4.1和4.2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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