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202-2022 视光学检查规范

DB32/T 4202-2022 Optometric Examination Standards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202-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1-28
实施日期
2022-02-28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眼镜光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视光学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人员、设施、设备要求、检查内容、视光学检查要求、检查报告等。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相关眼视光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的视光学检查。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南京远望视光学研究所、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州武进新梅医疗门诊有限公司、丹阳市眼视光研究学会、广西明见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行业发展研究所云端数位视光产业园研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眼镜人论坛、昆山市玉山镇博客眼镜店、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起草人:
王淮庆、顾海东、易先群、林眉德、王秀华、王新梅、景娇娜、郭锐、王晶、刘无敌、王枫、吴盛兰、刘宝、李小笠、黎鸿晟、朱建强、包娜、刘博华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3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3.080

CCSA12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202—2022

视光学检查规范

SpecificationforOptometric

2022-01-28发布2022-02-28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4202—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人员、检查室、设备、视标及视力表要求....................................................1

5视光学检查内容..........................................................................2

6视光学检查要求..........................................................................3

7检查报告................................................................................6

附录A(规范性附录)检查用视标及相应的提问方式........................................7

附录B(资料性附录)有效镜度换算表...................................................13

附录C(资料性附录)视光学检查表.....................................................1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编

写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眼镜光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南京远望视光学研究所、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州武进新梅医

疗门诊有限公司、丹阳市眼视光研究学会、广西明见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行业发展

研究所云端数位视光产业园研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质量和标

准化研究院、中国眼镜人论坛、昆山市玉山镇博客眼镜、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市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标准化

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淮庆、顾海东、易先群、林眉德、王秀华、王新梅、景娇娜、郭锐、王晶、

刘无敌、王枫、吴盛兰、刘宝、李小笠、黎鸿晟、朱建强、包娜、刘博华。

DB32/T4202—2022

视光学检查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视光学检查的术语和定义、人员、设施、设备要求、检查内容、视光学检查要求、检

查报告等。

本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相关眼视光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的视光学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397-2011眼科光学术语

QB/T5448-2019眼科光学验光配镜技术规范

DB32/T2728-2015眼镜验配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6397-2011、DB32/T2728-2015与QB/T5448-2019中确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眼生物测量仪OpticalBiometer

用于测定人眼结构与形态相关物理参数的仪器,是视光学检查中的重要设备。

3.2

调节放松Regulationandrelaxation

视光学检查中,为了避免调节干扰,利用药物或物理方式使睫状肌完全或部分处于松弛状态。

3.3

近融像性聚散Nearmeltimageconvergenceanddispersion

为了保持双眼注视不同距离目标形成双眼单视而产生的聚散运动。

3.4

调节性聚散Accommodativeconvergence

由调节反应引起的聚散。

3.5

分视Splitvision

视光学检查中,采用偏振、红绿、马氏杆等手段,让左右眼看到的像全部或者部分分离。

4人员、检查室、设备、视标及视力表要求

1

DB32/T4202—2022

4.1人员要求

视光学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必备的视光学知识,拥有相应的职业资质证书。

视光学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常见眼病的检查能力。

4.2检查室要求

视光学检查室要求应符合DB32/T2728-2015中4.3.1的要求。

视光学检查室内,检查工位的最大照度应不低于DB32/T2728-2015中4.2.2的要求。

放置眼生物测量仪、裂隙灯、眼底检查设备的检查室宜为暗室。

4.3设备要求

视光学基础检查单位应配备综合验光仪、升降椅、视力表(宜使用投影视力表或液晶视力表)、检

影镜或电脑验光仪、裂隙灯显微镜、标准镜片箱、试镜架以及手持式交叉圆柱镜(±0.25D和±0.50D)、

瞳距仪、焦度计。

视光学专业检查单位及眼科相关专业机构在视光学基础检查单位基础上,还应配备眼生物测量仪、

同视机、角膜地形图、眼底照相机、非接触式眼压计等。

4.4视标及视力表要求

屈光检查视标由红绿对比视标、散光板视标、远交叉十字视标、点状视标或数字8视标等组成。

双眼视检查视标由红绿分视斜视定性定量视标、偏振分视斜视定性定量视标、worth四点视标、水

平对齐视标、垂直对齐视标、立体视标、双色偏振平衡视标、偏振平衡视标等组成。

配备C字视力表。

视力表的记录方式应采用小数和分数的记录方式。

5视光学检查内容

5.1检查前准备

工作开始前,打开并检测全部视光检查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工作开始前,打开并检测全部眼科检查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每次检测前,对相关设备进行消毒。

仪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应符合DB32/T2728-2015中4.4.1的要求。

5.2视光学检查项目列表

表1视光学检查项目列表

项目

序号

眼科检查初查屈光检查双眼视检查精调试镜检查

1问诊旧镜测量调节放松斜视定性定量检查双色偏振平衡检查

第一次确定最小弥

2眼生物学参数测量瞳距测量融合功能检查斜视复查

散圈位置

3裂隙灯检查电脑验光散光初查前雾视近融像性聚散检查不等像检查

4眼压测量检影验光散光初查近调节性聚散检查球柱镜度精调

2

DB32/T4202—2022

表1视光学检查项目列表(续)

项目

序号

眼科检查初查屈光检查双眼视检查精调试镜检查

第二次确定最小弥

5眼底检查立体视觉检查二次双眼平衡检查

散圈位置

6同视机检查散光精调试镜

7球镜精调

6视光学检查要求

6.1问诊

6.1.1了解被检者是否存在视觉问题。

6.1.2了解被检者的健康状况。

6.1.3了解被检者是否有外伤史。

6.1.4了解被检者的配镜史。

6.2眼生物学参数测量

眼生物学参数测量数据宜包括眼轴长度、角膜厚度、前房深度、晶状体厚度、玻璃体腔长度、角膜

前后曲率、瞳孔直径、角膜直径、kappa角等。

6.3裂隙灯检查

6.3.1进行角膜、前房、虹膜、晶状体和玻璃体前段的相关检查。

6.3.2进行眼表及眼附属器的相关检查。

6.3.3进行角膜接触镜验配及适配评估。

6.4眼压测量

使用非接触式眼压计进行眼压测量。

6.5眼底检查

使用眼底照相机进行眼底检查,也可使用检眼镜。

6.6同视机检查

6.6.1水平及垂直性斜视检查。

6.6.2旋转性斜视检查。

6.6.3麻痹性斜视检查。

6.6.4三级视功能检查。

6.7旧镜测量

应符合DB32/T2728-2015中7.1的要求。

6.8瞳距测量

3

DB32/T4202—2022

使用瞳距仪测量瞳距,或使用瞳距尺及综合验光仪十字片测量瞳距。

6.9电脑验光

使用带有角膜曲率测量功能的电脑验光仪。

6.10检影验光

6.10.1对被检者屈光不正度数进行客观定性定量检查。

6.10.2对被检者屈光间质进行评估。

6.10.3观察被检者瞳孔形状与对光反射。

6.11调节放松

6.11.1用物理雾视方式放松调节。

6.11.2有医疗资质的机构或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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