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36.16-200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煤矿除外)

GB 3836.16-2006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Part 16: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other than min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3836.16-2024 |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3836.16-2006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7-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GB 3836的本部分的规定适用于用户,它所包含的内容直接与仅用于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有关,它既不包括电气设备的一般要求,也不包括电气设备的试验和认证。 本部分不包括Ⅰ类设备(用于含甲烷的矿井)。 本部分是对GB 16895.23-2005要求的补充。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化工研究院、上海自动化仪表研究所、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上海宝钢设备检测公司、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煤科院上海分院、煤科院重庆分院、中美防爆电机电器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兴防爆电器总厂等
起草人:
李合德、徐刚、徐建平、王维越、王其坤、漆刚、李书朝、黎万超、王宗景、肇桂林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3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9.260.20

K35

画画

主主

华人

民和国家标准

--'、

GB3836.16-2006/IEC60079-17:200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6部分:

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煤矿除外)

Electricalapparatusforexplosivegasatmospheres-Part16:Inspectionand

maintenanceofelectricalinstallation(otherthanmines)

(IEC60079-17:2002,Electricalapparatusforexplosivegasatmospheres-

Part17:Inspectionandmaintenanceofelectricalinstallationinhazardous

areas(otherthanmines),IDT)

2006-04-30发布200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3836.16-2006/IEC60079-17,2002

前言

IEC引言6511099998887666443333111W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通用要求-

4.1文件·

4.2人员资格-

4.3检查·

4.4定期检查-

4.5专业人员连续监督-

4.6维护要求·

4.7环挠条件-

4.8设备的隔离·

4.9接地和等电位连接-

4.10使用条件·

4.11移动式电气设备及其连线-

4.12检查一览表·

5检查一览表附加要求-

5.1隔爆型"d"

5.2增安型"e"·

5.3本质安全型飞"

1Ill-

5.4正压外壳型"p".

5.5用于2区的电气设备·

5.6浇封型j(m"、汹浸型"0"和充砂型飞"

附录A(资料性附录〉定期检查的典型检查程序(见4.4).

附录B(资料性附录}接近隔爆法兰接合面的障碍物·

15

图A.1定期检查的典型检查程序

1111

1236

表1Ex"d"、Ex"e"和Ex"n"装置检查一览表

表2Ex"i"装置检查一览表·

表3Ex"p"装置检查一览表·

表B.1按照气体/蒸气分级的隔爆外壳接合面与障碍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I

GB3836.16-2006/IEC60079-17,2∞2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若干部分=

一一第1部分:通用要求5

一一第2部分2隔爆型"d";

一一第3部分=增安型飞"

←一第4部分2本质安全型"i";

一一第15部分z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本部分为GB3836的第16部分,等问采用IEC60079-17,200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17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H英文版λ

本部分对IEC60079-17,2002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z

删除了IEC60079-17,2002的前言s

一一增加了国家标准前言s

-一一增加了附录13,摘录IEC60079-14,1996<<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电气

安装(煤矿除外)>>10.1固体障碍物的内容,对应于本部分表1的B13引用IEC60079-14的

内容.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z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化工研究院、

上海自动化仪表研究所、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上海宝钢设备检测公司、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煤科

院上海分院、煤科院重庆分院、中美防爆电机电器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兴防爆电器总厂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2李合德、徐刚、徐建平、王维越、王其坤、漆刚、李书朝、黎万超、王宗景、肇桂林。

Gß3836.16-2006/IEC60079-17,2002

-=-H

IEC引

危险场所中的电气装置在结构上具有特殊性,适用于在这种环境中运行。出于对危险场所的安全

考虑,在这些装置的整个寿命期间保持其特性的完整性是重要的。因此,需要按照本部分对电气装置进

行初始检查并且符合以下两者之~.

a)随后的定期检查,或

b)由专业人员进行连续监督。

并在必要时进行维护。

注g危险场所装置的正确操作并不意味着且不应理解为保持了上述特性的完整性.

H

GB3836.16-2006/IEC60079-17,200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6部分:

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

1范围

GB3836的本部分的规定适用于用户,它所包含的内容直接与仅用于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的检查

和维护有关,它既不包括电气设备的一般要求,也不包括电气设备的试验和认证。

本部分不包括I类设备(用于含甲统的矿井)0

本部分是对GB16895.23-2005要求的补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383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079-0,1998)

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气eqvIEC60079-1,1990)

GB3836.3一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飞"(eqvIEC60079-7,1990)

GB3836.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g本质安全型"i"(eqvIEC60079-11,

1999)

GB3836.5-200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正压外壳型"p"(IEC60079-2,2001.MOD)

GB3836.8-2003爆炸性气体环挠用电气设备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EC60079-15,

2001.MOD)

GB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g危险场所分类。dtIEC60079-10:

1995)

GB3836.15-2000爆炸性气体环洗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eqvIEC60079-14:1996)

GB16895.23-2005建筑物电气装置第6-61部分2校验一一初验。EC60364-6-61:2001.

IDT)

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使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爆炸性环境explosive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或粉尘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

烧混合物的环境.

3.2

爆炸性气体环境explosiveg回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薄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烧

混合物的环境.

GB3836.16-2006jIEC60079-17,2002

3.3

危险区域h田盯dousarea

爆炸性气体环境大量出现或预期可能大量出现,以致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

措施的区域.

注2本部分所述的区域为三维区域或空间.

3.4

非危险区域non-hazardousarea

爆炸性气体环境预期不会大量出现,以致不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措施的

区域.

3.5

维护maintenance

将产品保持在或恢复到符合有关技术条件要求的状态,并实现其要求功能的综合性活动。

3.6

检查inspection

为了获取设备运行安全可靠的结论而采取的不拆卸或局部拆卸设备,并辅以一些测试措施而进行

的详细检查活动。

3.6.1

目视检查visualinsp配tion

用肉眼而不用检测设备或工具来识别明显缺损的检查,如螺栓丢失等。

3.6.2

一艘检查d酣inspection

包括目视检查以及使用检测设备,如活梯(必要的地方〉和工具才能识别明显缺损的检查,如螺栓

松动。

注z一般检资一般不要求打开外壳或设备断电.

3.6.3

详细检查detaI1edI明自tion

包括一般检查以及只有打开外壳和/或〈必要时)采用工具和检测设备才能识别明显缺损的检查,如

接线端子松动。

3.6.4

初始检查initialißS醉etlou

对所有电气设备、系统和安装在投入运行前进行的检查.

3.6.5

定期检查periodicinspection

对所有电气设备、系统和安装进行的例行检查。

3.6.6

抽样检查sampleinspection

对部分电气设备、系统和安装进行的检查。

3.7

连续监督continuoussupervision

由在专业安装及使用环境方面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气装置进行的经常保养、检查、管理、监

控和维修,以便保持装置的防爆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3.8

专业人员skilledpersonel

符合4.2规定条件的有资质的人员.

2

GB3836.16-2006/IEC60079-17,2002

3.9

具有行政职能的技术人员lechnicalpersonwithex四utivefunction

执行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有足够防爆领域方面知识、熟悉本地条件、熟悉安装,并且对危险场

所用电气设备检查体系负有全部责任和管理职能的技术人员。

3.10

关联设备associaledapparal出

装有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且结构使非本质安全电路不能对本质安全电路产生不利影

响的电气设备.

注·关联设备通常连接在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之间.且通常安装在非危险区域.关联设备可以是并联

二极管安全栅或电隔离器.

4通用要求

4:1文件

为了检查与维护,应提供下列最新的文件:

a)危险场所分类(见GB3836.14-2000);

b)设备级别和温度组别s

c)能够使被维护的防爆电气设备符合其防爆型式的记录(见GB3836.1-2000)(例如,设备清单

和设备的配置、备件、技术资料和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

4.2人员资格

对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应由有经验人员进行。这些人员应经过包括各种防爆型式、安装实践、相

关规章和规程,以及危险场所分类的→般原理等在内的业务培训11.这些人员还应接受适当的继续教育

或定期培训,并具备相关经验和经过培训的资质证书.

4.3检查

4.3.1通则

整套装置或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应对它们进行初始检查。

为保证电气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可在危险场所长期使用,应进行以下所述的两种检查之-.

a)定期检查5

b)由专业人员连续监督.

并且,必要时应进行维护。

之后的任何更换、修理、修改或调整,其有关项目应按照表l、表2和表3中详细检查列的说明进行

检查。

任何时候,如果危险场所的分类有了改变或电气设备位置发生了变化,则应进行检查,以保证其防

爆型式、设备类别和温度组别与已改变的条件相适应。

如果装置或设备在检查期间需要拆卸,在重新组装时,应采取措施确保整体防爆型式不受损坏.

注z造成设备劣化的主要因素包括z易受腐蚀、暴露在化学药品或黯剂中、可能堆织粉尘或污物、可能进水、暴露在

过高环绕温度中、机械损坏、受到剧烈的振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经验、未经批准的修改或调整、不适当的维护.

例如.未按制造商的建议进行维护.

4.3.2检查类型

a)初始检查是用来检查所选的防爆型式和其安装要求是否相适应。它们被细分为表l、表2和

表3所示的检查等级.

注z如果制造商已进行了同等的检查.并且安装过程不可能影响到被制造商检查过的那些零部件.就不要求全部的

初始检查.例如:不要求隔爆型电极内部隔爆接告面的初始详细检查.但是.为方便现场布线而拆下的接线盒

盖在装配后宜进行检查.

b)定期检查,可如表l、表2和表3所示相应的目视检查或一般检查.

3

GB3836.16-2006/IEC60079-17,2002

定期的目视检查或一般检查可能会需要进一步的详细检查.

检查等级和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的确定应考虑设备型式、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的话)、影响损坏

程度的因素(见4.3.1注λ使用的区域和以前的检查结果.当建立了类似设备、装置和环境的检查等级

和时间间隔时,应利用这些经验确定检查方案.

在未征求专家意见的情况下,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应超过3年.

移动式(手提式、便携式和可移动式)电气设备特别易于受损或误用,因此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可根

据实际需要缩短.移动式电气设备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一般检查,经常打开的外壳(例如电池盖)应

进行详细检查。此外,这类设备在使用前由用户进行目视检查,以保证该设备无明显损坏。

c)抽样检查可以是目视、一般或详细检查.所有样品的规格和结构应根据检查的目的确定.

注s不宜期望通过抽样检查来发现-些随机性的故障,如连接松动等.但宜通过抽样检查来监控环挽条件、振动、设

计的内在缺陷等产生的影响.

d)连续监督按照4.5的要求使用表1、表2和表3列出的相应目视检查或一般检查.当装置故

障超出连续监督能力时,应进行定期检查。

初始、定期和抽样检查的所有结果应做记录.对由专业人员连续监督的记录要求详见4.5.5.

4.3.3位查等级

检查等级是目视检查、一般检查或详细检查,表1、表2和表3详细列出了对这3种检查等级所要

求的特殊检查项目。

自视检查和一般检查可以在设备带电时进行,详细检查时一般要求设备断电.

4.4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要求专业人员z

a)具有场所划分知识和足够技术知识来判断现场的实际情况$

b)具有技术知识和理解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理论及实践要求的知识g和

c)理解所安装的设备有关的目视检查、一般检查或详细检查的所有要求.

应给予这些人员在进行检查活动方面充分的独立性,以免他们所报告的检查结果带有偏见.

注z不要求此类人员是外部独立组织的成员.

准确地预测合适的定期检查时间间隔可能不太容易,但考虑到预期的损坏,这一时间间隔应固定

(见4.3.]).

一旦检查时间间隔固定,应对装置进行临时抽样检查,以便验证时间间隔的正确性.同样,需要确

定检查等级,并且可以再次使用抽样检查来验证检查等级的正确性.需要对检查结果进行规定的评审

来调整检查的时间间隔和检查等级.

典型的检查程序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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