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1/T 496-2016 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

DB4201/T 496-2016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01/T 496-2016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9-28
实施日期
2016-10-28
发布单位/组织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90

Q78

备案号:0017-2016DB4201

武汉市地方技术规范

DB4201/T496-2016

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

Standardforresidentiallifts-planningandselection

2016-09-28发布2016-10-28实施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201/T496-2016

前言

本规范由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提出。

本规范由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武

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陈峥、陈焰华、董浩明、金绍华、檀昊、汤小亮、谷欣、汤群、

刘宏伟、陈彦、魏克斌、王进、潘勇健、彭孟平、谷曼、胡端、张贞贞、李刚、朱湘明、

柯汗、张劲、李卫星、曾磊、康波、余能辉、吴雪。

I

DB4201/T496-2016

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规划设计阶段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并对住宅电梯配置、电梯数量

配置和选型及电梯布置提出了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参

考本技术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

GB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7025.1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GB/T24477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27903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

JG/T5010住宅电梯的配置与选择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电梯lift

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的或与铅锤线

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运动的永久运输设备。

3.2

住宅电梯residentiallift

服务于住宅楼供公众使用的电梯。

3.3

消防电梯firefighterslift

1

B4201/T496-2016

设置在建筑的耐火封闭结构内,具有前室和备用电源,在正常情况下为普通乘客使用,

在建筑发生火灾时其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等功能能专供消防员使用的电梯。

3.4

无障碍电梯wheelchairaccessiblelift

适合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电梯。

3.5

担架电梯stretcherlift

可运载具有可拆卸把手担架的住宅电梯。

3.6

提升高度travelingheight

从底层端站地坎上表面至顶层端站地坎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7

轿厢出入口宽度(开门宽度)entrancewidth(dooropeningwidth)

层门和轿门完全打开时测量的出入口净宽度。

3.8

轿厢出入口高度entranceheight

层门和轿门完全打开时测量的出入口净高度。

3.9

轿厢宽度carwidth

平行于设计规定的轿厢主出入口,在离地面以上1m处测量的轿厢两内壁之间的水平距

离,装饰、保护板或扶手,都应当包含在该距离之内。

3.10

轿厢深度cardepth

垂直于设计规定的轿厢主出入口,在离地面以上1m处测量的轿厢两内壁之间的水平距

离,装饰、保护板或扶手,都应当包含在该距离之内。

3.11

轿厢高度carheight

在轿厢内测得的轿厢地板到轿厢结构的顶部之间的垂直距离,照明灯罩和可拆卸的吊

顶应包括在上述距离之内。

3.12

主楼层mainlanding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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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乘客可以从街道上直接进入的楼层。如果一台电梯有几个不同的楼层都通向街道,

则通向街道的最低的楼层为主楼层。

3.13

基站basestation

轿厢无指令运行中停靠的层站。此层站一般面临街道,出入轿厢的人数最多。

3.14

井道安全门emergencydoortothewell

当相邻两层地坎之间距离超过11m时,在其间井道壁上开设的通往井道供援救乘客用

的门。

3.15

底坑pit

底层端站地面以下的井道部分。

3.16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3.17

高层住宅建筑high-riseresidentialbuilding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3.18

层高storeyheight

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19

电梯在基站的间隔时间interval(INT)

单台电梯轿厢在客流高峰期相邻两次离开基站的时间间隔的平均值。

3.20

客流输送能力handlingcapacity(HC)

在给定的时间周期内,单梯或群梯能够运送的乘客数占服务区域总人数的百分比。

4住宅电梯通用要求

4.1基本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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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在建筑设计中应为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充分的土建空间条件。

4.1.2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必须设

置电梯。

4.1.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应不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

纳担架的电梯。

4.1.4设有电梯的住宅至少应设置一部适合轮椅使用的无障碍电梯。

4.1.5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且消防电梯应伸至建筑物的地

下室或半地下室。

4.1.6电梯的额定速度应不小于1m/s,额定载重量应不小于1000kg。

4.1.7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1h,并应符合GB/T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

要求。

4.1.8电梯的井道安全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1.9同一侯梯厅设有多部电梯时,宜采用并联、群控等控制方式,同时应保证至少有一

台电梯不到达地下室。

4.1.10住宅电梯的机房、轿厢、井道的型式与尺寸参照GB/T7025.1的规定。

4.1.11电梯的底坑应有排水措施。

4.1.12电梯的底坑不得漏水或渗水,其防水设计应达到GB50108的一级防水要求。

4.1.13附加装置和监控用房

4.1.13.1新建住宅电梯应配置断电应急平层装置,该装置应能就近平层且平层精度在

±50mm范围。

4.1.13.2新建住宅电梯应配置轿厢内部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控应有网络化监控功能,数

字化存储功能,远程图像实时调度功能,现场话音传输功能,集中管理控制功能。鼓励安

装视频报警装置。

4.1.13.3新建住宅电梯应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该监测

装置应具有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传送相关信息的标准数据接口。

4.1.13.4新建住宅电梯应配备内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在用电梯建议安装。

4.1.13.5新建住宅电梯应设置电梯监控用房,并保证监控用房到电梯轿厢的通讯报警、视

频监控设施、监控线路通畅,运行正常;在用电梯建议安装。

4.2消防电梯的附加要求

4.2.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应不少于1台。防火分区

的划分,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

4.2.2可兼作消防电梯的乘客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能每层停靠;

b)电梯的载重量应不小于1000kg;

c)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理论运行时间应不大于60s;

d)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e)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f)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g)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4.2.3当消防电梯拟用于人员救援时,电梯的规格和尺寸尚应符合本规范第4.4节的有关

规定。

4.2.4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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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b)前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6.0m2;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应符合GB50016的

有关规定;

c)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其它满足GB50016相关规定的户门

外,前室内应不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d)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应不设置卷帘。

4.2.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

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2.6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4.3无障碍电梯的附加要求

4.3.1应按GB50096的有关规定,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等部位进

行无障碍设计。

4.3.2无障碍电梯应满足轮椅使用的相关要求,并在厅外呼梯显示器上或其他醒目的位置

有“轮椅适用”的标志。

4.3.3无障碍电梯的轿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轿厢门开启的净宽度应不小于800mm;

b)在轿厢的侧壁上应设高900mm~1100m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盲文宜设置于按钮

上;

c)轿厢的三面壁上应设高850mm~900mm的扶手,扶手应符合GB50763的有关规

定;

d)轿厢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语音报站;

e)轿厢正面高900mm处至顶部应采用有镜面效果的材料;

f)轿厢的规格宜不小于1600mm(深)×1400mm(宽),应不小于1400mm(深)×1100mm

(宽);

g)电梯位置应设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GB50763的有关规定。

4.3.4无障碍电梯的候梯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候梯厅深度应不小于1500mm;

b)呼叫按钮高度为900mm~1100mm;

c)电梯出入口处应设提示盲道;

d)候梯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抵达音响。

4.3.5要求适用于残障人员使用的电梯的附加要求,可参考GB/T24477的有关规定。

4.4担架电梯的附加要求

4.4.1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应至少可水平放置1800mm×450mm的削角担架。

4.4.2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用于放置1800mm×450mm的削角担架时,其轿厢内尺寸、

开门宽度、井道净尺寸的一种方案如图1说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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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轿厢尺寸(2)井道尺寸

注:1800mm×450mm削角担架可顺利进入1600mm×1500mm(或1500mm×1600mm)的轿厢

图1放置1800mm×450mm削角担架的电梯相关尺寸示意

5电梯数量配置和选型要求

5.1住宅电梯的数量和规格,一般应采用基于客流高峰期的电梯客流分析模型,根据不同

的运行级别要求,通常采用计算机仿真模拟或传统计算方法确定。典型住宅建筑的电梯选

型和配置,可按附录A进行选择。传统计算方法参考附录B。

5.2电梯运行级别通常以电梯轿厢在客流高峰期相邻两次离开基站的时间间隔的平均值

(INT)和5min输送能力(HC)来衡量,其值可由建设单位提出,但应满足表1的相应要

求。宜选用“舒适”级别,至少选用“经济”级别。

表1电梯运行级别

电梯运行级别等级INT(s)5min[HC]

舒适≤60≥8%

普通≤75≥6.5%

经济≤90≥5%

5.3电梯设计服务总人数应根据建筑总层数和每层居住人数确定。每户居住人数可由建设

单位根据本区域居民的生活习惯、经济情况等因素提出,但根据电梯服务水平其每户居住

人数应不低于表2取值。

表2每户居住人数

电梯服务水平舒适普通经济

人/户345

5.4对于单层户数超过8户的住宅建筑,宜按照表3确定电梯数量、额定载重量及梯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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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单层多户型住宅电梯配置估算表

楼层数(层)单台服务户数(户)额定载重量(kg)梯速(m/s)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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