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401-2021 陆生野生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DB45/T 2401-2021 DB45/T 2401-2021 Harmless treat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land wildlife carcasses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5/T 2401-2021
标准类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1-27
实施日期
2021-12-25
发布单位/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30.30

CCSB009

45

广西壮壮族族自自治区地方标准标准

DBB45/T24001—2021

陆陆生野生动动物尸尸体无无害化处理技技术规规范

Technspeicalcificatiforonhharmlesstreatmennteoftrrrestriawildlilfe

carcasses

2021--11-27发布2021-112-25实施

广西壮壮族自治区区市场监督督管理局发布布

DB45/T2401DB45/T—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本文件按照GB/T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南宁动物园。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廖河康、陈月妃、阙腾程、吴俊仪、雷伟、陈盘余、黎寿生、吴嫒琼、何梅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廖河康、陈月妃、阙腾程、吴俊仪、雷伟、陈盘余、黎寿生、吴嫒琼、何梅红、

杨露、黄宁。

II

DB45/T2401—20212401—2021DB45/T

陆生野生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陆生野生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1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陆生野生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无害化处理方法、审批、保存与运输、

其他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区内陆生野生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5085.3GB/T

GB/T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978GB/T

GB/T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GB/T

GB/T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18484GB/T

GB/T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GB/T

GB/T18635—2002动物防疫基本术语基本术语动物防疫18635—2002GB/T

GB/T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19217GB/T

NY/T884生物有机肥884NY/T

3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3.1

陆生野生动物terrestrialwildlifewildlifeterrestrial陆生野生动物

依靠陆地、水面进行生存、繁衍的野生动物,包括哺乳类、鸟类、爬行类、大部分两栖类和部分无

脊椎动物。本文件特指哺乳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动物。

3.23.2

无害化处理harmlesstreatmentbio-safetydisposaldisposalbio-safetytreatmentharmless无害化处理

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等方法处理带有或疑似带有病原体的动物尸体、动物产品或其他物品,达到

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破坏毒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

源:GB/T18635—2002,5.1.4[来源:GB/T]

44无害化处理方法

4.14.1焚烧法

1

DB45/T2401DB45/T—2021

4.1.14.1.1适用对象

国家规定应强制扑杀的染疫陆生野生动物、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陆生野生动物尸体,以及其他应当

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陆生野生动物尸体。

4.1.24.1.2处理技术

4.1.2.14.1.2.1可视情况对陆生野生动物尸体进行解冻、破碎等预处理。

4.1.2.24.1.2.2将陆生野生动物尸体或破碎产物,投至焚烧炉本体燃烧室,经充分氧化、热解,产生的高温

烟气进入二次燃烧室继续燃烧,产生的炉渣经出渣机排出。

4.1.2.34.1.2.3燃烧室温度应≥850℃。燃烧所产生的烟气要经二次处理,应符合16297GB/T的要求后再排

放。

4.1.2.44.1.2.4焚烧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焚烧炉渣按固体废物处理或

作资源化利用;焚烧飞灰和其他尾气净化装置收集的固体废物应按GB/T5085.3的要求作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应按18484GB/T和18597GB/T的要求处理。

4.1.34.1.3注意事项

4.1.3.14.1.3.1严格控制焚烧进料频率和重量,使野生动物尸体能够充分与空气接触,保证完全燃烧。

4.1.3.24.1.3.2燃烧室内应保持负压状态,避免焚烧过程中发生烟气泄露。

4.1.3.34.1.3.3二次燃烧室顶部设紧急排放烟囱,应急时开启。

4.1.3.44.1.3.4烟气净化系统,包括急冷塔、引风机等设施。

4.24.2化制法

4.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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