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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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65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565—2023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protectionandrejuvenationofancientand&
heritagetrees
2023-01-29发布2023-03-01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565—20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植物园、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桐庐县林业
水利局、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晓云、章银柯、宋绪忠、王秀云、杨华、余金良、江波、于炜、童晓青、高
美蓉、徐健华、刘锦、楼晓明、牟建军、雷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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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2565—2023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古树名木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保护复壮原则、健康诊断、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
木复壮和、巡查与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51168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LY/T2494古树名木复壮技术规程
LY/T2970古树名木生长与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LY/T3073古树名木管护技术规程
QX/T231古树名木防雷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古树ancienttree
经依法认定的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
3.2
名木heritagetree
依法认定的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3.3
保护protection
为了避免外界对古树名木的树体或生长环境造成破坏所采取的措施。
3.4
复壮rejuvenation
对生长势明显衰弱或衰弱趋势不断加重的古树名木采取的恢复树势的综合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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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2565—2023
4保护范围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划分为:
a)树龄在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和名木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m;
b)树龄在300年至499年的二级古树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3m;
c)树龄在100年至299年的三级古树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m;
d)古树群和名木林的保护范围为其外缘树的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所围合的范围。
5保护复壮原则
5.1根据健康诊断结果,实施“一树一策”的保护复壮。
5.2以保护为主,复壮在保护基础上科学、适度进行。
5.3实施保护复壮的同时,注意保护古树名木独特韵味。
5.4在保护树体安全的同时,保障人身安全。
6健康诊断
6.1健康状况分级
古树名木健康状况根据生长势可分为正常、轻弱、中弱、重弱、濒危五级,其等级划分见附录A。
6.2综合诊断
6.2.1古树名木健康状况分级应由专家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进行确定,采用观测、调查、采样分析和
仪器检测等手段,所用器材按照LY/T2970规定执行。从古树名木生长势、生境、受干扰程度、对人民
生产生活安全的影响、保护管理档案等5个方面诊断古树名木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综合诊断结果。
6.2.2古树名木出现轻弱生长势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开展保护复壮。
7古树名木保护
7.1保护设施
7.1.1悬挂古树名木标牌,标牌采用全省统一式样。
7.1.2主干和枝条易受破坏的古树名木及其易受踩踏破坏的树冠下根系分布区都应设置围栏进行保护。
围栏与树干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3m。特殊立地条件无法达到此要求的,以人摸不到树干、枝条为最低
要求。围栏地面高度宜在80cm以上。围栏的式样应与古树名木的周边环境相协调。按照LY/T2494规
定执行。
7.1.3生长在雷电高发区的古树名木,应安装不损伤树体的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应符合QX/T231要求。
7.1.4树体明显倾斜、树冠大、枝叶密集、主枝中空、枝条过长、易遭风折的古树名木,应采用支撑、
拉纤等方法进行稳固:
a)树体可利用螺纹杆、铁箍等进行固定,按照LY/T3073规定执行;
b)根据被支撑、稳固的树体枝干载荷大小,选用材料和规格;
c)在支撑、稳固设施与树体接触面,加弹性垫层;
d)施工工艺应符合力学要求,安全可靠;
e)采用非活体支撑、稳固材料应经过防腐蚀保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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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2565—2023
f)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7.2有害生物防治
7.2.1根据古树名木周围环境特点,开展有害生物的日常监测,早发现早报告。
7.2.2根据古树名木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确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
7.2.3采用绿色环保的措施进行有害生物综合治理,见附录B。
7.2.4伐除或清除古树名木树体上或保护范围内影响其生长的植物。
7.3枝条整理
7.3.1及时清理有安全隐患的枯枝、断枝、劈裂枝、病虫发生严重枝。
7.3.2对生长衰弱枝条、病虫枝进行适当疏枝,保留一定数量的萌蘖枝;树干过度腐烂的,对树枝进
行修剪调整,保持树势平衡。
7.3.3修剪应保持平整光滑,及时选用具有防腐、防病虫、对古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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