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353-2010 毛、粘胶、棉、腈纶、涤纶五组分混纺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

DB13/T 1353-2010 The determination of fiber content in a five-component blended product consisting of wool, viscose, cotton, acrylic, and polyester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1353-2010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12-28
实施日期
2011-01-20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9.060.01

W5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1353—2010

毛、粘胶、棉、腈纶、涤纶五组分混纺产品

纤维含量的测定

2010-12-28发布2011-01-20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1353—2010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纤维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羊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淑娟、吴丽、李雪英。

I

DB13/T1353—2010

毛、粘胶、棉、腈纶、涤纶五组分混纺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粘胶、棉、腈纶、涤纶五组分混纺产品纤维含量测定的原理、试剂和仪器、方法

和步骤、结果计算等要求。

本标准仅适用于纤维成分为毛、粘胶、棉、腈纶、涤纶五组分混纺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0.1—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1部分:试验通则

GB/T2910.4—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4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次氯酸盐法)

GB/T2910.6—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6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

莱塞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GB/T2910.11—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

法)

GB/T2910.12—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

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3原理

混合物的组分经过定性鉴别后,用适当的预处理方法去除非纤维物质,选择适当的试剂,把混合物

中某一个或几个组分纤维溶解,从溶解失重或剩余纤维的质量计算出各组分纤维的质量百分率。

4试剂

所用的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为三级水。试剂配制参照GB/T2910.1—2009有关章节。

4.1石油醚,镏程为(40~60)℃

4.2碱性次氯酸钠溶液(0.9~1.1)mol/L

4.3甲酸/氯化锌

4.475%硫酸溶液

4.5二甲基甲酰胺

1

DB13/T1353—2010

5仪器

5.1索氏萃取器

5.2恒温水浴锅

5.3真空抽气泵

5.4分析天平:精度为0.0002g

5.5电热鼓风烘箱:能保持温度为(105±3)℃

5.6干燥器:装有变色硅胶

5.7具塞三角烧瓶:容量不小于250mL,

5.8玻璃砂芯漏斗:容量为(30~50)mL微孔直径为(90~150)μm的烧结式圆形过滤坩埚。

5.9常规玻璃仪器。

6取样和样品预处理

所取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预处理按GB/T2910.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7样品制备

将预处理后的样品放入已恒重的称量瓶内,于(105±3)℃烘箱中烘至恒重。分别称取3份(1~

2)g样品,两份做平行试验,一份备用。

试样如为织物,应剪为5×5mm的碎块,纱线则剪成1cm长。

8试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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