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AS 069-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服务规范

T/JSAS 069-2024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JSAS 069-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12-23
实施日期
2025-01-02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原则、基本要求、核查策划与准备、核查程序、复查要求、核查管理、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核查机构对江苏省重点排放单位实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活动。其他单位和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活动可参照实施; 主要技术内容:——制定核查计划;——实施文件评审;——开展现场核查;——验证后续整改措施;——编制核查报告;——完成线上应填报的相关记录;——完成与核查相关的其他管理工作。7核查程序7.1任务分配依据工作方案进行策划,明确核查组任务。7.2与重点排放单位沟通7.2.1沟通时间及方式核查组应及时与重点排放单位联系,采取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核查信息。7.2.2沟通内容沟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点排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上报的相关资料;——核查时间安排;——核查组人员安排;——核查依据;——核查流程。7.3核查计划7.3.1核查组长应充分考虑重点排放单位所属的行业领域、工艺流程、设施数量、规模与场所、排放特点、核查员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因素,编制核查计划,保留相关记录。7.3.2核查计划主要包括:重点排放单位名称及地址、核查目的、核查准则、核查时间、核查组成员、核查内容、核查部门、支持性材料清单、需要重点排放单位配合的事项。7.3.3应于现场核查前不少于2个工作日将核查计划(附录A)通报重点排放单位。7.3.4核查实施中,如需对核查计划进行变更,核查组应与委托方和(或)重点排放单位确认并更改核查计划。7.4文件评审7.4.1核查组应根据技术规范、技术指南或者标准要求,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排放报告及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等材料进行文件评审。7.4.2文件评审的要点包括但不限于: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核算数据、数据质量控制方案与执行、质量保证与文件存档。7.4.3文件评审应初步确认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关信息的符合情况。7.4.4识别重点排放单位现场核查重点,访问的人员、观察的设施、设备或操作以及需查阅的支撑文件等。7.5现场核查7.5.1核查准备核查组应明确核查重点、核查范围和路线。7.5.2首次会议核查组长主持召开由重点排放单位管理层代表、相关部门代表参加的首次会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双方人员介绍;——确定核查计划等事宜;——重点排放单位介绍基本信息;——重点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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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方圆规划研究(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江苏省排污权登记与交易管理中心)、江苏彭城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卡本能源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陆凯、陈月华、黄薇、曹文辉、寇建军、潘旻阳、宋文玲、庄新文、朱跃、郝敦超、董伟、黄叶飞、武小文、王若冰、段海宝、卢裕坡、颜民颢、张聪、李明慧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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