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954-2004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
GB 13954-2004 Emergency vehicle warning lamp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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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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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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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起草人:
- 包勇强、王军华、陈时升、陆海峰
- 出版信息:
- 页数:16页 | 字数:2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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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3954-2004
代替GB/T13954-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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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ergencyvehiclewarninglamps
2004-03-04发布200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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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3954-2004
前暇胃
本标准中第5章、第7章及4.3,8.2,9.1,9.2为强制性的,其余内容均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T13954-1992特《种车辆标志灯具》。
本标准与GB/T13954-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部分涉及到的术语重新进行了定义,并增加了几个新的定义;
—对特种车辆标志灯具的分类、结构及电气性能要求、基本功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气候环境试验
要求及试验方法、机械环境试验要求及试验方法都重新做出了规定;
—增加了产品的检验规则、安装规范、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浙江星际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勇强、王军华、陈时升、陆海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3954-1992。
GB1395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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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车辆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标志灯具)的定义、分类、命名和适用范围、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安装、标志、标签和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特种车辆上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4599-1994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T6739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7922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
GB/T8417灯光信号颜色
GB/T16422.2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氨弧灯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特种车辆emergencyvehicle
是指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具体如下:
—警车:
a)公安机关用于侦查、警卫和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
特别紧急任务的车辆;
b)国家安全机关用于执行侦察和其他特殊任务的车辆;
c)人民检察院用于侦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现场勘察车和押解人犯的囚车;
d)人民法院用于押解刑事被告人或者罪犯、死刑执行、法医勘查、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强制
执行以及执行其他紧急公务的囚车、刑场指挥车、死刑执行车、法医勘察车、强制执行用车
和其他警务用车;
e)司法行政机关用于押解罪犯、运送劳教人员的囚车或专用车辆和追辑逃犯的车辆。
—消防车: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消防部门用于灭火的专用车辆和现场指挥车辆。
—救护车:急救、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用于转运、抢救病人或处理紧急疫情和突发性公
共卫生事件中用于现场医疗救援和辅助现场医疗救援的专用车辆。
—工程救险车:防汛、水利、电力、矿山、城市建设、交通、铁道等部门用于抢修公用设施、抢救人民
生命财产的专用车辆和现场指挥车辆。
3.2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emergencyvehiclewarninglamps
安装在特种车辆上,为其提供警告、警戒、危险、紧急等标志信号的灯具。
GB13954-2004
3.3
基准轴referenceaxis
通过光源中心且平行于水平面,同时垂直于标志灯具正截面的直线。
3.4
对称轴symmetryaxis
通过光源中心对称点且平行于基准轴的直线。
3.5
主光源mainlight
安装在标志灯具中,通过闪烁或旋转的方式发出信号的光源。
3.6
辅光源auxiliarylight
安装在标志灯具中持续发光、起辅助照明作用的光源。
3.7
灯罩lampshade
用有色的透光材料制成的包覆主光源的外罩。
4分类、命名和适用范围
4.1分类
标志灯具按其用途可分为警用标志灯具,代码为GA;消防用标志灯具,代码为XF;救护用标志灯
具,代码为JH;工程救险用标志灯具,代码为GC.
4.2命名
标嗯灯具的产品型号应按下述结构和要求命名见(示例1)0
TBD-口一口
}1匕一一一一企业自行规定的代码
}‘按功能分为GA,XF,JH,GC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代号
示例1:TBD-JH-120,表示型号为120型、用于救护车的特种车辆标志灯具。
4.3适用范围
警用和消防用标志灯具适用于3.1中定义的警车和消防车,标志灯具光色应为红色或红、蓝色同时
使用。
救护用标志灯具适用于3.1中定义的救护车,标志灯具光色应为蓝色。
工程救险用标志灯具适用于3.1中定义的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光色应为黄色。
5要求
5.1外观、结构
标志灯具外观、结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外部表面不应有可能导致伤害的尖锐凸起或拐角;
—在未通电工作的情况下,应能根据标志灯具的灯罩或其他光学部件的颜色清楚识别其使用
分类;
—标志灯具中应至少安装1个主光源,如果安装辅光源,辅光源只能使用无色透明灯罩,且不能
安装在标志灯具的正前方及正后方;
—标志灯具外壳或灯罩表面应平滑、无开裂和毛刺、无划痕、无明显变形及破损等缺陷,同一颜色
GB13954-2004
应无明显色差,紧固部位应无松动,金属部件表面应无毛刺或锈蚀现象。
5.2文字和标志符号
5.2.1一般要求
以下要求标出的文字、图形和符号应能清晰、耐久,按6.3中c)的方法试验后保持清晰、完整。文
字必须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
5.2.2开关、按键、熔断器
开关、按键上或其就近处均应用清晰、规范的文字或标志符号表明其功能如(主光源和辅光源;前方
光源和后方光源等)和通/断状态;在使用熔断器处应清晰地标出熔断器额定电流值。
5.3电气性能
5.3.1电源
标志灯具电源额定电压:DC12V或DC24Va
标志灯具电源线路正极应安装熔断器。
5.3.2开关
标志灯具的主光源、辅光源应由不同的开关分开控制;有前、后方独立光源的,应由不同的开关分开
控制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YC/T 210.6-2006 烟叶代码 第6部分:烟叶等级代码 2006-10-13
- YC/T 210.5-2006 烟叶代码 第5部分:烟叶颜色代码 2006-10-13
- YC/T 209.1-2006 烟用材料编码 第1部分:烟用材料分类代码与产品代码 2006-10-13
- YC/T 208-2006 滤棒成形纸 2006-10-13
- YC/T 211-2006 烟草行业多媒体通信业务系统技术规范 2006-10-13
- YC/T 210.1-2006 烟叶代码 第1部分:烟叶分类与代码 2006-10-13
- YC/T 210.4-2006 烟叶代码 第4部分:烟叶部位代码 2006-10-13
- YC/T 210.2-2006 烟叶代码 第2部分:烟叶形态代码 2006-10-13
- YC/T 210.3-2006 烟叶代码 第3部分:烟草品种代码 2006-10-13
- YC/T 212-2006 烟草行业工业企业财会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200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