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421-2023 鸟类收容救护技术规程
DB23/T 3421-2023 Bird Rescue and Nursery Technical Regul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3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05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421—2023
鸟类收容救护技术规程
2023-3-20发布2023-04-19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42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科研中心、巴彦县龙泉林场、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曙光林场、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齐齐哈尔分院、方正县森林消防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纯子、赵立刚、孙永志、王志军、孙宝环、董希文、董鹤松、黄宇、邓淑芹、
吴炳懿、宋晓明、李依霖。
I
DB23/T3421—2023
鸟类收容救护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鸟类收容救护的救护原则、救护对象、收容救护机构基本条件、收容救护程序及技术
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鸟类收容救护,本文件不适用于家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救护原则
收容救护应遵循安全、及时、就地、就近、科学的原则。
5救护对象
5.1执法机关、其他组织和个人移送的鸟类。
5.2野外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和迷途等需要救护或经简单治疗后还无法放归野外的鸟类。
6收容救护机构基本条件
6.1收容救护机构
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具有鸟类等野生动物救护能力,配备野生动物保护、动物医学等专业技
术人员和具有野生动物保育经验的人员的单位。
6.2基础设施
应具备诊疗室、隔离场馆(或隔离笼舍)、鸟类饲养场馆(或笼舍)、无害化处理设施、康复飞行
训练场所和适合鸟类生活的环境等。
6.3救护工具及设备
6.3.1救护设备
1
DB23/T3421—2023
应具备专用救护车辆、专用运输箱、应急处理医疗箱、个人防护设备、通讯设备等。
6.3.2诊疗设备
应具备手术台、无影灯、动态血压记录仪、小型X光机、血细胞分析仪、心电监测仪、显微镜、培
养箱等。
6.3.3医疗器械
应具备听诊器、手术刀、手术剪、手术镊、骨钳、止血钳、持针器等。
6.3.4防护用品
防护服、头盔、护目镜、医用口罩、橡胶手套、钢丝手套、登山鞋等。
6.3.5捕捉工具
不同规格的头套、手抄网等。
6.4常用药品及耗材
6.4.1消毒药品
医用酒精、双氧水、碘伏、高锰酸钾、醋酸等。
6.4.2止血药品
吸收性明胶海绵、酚磺乙胺(止血敏)、维生素K1、肾上腺素色腙等。
6.4.3疾病治疗药品
诺氟沙星、青霉素、链霉素、红霉素、土霉素、利巴韦林(病毒唑)、四环素类、磺胺类等。
6.4.4解毒药品
青霉胺、去铁胺、美蓝(亚甲蓝)、硫酸阿托品等。
6.4.5急救药品
肾上腺素、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等。
6.4.6外伤处理耗材
棉球、消毒纱布、绷带、缝合针线、夹板等。
7收容救护程序
7.1信息接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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