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3/T 261-2022 公共数据 开放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DB3713/T 261-2022 Open data quali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13/T 261-2022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8-17
实施日期
2022-09-17
发布单位/组织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运筹数据技术(临沂)有限公司、临沂市罗庄区大数据局、临沂市大数据中心
起草人:
于运程、高蕾红、卢彦辉、邓征启、张蕾、李军军、孙涛、陆伟、孟佳、路敏敏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01

CCSL72

3713

临沂市地方标准

DB3713/T261—2022

公共数据开放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Publicdata—specificationforopendataqualitymanagement

文稿版次选择

2022-08-17发布2022-09-17实施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13/T26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临沂市大数据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I

DB3713/T261—2022

公共数据开放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开放数据(以下简称“开放数据”)质量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要求、数

据质量管理指标、开放数据生存周期与各阶段管理要求和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临沂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中数据质量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391.1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DR)第1部分:框架

GB/T35295信息技术大数据术语

GB/T36344—2018信息技术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3术语和定义

GB/T35295、GB/T1839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数据publicdata

公共数据提供单位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

3.2

开放数据opendata

公共数据提供单位面向社会开放的具备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进行社会化开发利用的数据集(无

条件开放和有条件开放部分)。

3.3

公共数据开放publicdataopen

公共数据提供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具备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进行社会化开发利用的数据集的公共

服务。

3.4

公共数据开放主体publicdataopenmainorganization

1

DB3713/T261—2022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各级组织,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

位,人民团体等公共数据提供单位。

3.5

公共数据管理者publicdataadministrator

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管理辖区公共数据资源的政务部门,

一般指市级和县区级大数据局(大数据中心)。

3.6

开放数据利用主体opendatauser

依法依规获取各类开放数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7

符合性评价conformityevaluation

对产品、过程或服务达到规定要求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性考核。

3.8

数据生存周期datalifecycle

将原始数据转化为可用于行动的知识的一组过程。

[来源:GB/T35295—2017,2.1.2]

3.9

数据质量dataquality

在指定条件下使用时,数据的特性满足明确的和隐含的要求的程度。

[来源:GB/T36344—2018,2.3]

3.10

数据标准datastandard

数据的命名、定义、结构和取值规范方面的规则和基准。

[来源:GB/T36344—2018,2.8]

3.11

元数据metadata

定义和描述其他数据的数据。

[来源:GB/T18391.1—2009,3.2.16]

4职责要求

4.1公共数据开放主体

2

DB3713/T261—2022

4.1.1基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数据目录,依据数据质量指标要求,进行数据清洗后申请在市

级公共数据开放网申请开放。负责开展本单位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数据汇聚、清单编制、开放和

安全等工作。

4.1.2对公共数据开放主体反馈的质量问题予以核实整改。

4.1.3按照数据目录更新频率更新其开放的公共数据。

4.1.4审核开放数据利用主体提出的针对本单位有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的使用申请。

4.1.5及时回应公共数据开放主体对公共数据的开放需求。

4.2公共数据管理者

4.2.1指导推进、监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相关工作。

4.2.2根据需要组织编制和维护本级公共数据开放清单,负责开放平台本级相关数据管理工作。

4.2.3提出开放数据的数据目录规范、数据质量指标要求,制定数据质量管理规则。

4.2.4对公共数据开放主体提出的数据质量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4.2.5对公共数据开放主体所开放数据执行数据质量评估。

4.3开放数据利用主体

4.3.1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保管好获取的相关数据,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不得损

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4.3.2建立数据利用风险评估机制与质量反馈机制。

4.3.3及时向公共数据开放主体报告数据利用中发现的各类数据安全风险和质量问题,切实履行数据

安全保护义务。

5数据质量管理指标

5.1指标框架

开放数据的数据质量管理指标框架见图1,应基于此框架对开放数据进行数据质量的符合性评价。

数据质量管理指标框架

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时效性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