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99-2010 用能单位节能监测技术要求

DB33/T 799-2010 Energy conservation monitor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energy-using unit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799-2010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9-19
实施日期
2010-10-19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10

F1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799—2010

用能单位节能监测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monitoringandtestingofenergyconservationin

organizationofusingenergy

2010-09-19发布2010-10-19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799—2010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能源监察中心、浙江省节能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孝、段小平、郎莺、庄伟。

I

DB33/T799—2010

用能单位节能监测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浙江省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能源监测机构对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用能单位开展的节能监测工作,也可作为制定专

项节能监测技术标准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DB33/65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用能单位

企业(包括建筑、交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能源使用单位。

3.2

能源利用状况

用能单位在能源生产、能源转换、输配和利用系统的设备及网络配置上的合理性与实际运行状况,

工艺及设备技术性能的先进性及实际运行操作技术水平,能源购销、分配、使用管理的科学性等方面所

反映的实际耗能情况及用能水平。

3.3

供能质量

供能单位提供给用户的能源的品种、质量指标和技术参数。

3.4

节能监测

依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节约能源的法规(或行业规定)和能源标准,运用现场测试、技术诊断的方

法和手段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所进行的监测和评价活动。

3.5

1

DB33/T799—2010

综合节能监测

对用能单位整体的能源利用状况所进行的节能监测。

3.6

单项节能监测

对用能单位部分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的节能监测。

4节能监测的范围

4.1综合节能监测

对用能单位应定期进行综合节能监测。

4.2单项节能监测

4.2.1用能单位因技术改造或者其他原因,其主要耗能设备、工艺系统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影响节

能的重大变化的应进行节能监测。

4.2.2对用能单位的重点用能设备应进行单项节能监测。

5节能监测的内容及要求

5.1能源的生产以及加工转换

5.1.1供热、发电、制气、炼焦等能源加工转换系统的设置应合理、节能。

5.1.2能源生产、加工转换系统的测试应包括设备负荷率、运行效率、余能回收利用和保温措施等内

容,各项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

5.2能源的输配

5.2.1能源输配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减少输送损失、节能、满足工艺要求等基本原则。

5.2.2能源输配系统测试应包括管线设置、输送损耗、余能回收利用、保温状况及功率因数等内容,

各项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

5.3能源的终端使用

5.3.1用能设备应采用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的产品,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能耗高、效率

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5.3.2用能设备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5.3.3能源使用系统的监测应包括用能设备的负荷率、运行效率、余能利用情况等内容,各项指标应

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

5.4用能工艺和操作技术

5.4.1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含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的实际节能效果进行评价。

5.4.2对工艺用能的先进、合理性和实际状况(工艺能耗或工序能耗)进行评价,用能工艺技术装备应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目录的要求。

5.4.3主要用能工艺技术装备应有能源性能测试记录,偏离设计指标的应进行原因分析,安排技术改进

措施。

2

DB33/T799—2010

5.4.4对人员的操作技能应进行培训、考核,并对总体状况作出评价。

5.5能源管理制度

5.5.1用能单位应齐备有关的能源法规和标准文本,并已对有关人员进行宣讲、培训。

5.5.2用能单位应建立完善有效的能源管理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部门职责分工、节能目标考核、

人员培训、能耗定额管理、奖罚等制度)。

5.5.3用能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能源记录台帐、统计报表应真

实、完整、规范。

5.5.4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专业能源管理人员,按规定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能

源利用状况报告,并抄报其他有关部门。

5.5.5用能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用能设备技术档案。

5.6能源计量管理

用能单位应按GB17167及DB33/656规定配备安装计量仪表并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体系。

5.7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5.7.1用能单位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以及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面积综合电耗定额必

须按浙江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进行制定并贯彻实施,未制定浙江省能耗限额标准的产品按GB/T12723

进行制定并贯彻实施。

5.7.2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及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面积综合电耗,应在浙江省能耗限额

及定额标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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