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888-2018 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

DB13/T 2888-2018 Household Management Service Contract Management Standard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2888-2018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2-13
实施日期
2018-12-3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A12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888—2018

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

Contract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domesticservice

2018-12-13发布2018-12-31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2888—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唐山市宏强爱心家政服务有限

公司、张家口可心家政服务培训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嫂子家园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保定市圆潮家政服

务有限公司、保定市卓立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保定市天栩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唐山市巾帼职业技能培

训学校。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月芳、饶洪强、徐玲妹、汤智敏、李琳、曹素英、孙宪兰、李援朝、王淑

惠、薛玉鹏、鞠绍强。

I

DB13/T2888—2018

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合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合同主体、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合

同履行、合同完善、合同纠纷处理及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家政服务组织的合同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家政服务组织Domesticserviceorganization

依法设立的从事家政服务经营活动的组织。

2.2

家政服务员Domesticservant

根据家政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家政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人员。

2.3

家政服务消费者Domesticserviceconsumer

接受家政服务的对象,通常指客户。

2.4

家政服务合同Domesticservicecontract

家政服务消费者、家政服务员与家政服务组织之间,协商一致达成权利义务的约定。

3合同主体

3.1家政服务组织

3.1.1依法设立的从事家政经营服务活动的家政服务组织。

3.1.2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

3.1.3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3.1.4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及专业培训体系。

3.2家政服务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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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具有身份证明,年龄在18岁以上、55周岁以下。

3.2.2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3.2.3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

3.2.4应经过培训考核,并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3家政服务消费者

3.3.1应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证明。

3.3.2应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固定住所。

3.3.3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4合同形式

4.1家政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4.2家政合同按照员工制和中介制家政服务组织的性质分为不同的种类。

4.3采取员工制管理模式的家政服务组织,家政服务组织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家政劳动合同》,格式

可参见附录A;家政服务组织、家政服务员及家政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合同(三方)》,格式可参

见附录B。

4.4采取中介制管理模式的家政服务组织,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消费者应签订《家政服务合同》,格式

可参见附录C。

5合同内容

5.1劳动合同

家政服务组织应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合同主体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及有效证件;

b)合同主体间约定的服务内容、期限、地域、薪酬及支付形式;

c)家政服务组织制定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纪律;

d)家政服务员的工作内容和标准;

e)家政服务组织为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工作条件;

f)家政服务员应执行的工时制度;

g)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劳动保障的约定;

h)合同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条件;

i)违约责任;

j)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5.2服务合同

5.2.1员工制管理模式组织的服务合同

采用员工管理模式的家政服务组织应与家政服务员、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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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组织、家政服务员及家政服务消费者的名称、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a)家政服务的期限、地域和方式;

b)家政服务员的工作内容;

c)家政服务员的劳动报酬及交付形式;

d)家政服务组织对家政服务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要求;

e)家政服务消费者为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f)家政服务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约定;

g)家政服务员服务期间医疗和安全保障的约定;

h)违约责任;

i)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的条件;

j)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5.2.2中介制管理模式组织的服务合同

采取中介制管理模式的家政服务组织应指导家政服务员与家政服务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并

调节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产生的纠纷,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服务消费者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b)家政服务的期限、地域和方式;

c)家政服务员的工作内容;

d)家政服务员的劳动报酬及交付形式;

e)家政服务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约定;

f)家政服务消费者为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g)家政服务员服务期间医疗和安全保障的约定;

h)家政服务员的工作纪律;

i)违约责任;

j)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的条件;

k)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6合同签订

6.1劳动合同

6.1.1主体资格审查

6.1.1.1家政服务组织应对家政服务员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核对。

6.1.1.2家政服务组织应对家政服务员提供的技能资格进行确认,并告知若虚假需承担法律责任。

6.1.1.3应审查家政服务员与其他家政服务组织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

6.1.1.4查验家政服务员身体健康证明。

6.1.2告知义务履行

6.1.2.1家政服务组织应如实告知家政服务员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详细

解答家政服务员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6.1.2.2家政服务组织宜与家政服务员签署服务告知书,并妥善保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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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3家政服务员在与家政组织签订合同的同时,宜签订员工承诺书,表示遵守组织各项行为准则

和规章制度意愿。

6.1.3劳动合同签署

6.1.3.1劳动合同文本应提前一天时间交给家政服务员看阅。

6.1.3.2应有对合同条款协商沟通的环节。

6.1.3.3签署合同时,应双方当事人在一起当面签字。

6.2服务合同

6.2.1主体资格识别

6.2.1.1识别家政服务消费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无信用不良记录。

6.2.1.2识别家政服务消费者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6.2.1.3识别家政服务消费者有尊重家政服务员的道德基础。

6.2.2告知义务履行

6.2.2.1向家政服务消费者介绍家政服务组织情况、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6.2.2.2向家政服务消费者告知服务收费,一般包括家政服务员工资、服务费、信誉保证金等。

6.2.2.3向家政服务组织反馈家政服务员服务表现,便于跟踪服务。

6.2.3服务合同签署

6.2.3.1家政服务组织安排双方见面,讲清服务要求。

6.2.3.2应向家政服务消费者提供合同文本更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6.2.3.3应有对合同条款协商沟通的环节。

7合同履行

7.1家政服务合同的履行分为正常履行与非正常履行。合同履行前,应向家政服务消费者提供消费指

导书。

7.2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家政服务组织需进行一次岗中电话回访,岗后派员回访,并由家政服务消费

者填写客户回访单,作为考核、晋级的依据。

7.3合同出现非正常履行,家政服务组织应启动预警机制,及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限时处

理,并对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反馈和归档。

7.4合同变更

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如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

对合同中的相应条款作出适当调整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5合同转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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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如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债权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第三方的,应

经其他各方确认。

7.6合同解除

在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当事人通过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方式终止合同效力,分为法定解除或约

定解除。

7.7合同中止

在合同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发现确有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可以通知相对方

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情形消灭时,应恢复履行。

7.8合同终止

在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完毕或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

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自然终止。

7.9合同续订

合同即将到期,合同主体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原合同有效期延长相关事宜继

续约定。

8合同完善

8.1应及时跟进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合同内容。

8.2应以合同主体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修订合同文本及其相关流程、规章制度的内容以满足实际

履行需要。

9合同纠纷处理

9.1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纠纷处理制度。

9.2处理合同纠纷宜采取协商、行政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

10档案管理

10.1应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一般包括登记、分类、保管、查阅制度等。

10.2应配备专人负责合同的档案管理,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合同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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