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5/T 217-2023 既有建筑适老化改造技术规范

DB4105/T 217-2023 Elderly-friendly renov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xisting building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05/T 217-2023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8-23
实施日期
2023-09-30
发布单位/组织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河南安建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安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阳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安阳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安阳市市政维护发展中心、安阳市市政污水运行保障中心、安阳市房产事务中心、安阳市装修装饰行业事务中心。
起草人:
任钢锋、杨庆兵、申文忠、闫红亮、韩天啸、荣海利、张向民、程卫青、李庆书、王进杰、李彦峰、李虎、王改成、张同欣、崔忆往、任勇。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10

CCSP33

DB4105

安阳市地方标准

DB4105/T217—2023

既有建筑适老化改造技术规范

2023-08-23发布2023-09-30实施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05/T217—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目的..............................................................................2

5基本要求..........................................................................2

6室外空间..........................................................................2

7建筑..............................................................................4

8结构..............................................................................8

9设备..............................................................................8

附录A(资料性)套内空间标称值...................................................12

I

DB4105/T21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河南安建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安阳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阳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安阳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安阳市市政维护发展中

心、安阳市市政污水运行保障中心、安阳市房产事务中心、安阳市装修装饰行业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钢锋、杨庆兵、申文忠、闫红亮、韩天啸、荣海利、张向民、程卫青、李庆

书、王进杰、李彦峰、李虎、王改成、张同欣、崔忆往、任勇。

II

DB4105/T217—2023

既有建筑适老化改造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建筑适老化改造的基本规定、室外空间、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等。

本文件适用于安阳市市域内的既有建筑(包括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不适用于已纳入各级城

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893.5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31436节水型卫生洁具

GB501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CJ/T16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JGJ123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JGJ123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既有建筑

已实现或部分实现使用功能的建筑物,主要指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3.2

老旧小区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且房屋结构

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已纳入各级城镇棚户

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以居民自

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住宅小区不直接相关的

基础设施项目,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范围。

3.3

适老化改造

以满足老年人安全、便利、舒适、健康等需求为目的,对既有住宅的套内空间、公共空间、室外公

共部分进行的改造。

1

DB4105/T217—2023

4基本要求

4.1保证住宅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优化组织交通流线,合理安排功能分区。

4.2选择操作简单、性能可靠、安装维护方便的信息化和智能养老服务系统,充分考虑发展需要。

4.3保证建筑结构安全。

4.4配套设置标识系统。

4.5对配电现状及电气安全性进行复核,满足改造电气要求。

4.6安全标识设置符合GB/T2893.5要求。

5室外空间

5.1一般规定

5.1.1室外步行道路宜设置连续无障碍人行通道。

5.1.2供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座椅、花架、阅报栏等设施,宜沿人行通道布置。

5.1.3改造道路系统,有条件的楼院应保证救护车辆能停靠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

5.1.4通行空间选用平整、防滑、无反光的地面材料。

5.2道路

5.2.1室外步行道路改造符合下列要求:

a)改造后的有效宽度宜≥1.20m;

b)坡度宜≤2.5%;当>2.5%时,变坡点应设提示标识;

c)有高差处设坡道,坡度≤8%;高度每上升0.75m或长度超过9m应设平台,平台深度≥1.50m

时设连续扶手;

d)坡道宜采取防滑面层,坡面上不宜加设凸出的防滑条或将坡面做成礓蹉形式;

e)坡口宜与地面零高差过渡;

f)小区道路与无障碍坡道交叉处,应调整道路标高。

5.2.2室外缘石坡道改造符合下列要求:

a)宜在既有人行道的路口、出入口等有高差处增设缘石坡道;

b)宜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c)缘石坡道坡度不大于1:20,宽度宜与人行道宽度相同;

d)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的高差≤10mm。

5.2.3室外台阶改造符合下列要求:

a)台阶踏步宽度宜≥0.30m,踏步高度宜≤0.15m。踏步宽度和高度应均匀一致;

b)台阶踏步数不小于两级,踏步数不小于三级时应在两侧设置连续扶手;

c)当出入口平台与周围地面高差<0.15m时,宜设置坡道相连接;

d)台阶上行及下行的第1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其他阶有明显区别,或按照GB/T2893.5要求设

置提示色带;

e)台阶扶手高度1.00m~1.20m。

5.2.4盲道设置符合下列要求:

a)居住区内既有人行道有坡道、轮椅坡道或设有台阶时,宜在距上下坡边缘或踏步起点和终点

0.25m~0.30m处设置提示标识;

2

DB4105/T217—2023

b)盲道颜色宜与相邻人行道铺面颜色形成对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宜采用中黄色。

5.2.5道路宜设置排水沟,水沟盖不应妨碍轮椅和拐杖使用。

5.2.6无障碍通道上有井盖、篦子时,井盖、篦子孔洞宽度或直径≤13mm,条状孔洞垂直于通行方向。

5.3停车

5.3.1宜靠近建筑物及建筑物出入口附近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一侧设宽度≥1.20m通

道,与人行通道衔接,供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道和到达无障碍出入口。

5.3.2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地面坡度宜大于1:50。

5.4绿化景观

5.4.1公共绿地改造应符合GB50763要求。

5.4.2园路及广场休息座椅旁宜设置轮椅停留空间。

5.4.3绿地内的园林建筑入口处宜增加轮椅坡道和提示盲道。

5.4.4场地园林绿化改造,植物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植物应以乔木为主,四季常青,宜采用乔灌木、草地相结合,保持较好可通视性。活动场地宜

种植落叶乔木;

b)不应种植带刺、有毒及根茎易露出地面植物;

c)植物设置不应影响既有建筑采光及日照。

5.5室外活动场地

5.5.1室外活动场地改造符合下列要求:

a)宜选择在向阳、避风处,临近主要交通道路,有条件的增设可视监控设施;

b)场地表面应平整,排水畅通,采取防滑措施;

c)距场地半径100m内宜设置公共卫生间,应配置无障碍厕位;

D)应增设消防设施。

5.5.2健身场地改造符合下列要求:

a)宜布置于开阔区域,场地应相对平坦,有防滑措施;

b)健身器材宜以轻量运动为主,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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