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967-2015 香茶加工技术规程

DB33/T 967-2015 Process for processing fragrant tea specification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967-2015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5-07
实施日期
2015-06-07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140.10

X5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967—2015

香茶加工技术规程

TechnologicalregulationofXiangchateaprocessing

2015-05-07发布2015-06-07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967—2015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种植业管理局、松阳县农业局、武义县农业局、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绍兴市柯桥区林业局、遂昌县农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燎远、罗列万、金晶、叶火香、徐文武、王碧林、张林福、金银永、夏益民、

陆德彪。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3/T967—2015

香茶加工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茶的定义、鲜叶原料、加工场所基本条件和加工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香茶的加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H/T1077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香茶

选取中小叶种茶树新梢,采用循环滚炒等特定工艺加工而成,具有高香特征的一种炒青绿茶。

4鲜叶原料

4.1鲜叶质量基本要求

应为中小叶种茶树新梢,要求色泽鲜绿,新鲜匀净,无劣变或异味,无夹杂物。用于同批次加工的

鲜叶等级应基本一致。

4.2鲜叶分级

鲜叶原料分一级、二级、三级,具体要求见表1。

表1鲜叶原料分级要求

等级质量要求

一级一芽一、二叶70%以上,芽叶匀整。

二级一芽二、三叶60%以上,芽叶较完整,匀净。

三级一芽四叶50%以上,可含少量同等嫩度的对夹叶或单片。

4.3鲜叶盛装、运输、贮存

1

DB33/T967—2015

4.3.1鲜叶运输时,应用清洁、透气良好的篮、篓进行盛装,不得紧压,不得用布袋、塑料袋等不通

气的容器盛装,防止发热红变。

4.3.2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时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异味、有毒的物品混装。

4.3.3鲜叶采摘后及时送到加工厂,并注意保质保鲜,合理贮存。

4.3.4鲜叶盛装、运输、贮存过程中,应轻放、轻翻、禁压,以减少机械损伤。

5加工场所基本条件

应符合GH/T1077的相关规定。

6加工技术

6.1工艺流程

鲜叶摊放—→杀青—→摊凉回潮—→揉捻—→解块—→循环滚炒(二青)—→摊凉—→循环滚炒(提

香)—→整理。

6.2加工设备

滚筒杀青机、揉捻机、解块机、色选机等设备。

6.3工艺要求

6.3.1鲜叶摊放

6.3.1.1摊放场地应清洁卫生、阴凉、无异味、空气流通、不受阳光直射。

6.3.1.2鲜叶到厂后及时摊放,摊放使用竹匾、篾簟等专用工具或摊青槽、摊青机等专用摊青设施。

6.3.1.3不同等级、不同品种、不同采摘时间的鲜叶,雨水叶与晴天叶分开摊放,分别加工。

6.3.1.4摊放厚度6cm~10cm。摊放时间6h~8h,因叶因时而定,以叶色变暗,叶质柔软为宜。

摊放过程中要适当翻叶,应轻翻、翻匀,减少机械损伤。

6.3.2杀青

6.3.2.1用滚筒杀青机杀青,筒体温度达到280℃~320℃时投叶,70型每小时投叶60kg~80kg,

80型每小时投叶80kg~100kg,90型每小时投叶150kg~200kg。

6.3.2.2杀青程度:杀透杀匀,青草气散失,至手捏不粘、折梗不断,茶香显露、含水量50%-60%。

6.3.2.3在杀青过程中,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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