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347-2021 “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规程

DB37/T 4347-2021 "One-river-one-strategy" programming protocol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4347-2021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3-11
实施日期
2021-04-1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40

CCSP56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347—2021

"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规程

Specificationforcompilingof“oneriveronepolicy”projects

2021-03-11发布2021-04-11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347—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1

5现状调查与评价.....................................................................2

6管理保护目标.......................................................................4

7管理保护任务.......................................................................6

8管理保护措施.......................................................................6

9投资匡算..........................................................................11

10保障措施.........................................................................11

附录A(规范性)“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12

附录B(规范性)“一河一策”方案报告表编制格式......................................13

附录C(规范性)“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编制附表......................................14

参考文献.............................................................................21

I

DB37/T4347—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先玉、陈朋、高华、赵红兵、张灵真、张圆圆、秦冰、王帅、曹方晶、贾如

浩、钱振堂。

II

DB37/T4347—2021

"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编制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河道(含渠道)“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201防洪标准

SL/Z712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

SL/T793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河一策oneriveronepolicy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持续改善河道环境,维护河流健康,防御水旱灾害,针对特定河道提出的管

理保护目标、任务、治理措施和实施计划。

3.2

岸线riparianzone

河道两岸临水边界线与外缘边界线之间的带状区域。

3.3

生态岸线ecologicalriparianzone

保持自然形态,或者经修复具有良好生态特征和功能,可为生物生存提供一定栖息空间的岸线。

3.4

河道管理范围rivermanagementscope

为保障河道行洪顺畅、河岸稳定、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河流生态健康而划定的管理区域。

3.5

生态水量ecologicalwaterdemand

对于河道给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维持其基本环境功能所需要保持在河道内的最小水量。

4总体要求

1

DB37/T4347—2021

4.1方案编制要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问题导向、因河施策,突出重点、逐步提升,统筹协调、

责任明晰的原则。

4.2方案编制应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以批准的流域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等为

依据。

4.3方案原则上以辖区内整条河道为单元进行编制。

4.4支流“一河一策”方案应与干流“一河一策”方案衔接,入湖河道“一河一策”方案应与湖泊“一

湖一策”方案衔接。

4.5设立河长最高层级为县级及以上的河道,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设立河长最高层级为乡级、村级的河道,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报告表》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6方案实施周期宜为3年。

5现状调查与评价

5.1一般规定

5.1.1调查目的

全面查清河道在水资源、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旱灾害防御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

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恢复河道健康提供依据。

5.1.2调查范围

应重点调查河道管理范围,对水资源、水污染、水生态等调查必要时应扩大至全流域。

5.1.3调查方法

现状调查可采用资料收集、现场勘查、遥感调查、取样检测等方式。采纳的资料应以各级政府和行

业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调查、统计等资料为主。

5.2调查评价内容

5.2.1河道基本情况

5.2.1.1调查河道位置、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水系特征、土壤植被等自然状况,调查河道流经区域

或流域内人口分布、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经济水平等社会经济状况。

5.2.1.2说明河道的功能定位(防洪/排涝/灌溉/供水/航运/养殖/发电/文化景观/生态维护等)、治

理开发和历史洪涝灾害等情况,评价河流在流域、区域中的地位。

5.2.2水资源管理保护

5.2.2.1调查区域用水总量,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情况等,评价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2.2.2调查河道取水情况,包括取水口数量、取水口位置、取水单位、取水量、供水对象、取水许

可等,评价河道取用水管理状况。

5.2.2.3查清水功能区划、水域纳污容量、限制排污总量等,评价水功能区管理状况。

5.2.2.4查清河道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数量、规模、保护区划、级别、水质达标情况等,评价

水源管理保护状况。

5.2.3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2

DB37/T4347—2021

5.2.3.1调查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情况,界碑、界桩、河长公示牌等管理设施设置情况,评

价岸线管理设施使用状况。

5.2.3.2调查评价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情况,包括岸线边界线、功能区的划定和岸线管控要

求的合理性。

5.2.3.3查清涉河建筑物和设施的位置、数量及规模,评价岸线开发利用程度。查清水域岸线管理范

围内违法建筑物分布位置、责任主体和对河道的影响,查清侵害水域岸线的违法活动,包括非法采砂、

养殖、捕捞、打井、采矿、围垦、种植、设障等情况,评价岸线管理中违法问题治理程度。

5.2.4水污染防治

5.2.4.1调查河道各级监控断面水质情况,必要时结合现场采样检测,依据GB3838评价河道现状水

质类别,明确主要超标因子和超标倍数,分析水质超标原因。

5.2.4.2调查入河排污口(支流)的分布位置、排污量、审批情况和污染源类型,评价入河排污口对

河道水质的影响和排污口达标排放率。

5.2.4.3调查流域内污染源构成及污水处理设施等情况,应包括工业、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渔业养

殖、城乡生活、航运等污染源的治理、排放、入河情况,分析河道污染负荷构成并评价水污染防治效果。

5.2.5水环境状况

5.2.5.1调查河道水质、水量变化情况,评价河道水功能区水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5.2.5.2摸清河道黑臭水体及劣Ⅴ类水体分布位置、分布范围、产生原因等,评价黑臭水体治理程度。

5.2.5.3调查河道水文站点、水质监测断面布设和水质、水量监测频次等情况,分析评价河道环境监

管能力。

5.2.5.4调查评价河道景观建设、水文化保护与利用情况。

5.2.6水生态状况

5.2.6.1调查河道湿地保护、水土保持、岸坡防护、防护林带建设及生物栖息地保护等情况,评价河

道生态岸线建设和绿化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调查自然保护地类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

园)、范围、分区、保护目标等情况。

5.2.6.2调查区域生物资源,评价河道生物多样性状况。

5.2.6.3调查河道径流量、断流时长,评价河道生态水量维持状况。

5.2.6.4调查河道淤积情况和河道水体连通性。

5.2.7水旱灾害防御状况

5.2.7.1调查河道防洪治理及达标情况,查清各类已建涉河建筑物和设施的数量、位置和运行状况,

评价其对水安全的影响。

5.2.7.2查清堤防、险工段、闸、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评价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

5.2.7.3调查河道洪水预警预报、洪水调度、超标准洪水防御等非工程措施建设情况。

5.2.8日常管理情况

5.2.8.1调查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置情况,河道管理保护机构、人员、设备和经费落实情况,信息化建

设情况,河道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评价河道监管能力和水平。

5.2.8.2调查跨部门和区域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生态补偿等制度建设情况,调查各级、各类专项整

治行动开展情况,评价实施效果。

5.3问题分析

3

DB37/T4347—2021

5.3.1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业农业生活节水措施、取用水管理、水功能区监管、排污总

量控制、排污口监管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分析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存在的问题。

5.3.2从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涉水生态空间划定与管控、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及分区用途管控,临

河、跨河、穿河等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监督,非法采砂、种植、养殖等行为活动监管等方面分析水

域岸线管理保护存在的问题。

5.3.3从污染物排放,工业生产、城乡生活、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渔业养殖、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等方面分析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5.3.4从水功能区划、水质达标情况、水源地保护、水域岸线清洁程度、是否存在黑臭水体及劣V类

水体、水文化保护利用和景观建设等方面分析河道水环境存在的问题。

5.3.5从河道生态水量保障程度、自然岸线保护和生态化治理、水系连通流动性、生物多样性、流域

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方面分析水生态存在的问题。

5.3.6从河道防洪治理达标程度、防洪工程及其他涉河建筑物和设施运行安全、非工程措施建设等方

面分析河道水旱灾害防御存在的问题。

5.3.7从河道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经费落实、执法监管手段、执法能力等方面分析河道日

常管理存在的问题。

5.3.8根据调查评价结果,提出河道问题清单和问题详表应符合表C.1和表C.2的规定,并附河道问

题分布图。

6管理保护目标

6.1一般规定

6.1.1根据河长制工作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划,结合河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

可能达到的预期效果,提出“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周期内河道管理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6.1.2同一河道上下游、左右岸目标应互相协调,同一河段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目

标应一致,相邻河段目标不应产生矛盾。

6.1.3管理保护目标宜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定量指标应具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定性指标

应有清晰的判定方法。

6.2总体目标

6.2.1应提出“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周期内河道管理保护的总体目标,详见表1。

表1“一河一策”管理保护目标主要指标表

目标河道级别

主要指标说明

类别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取用水总量河道流经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水资

源管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河道流经区域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理保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河道流经区域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河道流经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4

DB37/T4347—2021

表1“一河一策”管理保护目标主要指标表(续)

目标河道级别

主要指标说明

类别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河道管理范围界碑、界桩、河长制公示牌

管理设施完好率√√√√√

水域等设施的完好率

岸线规划编制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管理河道岸线利用保护符合管控目标要求的河

水域岸线管控程度√√√√/

保护段长度占河段总长度的比例

违法问题治理率涉河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完成比例√√√√√

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率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的比例√√√√√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率流域内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人口比例√√√√√

水污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流域内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规模养

染防√√√√√

施装备配套率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比例

流域内农田落实化肥、农药减施等面源污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率√√√//

染防治措施的面积比例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水环

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及水功能区达标率√√√//

境治

黑臭水体治理率黑臭水体治理个数占总个数比例√√√√√

水文化景观建设提出水文化景观建设标准、数量等目标√√√√√

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境受保护监督面积占

重要生境保护率√√√√/

应保护监督面积的比率

水生

重要断面生态水量满足河道水量满足生态水量的天数占全年天数

态修√√√//

度的比率

生态岸线保有率生态岸线建设长度占河段总长度的比例√√√√√

水系绿化率河道管理范围内宜绿化地绿化率√√√√√

有防洪(除涝)治理任务的河道,治理达

河道防洪治理达标率√√√√√

标河段长度占河道总长度的比例

水旱

水工建筑物和设施完好水工建筑物和设施达到设计标准的数量占

灾害√√√//

率总数量的比例

防御

洪水预警预报、洪水调度、超标准洪水防

非工程措施建设√√√//

御等非工程措施建设

河道管理与执法机构是否建立,职责是否

管理执法机构建设√√√//

落实

河道巡查、监督及维护、保洁等日常管护

管护人员、经费落实率√√√√√

日常任务所需人员和经费的落实程度

管理纳入视频监控体系和河长制信息平台管理

智慧监管能力√√√√/

的河段长度占河道总长度的比例

河道是否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巡查维护、

执法监管机制建设√√√//

动态监控、联合执法协作机制

6.2.2管理保护目标应根据河道级别确定。

6.3阶段目标

5

DB37/T4347—2021

提出实施周期内各年度管理保护目标,制定目标清单应符合表C.3的规定。

6.4目标分解

上级河长负责的河道管理保护目标应分解至下级河长,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应符合表C.4的规定。

7管理保护任务

7.1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应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行动、取用水管理、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河流生态水量管理等方面提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主要任务。

7.2从河道划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与执行、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涉河建设项目监管、

河道采砂监管、水域岸线管护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主要任务。

7.3从控制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渔业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

殖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等方面提出水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7.4从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河道水环境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河道环

境提升建设、河道环境日常保护、水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水环境治理主要任务。

7.5从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水土保持、生态湿地建设、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生物资源保护等方

面提出水生态修复主要任务。

7.6从河道防洪能力保障、非工程措施建设、防御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水旱灾害防御主要任务。

7.7从完善管理机构、落实执法监管责任、智慧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执法机制建设

等方面提出日常管理主要任务。

7.8应提出实施周期内河道管理保护任务,制定任务清单应符合表C.5的规定。

8管理保护措施

8.1水资源管理保护措施

8.1.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8.1.1.1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8.1.1.2提出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水资源管理责任

与考核制度的措施。

8.1.2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8.1.2.1从控制用水总量、用水强度、高耗水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

力相适应、相协调的措施。

8.1.2.2在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提出提高用水效率,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实施农业、

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设施器具应用的措施;有条件地区可提出用水工艺流程节水改造升

级、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技术应用、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等措施。

8.1.2.3提出海水、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措施。

8.1.3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已划定水功能区的河道,提出入河污染物削减措施,开展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管理、排污口水质和

污染物入河道监测等;未划定水功能区的河道,确定河道河段功能定位、纳污总量、排污总量、水质水

量监测、排污口监测等内容,明确保护、监管和控制措施等。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