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3113-2019 东北虎野外种群及栖息地监测技术规程
LY/T 3113-2019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wild population and habitat monitoring of Siberian tiger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9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研究所
- 起草人:
- 田家龙、李林、黄海娇、孙海义、卢向东、于洪伟、张明明、鞠丹、杨娇
- 出版信息:
- 页数:21页 | 字数:3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20.099
B65
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3113—2019
东北虎野外种群及栖息地监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wildpopulationandhabitatmonitoringofSiberian
Tiger
(发布稿)
2019-10-23发布2020-04-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
LY/T3113—2019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人员要求及职责2
4.1人员要求2
4.2职责3
5东北虎种群监测方法3
5.1网络监测3
5.2样线法3
5.3红外相机监测4
6栖息地监测5
6.1监测技术路线5
6.2监测时间及频次5
6.3监测因子6
6.4监测方法6
7东北虎个体特征识别6
7.1东北虎特征识别6
7.2足迹判定6
7.3抓痕识别7
7.4花纹判别7
7.5DNA鉴定7
8数据统计与分析7
8.1分布区确定7
8.2种群状况及动态分析7
8.3有蹄类丰富度评价7
9监测报告编制8
9.1监测报告正文8
9.2监测报告附件8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东北虎监测信息记录表9
附录B(资料性附录)相机布设、维护、相片记录统计表13
附录C(资料性附录)栖息地监测记录表14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东北虎外观与足迹识别16
附录E(资料性附录)监测数据统计与分析17
I
LY/T311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69)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家龙、李林、黄海娇、孙海义、卢向东、于洪伟、张明明、鞠丹、杨娇。
II
LY/T3113—2019
东北虎野外种群及栖息地监测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人员要求与职责、东北虎种群监测方法、栖息地监测、东北虎个体特征识别、数
据统计与分析、监测报告编制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东北虎野外种群及栖息地监测,东北豹、东北虎野化放归种群及栖息地监测可参照使
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1845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监测技术规程
LY/T2199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东北虎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东北虎SiberianTiger
东北虎也称西伯利亚虎、阿穆尔虎、远东虎。属哺乳纲(Mammalia)食肉目(Carnivora)猫科(Felidae)
豹属(Panthera),虎种(Pantheratigris),东北虎亚种(Pantheratigrisaltaica),是现存体
型最大的猫科动物。
注:学名Pantheratigrisaltaica
3.2
野外监测网络thefieldmonitoringnetwork
由专业技术人员、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组成网络节点,在东北虎分布区域内各监测单
元协同收集及核查信息的监测方法。
3.3
样线transectline
按照统计学要求布设的调查线路,调查人员在线路上行进,观察并记录线路两侧野生动物或其活动
痕迹以及距离线路中心线的垂直距离。
3.4
动物痕迹animaltraces
1
LY/T3113—2019
动物活动过程中留下的,可用以鉴别物种或个体印记和剩余物。如足迹链、粪便、尿斑、抓痕、卧
迹、毛、食痕和食物残骸等。
3.5
栖息地habitat
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的有机组合,由一定的地理空间、植物和其他生物及非生物构成。
3.6
微生境micorhabiat
生态环境中最适合野生动物生存的具体环境条件,是动物取食、活动、营巢、隐蔽等行为发生具体
地点的自然环境。
3.7
监测区monitoringarea
依据山系、地形等自然条件,确定的监测范围。
3.8
监测单元monitoringunit
根据自然条件及行政管辖范围划定的监测区域。以县或林业局为基准单位。
3.9
监测样点monitoringsamplepoint
具体实施监测的区域,要求至少包括一个林场或一个乡、镇。
3.10
足迹链相对丰富度relativeabundanceoffootprintchains
野外调查中一定样线长度所发现某物种足迹链数量。
4人员要求及职责
4.1人员要求
4.1.1人员组成
监测人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省、市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人员、乡镇、林场(所)监测
人员组成,其中乡镇、林场(所)监测人员统一为基层监测人员。
4.1.2基层监测人员要求
4.1.2.1具有野外工作经验,熟悉当地自然环境和野生动物习性。
4.1.2.2能够正确使用野外监测常用仪器设备,准确识别东北虎及其它野生动物足迹或活动痕迹。
4.1.2.3准确测量野生动物足迹及痕迹信息数据,填写监测表格。
4.1.2.4具备广泛获取当地东北虎信息的能力。
2
LY/T3113—2019
4.1.2.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好,能够及时通报监测信息。
4.2职责
4.2.1基层监测员负责一个监测单元或相邻几个监测单元的野外监测任务。
4.2.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沟通与监督工作。
4.2.3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全面工作。
5东北虎种群监测方法
5.1网络监测
5.1.1建立监测网络
监测网络由监测区、监测单元、监测样点构成。按照行政区以市、县(林业局)为单位划分监测单
元。在监测单元内依据东北虎分布的林场(所)确定监测样点。
5.1.2信息收集
5.1.2.1收集监测区域自然概况、社会经济状况等相关资料,通过访问调查、样线调查方法获得东北
虎信息。
5.1.2.2信息收集以一年为一个监测周期。
5.1.3信息核查
5.1.3.1除监测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发现的信息外,其它途径获得的信息应进行现场勘察核实。
5.1.3.2发现痕迹信息,应由2人以上组成核查小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信息,并做好核查人员安全防
护工作。
5.1.3.3根据足迹或其他痕迹和遗留物判别物种,也可以根据测量数据特征分析进行个体识别。
5.1.3.4足迹测量指标包括前足足迹大小、掌垫宽度和步距,测量数据不少于4个,取其平均值。填
写野外信息核查记录表(参见附录A中表A.1)。
5.1.3.5测量前对清晰足迹或其它痕迹进行标尺拍照,质地坚硬的足迹,在测量完成后宜对足迹进行
石膏模拓印。
5.1.3.6通过与信息发现人交谈或访问获得信息,填写访问信息调查表(参见附录A中表A.2)。
5.1.3.7获得监测物种造成人(畜)伤害或捕食地信息,进行现地核查填写野生动物捕食与伤害人(畜)
调查表(参见附录A中表A.3)。
5.2样线法
5.2.1样线布设
5.2.1.1样线布设尽量穿越监测区各种生境类型。
5.2.1.2样线长度以6km~8km为宜;样线间距不少于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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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3113—2019
5.2.1.3样线起始点及经过路线应标记在1:10万地形图或1:5万林相图上。
5.2.1.4样线布设应均匀,每一个监测样点内布设样线不少于2条,每一个监测区内布设样线不多于
30条。
2
5.2.1.5样线布设强度采用每100km面积,布设样线总长度不少于36km。
5.2.2时间与频率
每年12月初~翌年3月为野外调查期,每个调查期内至少进行1次样线调查。
5.2.3记录
5.2.3.1步行调查行进速度宜为2.0km/h,记录新鲜足迹和其它活动痕迹、地理坐标(GPS点)。填写
野外样线调查记录表(参见附录A中表A.4)。
5.2.3.2调查中遇到多只(群)动物足迹或足迹不清晰时,应跟踪足迹链,直到能够准确识别东北虎
及其猎物足迹,分清足迹数量为止。
5.3红外相机监测
5.3.1相机选定与模式设置
5.3.1.1相机选定
选定相机像素应不低于1200万,耐受低温性能达到-30℃,连续拍照张数不低于3张,时间间隔为
相机允许的最小数值,录像长度不低于15s。
5.3.1.2相机设置
系统选项功能设置为拍照模式、录像模式、定时模式、照片/影片混合拍摄。图像尺寸:smp;定时
设置:关;密码设置:无;两侧PLR:开;灵敏度:中。
5.3.2相机布设
5.3.2.1布设原则
原则如下:
2
a)在东北虎分布区内布设相机,每10km面积内布设相机不少于1对。(分别设置为录像、拍照
模式);
b)相机布设遵循均匀等距原则,布设距离不低于3km,可依据山系、地形、海拔等具体因素适当
调整布设间距;
c)东北虎活动信息较多或较集中及有东北虎捕食活动的区域适当增加布设台数。
5.3.2.2选择布设地点
选择有东北虎出现或疑似东北虎活动痕迹的区域,优先选择东北虎及其猎物经常行走的小道以及水
源地、山脊、运材道等位置布设相机。
5.3.3相机安装
5.3.3.1位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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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台相机分别安装在动物可能出现和活动路径及场所两侧,安置相机时需把传感器对应动物可能经
过的地点。
5.3.3.2高度
以在监测相机取景器内能够看清动物活动路径为基准。一般采取距地面垂直高度(60±10)cm为宜。
受环境条件限制,需安置90cm以上高度时,相机镜头应采取俯视角拍摄。
5.3.3.3拍摄距离
相机应安放在距离动物可能经过地点的(5.0±2.0)m处。
5.3.3.4相机固定
用相机捆扎带将红外相机固定在树干或自然物体上,宜选择胸径大于16cm的树木。
5.3.3.5调试
在红外相机安装完毕后,应对相机进行测试,包括相机性能、参数设置、拍摄距离与拍摄角度等。
5.3.3.6编号与记录:安放前对相机进行编号,填写记录表,注明具体安放地点与环境状况等信息。
(参见附录B中表B.1)
5.3.3.7现场清理
相机安装完毕后,清除相机装置前方遮挡物,保证相机续航能力及拍摄效果。
5.3.4数据采集
5.3.4.1数据收集及维护
每间隔三个月进行一次信息收集与相机维护,检查相机是否损毁或丢失,对拍摄角度及位置进行调
整,更换电池及数据存储卡。清除杂草及遮挡物。
5.3.4.2数据判读与分析
将采集信息逐一查看,保留拍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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