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01/T 3104-2021 二次供水管理质量评估规范

DB6101/T 3104-2021 DB6101/T 3104-2021 Secondary Water Supply Management Quality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陕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101/T 3104-2021
标准类型
陕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13
实施日期
2022-01-13
发布单位/组织
西安市
归口单位
西安市水务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二次供水管理质量的评估原则、评估内容、评估基本流程及技术要求、评估应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二次供水管理质量评估。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西安市二次供水管理中心、西安兴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曹仙桃、王团伟、张超魁、吴濛、张龙、茹鑫、孙院生、郭金鑫、赵汉宸、屈静茹、薛应龙、宋丹梅、冯淼、王晓婷、马特、于燕、权慎儒、袁瑞梓、李路。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20

CCSP42

6101

西安市地方标准

DB6101/T3104—2021

二次供水管理质量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forqualityassessmentofsecondarywatersupplymanagement

2021-12-13发布2022-01-13实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101/T3104—2021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估原则...........................................................................1

5评估内容...........................................................................2

6评估基本流程及技术要求.............................................................2

7评估应用...........................................................................5

附录A(资料性)二次供水管理质量评估样表.............................................7

附录B(资料性)二次供水整改通知单..................................................11

参考文献.............................................................................12

I

DB6101/T3104—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西安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市二次供水管理中心、西安兴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单位: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长安大学、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河北建投水务投

资有限公司、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深圳市华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

司、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韩杜科泵业制造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仙桃、王团伟、张超魁、吴濛、张龙、茹鑫、孙院生、郭金鑫、赵汉宸、屈

静茹、薛应龙、宋丹梅、冯淼、王晓婷、马特、于燕、权慎儒、袁瑞梓、李路。

本文件由西安市二次供水管理中心解释。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实施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将咨询或修改建议等信息反馈至下列单位:

单位:西安市二次供水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东段12号

电话:029-89361024

邮编:710016

II

DB6101/T3104—2021

引言

为进一步落实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二次供水行业管理工作,提升二次供水设施管

理单位运行质量,保障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水质安全,特制定本文件。

III

DB6101/T3104—2021

二次供水管理质量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二次供水管理质量的评估原则、评估内容、评估基本流程及技术要求、评估应用的要

求。

本文件适用于二次供水管理质量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CJJ140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二次供水设施secondarywatersupplyinstallation

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

及相关辅助设施。

3.2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thefacilitymanagementunitofsecondarywatersupply

管理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所有人(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供水企业。

4评估原则

4.1全面系统,突出重点

按照二次供水管理评估流程及技术要求,通过资料查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个二次供水

设施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管理质量进行评估,重点评估二次供水设施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

4.2科学合理、预防为先

通过系统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管理评估,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供水安全。

4.3依法管理,规范评估

1

DB6101/T3104—2021

行业管理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责时,应按照评估流程及技术要求进行评估,不应省略跳过评估项目、

降低评估标准、编造评估结果。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落实主体职责,按照规范流程进行自检评估,

提高二次供水管理标准化水平。

4.4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评估工作应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注重实际管理效果,评估过程接受监督。

5评估内容

5.1管理体系: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供管水人员配备、岗前培训、健康合格证明,二次供水管理制

度建设。

5.2泵房环境:泵房环境卫生、通风、照明、排水。

5.3运行管理:二次供水水池(箱)进出水管路安全、设施改造。

5.4运行维护: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重要部位防护措施、供水压力监测情况、泵

房巡查检查执行情况。

5.5水质安全:二次供水蓄水设施清洗消毒时间、清洗消毒频次、水质检测结果及公示情况、水池(箱)

消毒措施。

5.6安全防范:泵房门禁管控、监控报警等安防措施。

5.7应急保障:二次供水应急管理体系(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演练)。

5.8档案资料:二次供水管理档案资料(含电子档案)。

6评估基本流程及技术要求

6.1评估基本流程

评估流程为:泵房管理评估—整改管理—资料归档。

6.1.1泵房管理评估

6.1.1.1二次供水行业管理部门对照二次供水评估指标及指标要求,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二次供

水设施现场管理及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档案进行查验、评估,填写《二次供水管理质量评估表》(详

见附录A)。

6.1.1.2查验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填写规范。

6.1.1.3现场评估应客观、公正、真实,留存相关影像资料作为评估佐证记录。

6.1.2整改管理

6.1.2.1根据评估结果,研判问题整改方式。

6.1.2.2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应当场告知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指导其完善相关措施。

6.1.2.3对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的应由双方签字确认。

6.1.3资料归档

评估及整改结束后,二次供水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完整的二次供水行业管理档案,详见表1。

2

DB6101/T3104—2021

表1二次供水行业管理档案表

序号档案内容

1二次供水检查评估记录

2二次供水竣工验收备案记录

3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

4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记录

5二次供水宣传培训记录

6二次供水投诉处置记录

7二次供水整改相关资料

6.2技术要求

6.2.1管理体系

6.2.1.1二次供水设施由其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维护,管理单位应配备专(兼)职人员

负责二次供水的日常运转、维护、清洗和消毒工作,并制定岗位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6.2.1.2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具有设

备运行、维修、保养和应急处置等相关技能,掌握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法规和知识。

6.2.1.3管理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

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

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备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且不应从事与二次供水有关的工作。

6.2.1.4二次供水管理应建立管理制度,并将其悬挂张贴于泵房内醒目位置。

6.2.2泵房环境

6.2.2.1应按照CJJ140的要求,泵房内保持整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

染的物品。

6.2.2.2应按照《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的要求,二次供水设施周围30m

范围内,禁止堆放有毒、有害、易腐物质,禁止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

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地面干燥,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运转正常。

6.2.2.3埋地蓄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应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

水池(箱)周围2m内不应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6.2.2.4应按照CJJ140的要求,禁止在泵房、水池(箱)周围堆放杂物,不应在管线上压、埋、围、

占,及时制止和消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6.2.2.5泵房内通风照明情况良好,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必要时配置

泵房除湿设备。

6.2.2.6泵房的内墙、地面、顶面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易清洁的材料铺砌或涂覆。

6.2.3运行管理

6.2.3.1不应擅自改动、拆除、损坏和侵占二次供水设施。

6.2.3.2二次供水管道应有标识,标识应为蓝色。二次供水管道不应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3

DB6101/T3104—2021

6.2.3.3水池(箱)宜独立设置,且结构合理。水池(箱)进、出水管的布置不应产生水流短路,必

要时应设导流装置。

6.2.3.4建筑物内的水池(箱)及生活给水设施,不应设置于厕所、垃圾间、污(废)水泵房、污(废)

水处理机房及其它污染源毗邻的房间内;其上层不应有上述用房及浴室、盥洗室、厨房、洗衣房和其他

产生污染源的房间。

6.2.3.5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

6.2.4运行维护

6.2.4.1机组设备应运行正常,无异常声响,供水压力指标应正常。

6.2.4.2二次供水设施应有清晰的铭牌标识。

6.2.4.3二次供水设施应具有防污染措施和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6.2.4.4泵房出入口处须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50cm,材质应满足耐腐蚀、不易磨损等要求。

6.2.4.5水池(箱)人孔应加盖、带锁、封闭严密。透气孔、溢流管口应装有不低于20目的防护细

纱网,防止蚊虫、异物进入。泄水口不应与排污口直连。

6.2.4.6泵房内电控系统宜与水泵机组、水箱、管道等输配水设备隔离设置,并应采取防水、防潮和

消防措施。

6.2.4.7管理单位应制定设备运行的操作规程,包括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安全生产和日

常保养维护要求,管理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

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运行管理人员不应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6.2.4.8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水池(箱)的液位控制系统、消毒设施、各类

仪表、阀门井等,保证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6.2.4.9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进行二次供水设施的日检、月检、季检、年检,并留存工作记录。

6.2.4.10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的分级维护检修制度,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

保养。

6.2.5水质安全

6.2.5.1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应由具有专业能力的机构承担。清洗消毒前应提前24h对用户发出清

洗消毒通知,做好相关信息公示。

6.2.5.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至少每半年对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水

质进行检测。水质检测机构应取得资质认定或国家实验室认可,且检测能力包含GB17051所规定的二

次供水水质检测项目。

6.2.5.3水池(箱)清洗消毒后24h内,应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GB5749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6.2.5.4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将水质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6.2.5.5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采用紫外线、臭氧、自洁消毒仪等设施进行消毒时,要定期对设施进

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采用投加消毒药剂方式消毒时,应提供投加消毒药剂相关记录。

6.2.5.6目视观察水池(箱)出水,应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物、无异味。

6.2.6安全防范

6.2.6.1新建泵房应采用远程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

6.2.6.2泵房应封闭式管理,出入口处应有完善的门禁措施,钥匙应交由专人保管,非直接管水人员

不应进入泵房。因工作需要进入泵房,需进行实名登记,填写人员进出泵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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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01/T3104—2021

6.2.7应急保障

6.2.7.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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