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091-2017 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技术标准

DB37/T 5091-2017 DB37/T 5091-2017 Seismic Technology Standards for Rural House Construction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5091-2017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3-20
实施日期
2017-05-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8度地区、建筑层数为1层 ~2层且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 360 的一般农村房屋。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起草人:
江香玉
出版信息:
页数:10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技术标准

Seismictechnicalstandardforruralbuilding

DB37/T5091-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3779-2017

2017济南

前言

山东省是地震灾害多发省份,地震活动具有分布广、强度大、

震源浅和致灾性强的特点,全省17个设区市的99个县(市、区)驻

地、28.7%的国土面积和48.3%的人口处于国家或省地震重点监

视防御区,抗震防灾形势严峻。山东又是农业大省,农村房屋量大

面广,基本上为自建住房。由于农村抗震设防管理相对薄弱,农居

建设标准体系尚不健全,造成自建房屋选址不科学、地基与基础不

稳固等现象,处于对地震灾害基本不设防的高风险状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农村民居防震

保安工作的意见,提高全省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性能,减轻农村地震

灾害损失,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08年,山东省地

震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农村民居建筑

抗震技术导则》,2016年经修订,作为山东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

目技术导则予以发布。

为推进山东省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技术的规范化,2016年,山

东省地震局委托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开展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通过广泛调查研究,

在吸取有关农村房屋建筑抗震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已有抗震

设计技术成果,参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经广泛征求意见,编制

了本标准。

根据《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

政府令第304号)第七条的规定,“农村居民新建住房应当按照不

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并采取圈梁、构造柱、现浇屋面

等结构抗震措施,增强住房的整体性和抗倒塌性”,山东省新建农

村居民住房的抗震设防烈度不应低于7度。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场地、地基和

基础、4基本规定、5砖砌体结构房屋、6砖木结构房屋、7混凝土小

型空心砌块砌体结构房屋、8石结构房屋、9施工、10过梁等,是我

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施工和质监等单位控制工程质量

的法规依据和技术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

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

时将修改意见寄送至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济南市经六路三里

庄17号,邮编250001,联系电话:0531-83180939,邮箱:sddfbz@

126.com,以便今后修订。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山东省工程地震研究中心

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山东省建筑节能协会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产业化中心

主要起草人员:蒋世林李当生张维汇孙增桂刘斌勇

王华林江香玉訾晓忠魏强徐红云

王志才刘祥宇李启标周楠楠宋杨

翟昌一白翎侠张玉峰陈一全

主要审查人员:傅传国崔士起马连仲刘俊岩侯和涛

付安元张原邢庆毅王建

目录

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术语!!!!!!!!!!!!!!!!!!!!!2

2.2符号!!!!!!!!!!!!!!!!!!!!!5

3场地、地基和基础!!!!!!!!!!!!!!!!!!7

3.1场地选择!!!!!!!!!!!!!!!!!!!!7

3.2地基持力层!!!!!!!!!!!!!!!!!!!9

3.3特殊地基处理!!!!!!!!!!!!!!!!!!9

3.4地基基础!!!!!!!!!!!!!!!!!!!10

4基本规定!!!!!!!!!!!!!!!!!!!!!14

4.1房屋层数!!!!!!!!!!!!!!!!!!!14

4.2房屋平面布置!!!!!!!!!!!!!!!!!14

4.3结构材料!!!!!!!!!!!!!!!!!!!14

4.4房屋结构布置和一般规定!!!!!!!!!!!!!15

5砖砌体房屋!!!!!!!!!!!!!!!!!!!!18

5.1一般规定!!!!!!!!!!!!!!!!!!!18

5.2砖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19

6砖木结构房屋!!!!!!!!!!!!!!!!!!!25

6.1一般规定!!!!!!!!!!!!!!!!!!!25

6.2砖木结构房屋抗震构造措施!!!!!!!!!!!!27

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结构房屋!!!!!!!!!!33

7.1一般规定!!!!!!!!!!!!!!!!!!!33

7.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结构房屋抗震构造措施!!!!33

8石结构房屋!!!!!!!!!!!!!!!!!!!!38

8.1一般规定!!!!!!!!!!!!!!!!!!!38

8.2石结构房屋抗震构造措施!!!!!!!!!!!!!38

9施工!!!!!!!!!!!!!!!!!!!!!!!45

9.1钢筋的代换和锚固!!!!!!!!!!!!!!!!45

9.2钢筋的连接!!!!!!!!!!!!!!!!!!45

9.3砖砌体施工!!!!!!!!!!!!!!!!!!46

9.4石砌体施工!!!!!!!!!!!!!!!!!!47

9.5基础垫层施工!!!!!!!!!!!!!!!!!49

10过梁!!!!!!!!!!!!!!!!!!!!!!50

附录A地震震级和地震烈度!!!!!!!!!!!!!53

附录B山东省城镇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抗震设防

烈度表!!!!!!!!!!!!!!!!!!!55

附录C砂浆配比参考表!!!!!!!!!!!!!!!76

附录D常用钢筋代换方法!!!!!!!!!!!!!!78

本标准用词说明!!!!!!!!!!!!!!!!!!!79

引用标准名录!!!!!!!!!!!!!!!!!!!!80

条文说明!!!!!!!!!!!!!!!!!!!!!!81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andSymbols!!!!!!!!!!!!!!!!!2

2.1Terms!!!!!!!!!!!!!!!!!!!!!2

2.2Symbols!!!!!!!!!!!!!!!!!!!!5

3Site,Soils,andFoundation!!!!!!!!!!!!!!7

3.1SiteSelection!!!!!!!!!!!!!!!!!!7

3.2SoilSupportingLayer!!!!!!!!!!!!!!!9

3.3SpecialFoundationTreatment!!!!!!!!!!!!!9

3.4Foundation!!!!!!!!!!!!!!!!!!10

4BasicRequirement!!!!!!!!!!!!!!!!!14

4.1BuildingLayNumber!!!!!!!!!!!!!!!14

4.2BuildingPlanLayout!!!!!!!!!!!!!!!14

4.3StructuralMaterial!!!!!!!!!!!!!!!!14

4.4BuildingStructuralLayoutandGeneralRequirements!!!!15

5BrickMasonryBuildings!!!!!!!!!!!!!!!18

5.1GeneralRequirements!!!!!!!!!!!!!!!18

5.2DetailsforBrickMasonryBuildings!!!!!!!!!!19

6Brick-woodStructureBuildings!!!!!!!!!!!25

6.1GeneralRequirements!!!!!!!!!!!!!!!25

6.2DetailsforBrick-woodStructureBuildings!!!!!!!27

7ConcreteSmall-sizedHollowBlockMasonryBuildings!!33

7.1GeneralRequirements!!!!!!!!!!!!!!!33

7.2DetailsforConcreteSmall-sizedHollowBlockMasonryBuildings

!!!!!!!!!!!!!!!!!!!!!!!33

8StoneHouse!!!!!!!!!!!!!!!!!!!38

8.1GeneralRequirements!!!!!!!!!!!!!!!38

8.2DetailsforStoneHouse!!!!!!!!!!!!!!38

9Construction!!!!!!!!!!!!!!!!!!!!45

9.1ReinforcementReplacementandAnchorage!!!!!!!!45

9.2ReinforcementConnection!!!!!!!!!!!!!45

9.3BrickMasonryConstruction!!!!!!!!!!!!!46

9.4StoneMasonryConstruction!!!!!!!!!!!!!47

9.5FoundationCushionConstruction!!!!!!!!!!!49

10Lintel!!!!!!!!!!!!!!!!!!!!!!50

AppendixAEarthquakeMagnitudeandSeismicIntensity!!53

AppendixBTableofPeakGroundAccelerationandSeismicFortifi

cationIntensityoftype-ⅡsiteinShandongProvince

!!!!!!!!!!!!!!!!!!!55

AppendixCReferenceTableofMortarMixRatio!!!!!76

AppendixDCommonMethodsofReinforcementReplacement

!!!!!!!!!!!!!!!!!!!!78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79

ListofQuotedStandards!!!!!!!!!!!!!!!!80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81

1总则

1.0.1为推进山东省农村房屋建筑抗震设计施工的规范化和标

准化,提高农村房屋抗震防灾能力,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

建筑的地震破坏,保护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山东省农村居民新建住房均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应按照

不低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

1.0.3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8度地区、建

筑层数为1层~2层且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360m2的一般农村房

屋。

1.0.4按本标准进行抗震设防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的目标是:当

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需修理

即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

房屋主体结构不致严重破坏,围护结构不发生大面积倒塌。

1.0.5农村房屋建筑在落实抗震设防措施的同时,应坚持“保护

环境、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简便易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约资

源”的原则。

1.0.6农村房屋建筑的抗震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fortification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

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注:本规程中为避免重复,“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8度”,一般

简写为“7度、8度”,而省略“抗震设防烈度”字样。

2.1.2场地site

工程群体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如一个居民小区

或自然村的范围。

2.1.3抗震措施seismicfortificationmeasures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

构造措施。

2.1.4抗震构造措施detailsofseismicdesign

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

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构造措施,避免结构在地震时的损坏或

倒塌。

2.1.5砌体结构房屋masonrystructure

由砖或砌块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房

屋。砖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

等;砌块指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主要包括实心砖墙、多孔砖墙、

蒸压砖墙、小砌块墙等砌体承重房屋。

2.1.6石结构房屋stonestructure

由石砌体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房屋。主要指料石和平毛石砌

体承重房屋。

2.1.7结构体系structuralsystem

房屋承受竖向和水平荷载的构件及其相互连接形式的总称。

2.1.8结构单元structuralcell

能够独立地承受竖向和水平荷载的房屋单元,通常由伸缩缝、

沉降缝、防震缝相隔离。

2.1.9烧结普通砖firedcommonbrick

由粘土、页岩、煤矸石或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经过焙烧而成的

实心或孔洞率不大于规定值且外形尺寸符合规定的砖。分烧结粘

土砖、烧结页岩砖、烧结煤矸石砖、烧结粉煤灰砖等。

2.1.10烧结多孔砖firedperforatedbrick

以粘土、页岩、煤矸石或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成、孔洞

率不小于25%,孔的尺寸小而数量多,主要用于承重部位的砖。

简称多孔砖。

2.1.11蒸压灰砂砖autoclavedsand-limebrick

以石灰和砂为主要原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蒸压养护而

成的实心砖。简称灰砂砖。

2.1.12蒸压粉煤灰砖autoclavedflyash-limebrick

以粉煤灰、石灰为主要原料,掺加适量石膏和集料,经坯料制

备、压制成型、高压蒸汽养护而成的实心砖。简称粉煤灰砖。

2.1.1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concretesmallhollowblock

由普通混凝土或经骨料混凝土制成,主规格尺寸为390mm×

190mm×190mm、空心率在25%~50%的空心砌块。简称混凝土

砌块或砌块。

2.1.14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mortarforconcretesmallhollow

block

由水泥、砂、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掺和料和外加剂等组分,

按一定比例,采用机械拌和制成,专门用于砌筑混凝土砌块的砌筑

砂浆。简称砌块专用砂浆。

2.1.15混凝土砌块灌孔混凝土groutforconcretesmallhollow

block

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掺和料和外加剂等组

分,按一定比例,采用机械搅拌后,用于浇注混凝土砌块砌体芯柱

或其他需要填实部位孔洞的混凝土。简称砌块灌孔混凝土。

2.1.16带壁柱墙pilasteredwall

沿墙长度方向隔一定距离将墙体局部加厚形成墙面带垛的加

劲墙体。

2.1.17刚性横墙rigidtransversewall

在砌体结构中刚度和承载能力均符合规定要求的横墙。

2.1.18抗震墙seismicstructuralwall

主要用以抵抗地震水平作用的墙体。

2.1.19混凝土构造柱structuralconcretecolumn

在多层砌体房屋墙体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

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

柱,简称构造柱。

2.1.20圈梁ringbeam

在房屋的檐口、窗顶、楼层或基础顶面标高处,沿砌体墙水平

方向设置封闭状的按构造配筋的混凝土梁式构件。

2.1.21配筋砖圈梁reinforcedbrickringbeam

为加强结构整体性和提高墙体的抗倒塌能力,在承重墙体的

底部或顶部,在两皮或多皮砖砌筑砂浆中配置水平钢筋所构成的

水平约束构件。

2.1.22配筋砂浆带reinforcedmortarband

为加强结构整体性和提高墙体的抗倒塌能力,在承重墙体沿

竖向的中部设置50mm~60mm厚的水平砂浆带,砂浆带中配置通

长水平钢筋。

2.1.23水平系杆horizontalrigidtiebar

沿房屋纵向在跨中屋檐高度处设置的联系杆件,通常采用木

杆或角钢制作。

2.1.24梁端有效支承长度effectivesupportlengthofbeamend

梁端在砌体或刚性垫块界面上压应力沿梁跨方向的分布长

度。

2.1.25伸缩缝expansionandcontractionjoint

将建筑物分割成两个或若干个独立单元,彼此能自由伸缩的

竖向缝。通常有双墙伸缩缝、双柱伸缩缝等。

2.1.26地基ground,foundation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7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28地基处理groundtreatment,ground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

工程措施。

2.1.29单向板one-wayslab

四边支承的楼板,长边与短边之比大于2。

2.1.30双向板two-wayslab

四边支承的楼板,长边与短边之比不大于2。

2.2主要符号

2.2.1材料性能

MU—砖、砌块、石材的强度等级;

A—蒸压加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M—砂浆的强度等级;

C—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Cb—混凝土砌块芯柱的强度等级;

HPB300—强度级别为300MPa的热轧光圆钢筋,Ⅰ级钢筋;

HRB335—强度级别为335MPa的普通热轧带肋钢筋,II级钢

筋;

HRB400—强度级别为400MPa的普通热轧带肋钢筋,III级钢

筋。

2.2.2单位

式中m—米;

mm—毫米;

m2—平方米;

mm2—平方毫米;

N—牛顿。

2.2.3几何参数及其它

式中lab—纵向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

ll—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

laE—钢筋抗震锚固长度;

L—场地或建筑物长度;

B—场地或建筑物宽度;

H—建筑物高度;

!—表示钢筋直径的符号,如!12表示直径为12mm的钢筋。

3场地、地基和基础

3.1场地选择

3.1.1农村房屋建设选址应调查了解场地的地震基本烈度、工程

地质、水文地质等有关资料。

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要求应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确定的地震动参数和地震基本烈度执行,且应符合山东

省的规定;在做过地震小区规划、抗震防灾规划地区的村镇,应按

照地震小区规划结果或者批准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3.1.2选择建设场地应避让地震断裂带和抗震不利、危险地段,

应按表3.1.2划分建筑抗震的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

表3.1.2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

地段类别地质、地形、地貌

有利地段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均匀的中硬土等

一般地段除去有利、不利和危险之外的地段

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陡坡,陡

坎,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

不利地段

匀的土层(含故河道、疏松的断层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和半

填半挖地基)等

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以及发震

危险地段

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的部位

3.1.3建筑场地宜选择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宜避开不利地

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房屋。

3.1.4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应满足农村房屋规划的要求。建筑物

前后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房屋高度的1.5倍。

3.1.5在坡边区域建造房屋时应满足一定的地震安全距离(图

3.1.5-1~图3.1.5-2)。

图3.1.5-1坡边建造房屋选址的安全距离(坡下)

图3.1.5-2坡边建造房屋选址的安全距离(坡上)

3.1.6当房屋在独立砖烟囱、砖筒水塔等高耸砖结构构筑物附近

建设房屋时,应留出不小于构筑物高度且不小于10m的安全空

地。

3.1.7民房不应建在地震时易发生火灾、爆炸、污染等次生灾害

的工厂、仓库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风向处,并留有足够的防灾间

距。

3.1.8对建筑物有潜在威胁或直接危害的大滑坡、泥石流、崩塌

以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不应选作建设场地。

3.1.9山区房屋建设中,应充分利用和保护天然排水系统和山地

植被。当必须改变排水系统时,应在易于导流或拦截的部位将水

引出场外。在受山洪影响的地段,应采取相应的排洪措施。

3.2地基持力层

3.2.1应优先选择老土层、中粗砂层和岩石等作为地基持力层。

3.2.2淤泥、耕土、杂填土、湿陷性黄土等未经地基处理不应作为

房屋地基持力层。

3.3特殊地基处理

3.3.1地基持力层为淤泥质土层时,可采用砂石垫层或质地坚

硬、无污染、不含有机物的建筑废料作为换填垫层材料进行处理,

并应分层振实。

3.3.2液化土层应局部挖除,可采用碎石、砾石、中粗砂、坚硬且

无污染的建筑废料等材料进行换填处理,换填垫层的厚度宜为

0.6m~2.0m,并应分层振实。

3.3.3湿陷性黄土地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黄土的湿陷性等级在基础底面以下设置3:7灰土

垫层,灰土垫层厚度宜为0.6m~1.5m;

2屋面排水、地面防水、地面明、暗沟宜设不透水材料防护;

地面散水宽度不宜小于1.5m;

3基槽开挖期间应有组织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地基;

4当地基土为自重湿陷性黄土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湿陷

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5地基处理垫层宽度:垫层底面每边应超过垫层厚度的1/2

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1/3;垫层顶面宽度可从垫层底面两侧向上

按基坑开挖期间保持边坡稳定的当地经验放坡确定,垫层顶面每

边超出基础底边不宜小于30mm;

6灰土垫层可采用消石灰与黏性土以3:7的体积配合比,分

层夯实回填至基础底标高处。宜采用新鲜的消石灰,颗粒粒径不

得大于5mm,黏性土、石灰应过筛处理。

3.3.4膨胀土地基可采用换填非膨胀土的方法进行地基处理,换

填材料可用黏土、碎石、级配土加石、坚硬且无污染的建筑废料等。

3.3.5对于以硬质地基为主的场地,若局部小范围存在软弱土

层,可将软土层挖除0.5m~1.0m,用硬质材料如级配砂石、碎石、

毛石混凝土等作为基础垫层,分层压实回填至基底标高处。

3.3.6对于以软质地基土为主要部分的场地,宜将表层局部硬质

地基至少挖除0.5m厚,用砂垫层分层振实(用于有地下水)、素土

垫层夯实(仅用于无地下水)、灰土垫层夯实(仅用于无地下水)等

与原地基土相当的软质材料填实,使处理后的地基与软质地基性

质相近,其软垫层厚度不应小于0.5m。

3.3.7地基高差处理:同一结构单元基础底面不在同一标高时,

应按高宽比不大于1:2的台阶逐步放坡,放坡做法和要求详图如

3.3.7所示。

图3.3.7基础底面台阶逐步放坡(单位:mm)

3.4地基基础

3.4.1地基和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一栋房屋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明显不同的地基土上;

2同一栋房屋不宜采用不同类型的基础型式;

3基础不应建在人工堆土的不稳定土坡上。

3.4.2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如基底为风化岩石,在清理掉风化层后,可直接砌筑基础,

不受冰冻深度的影响;

2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置深度不应小于0.5m;

3当为季节性冻土时,宜埋置在冻土深度以下或采取其它防

10

冻措施;

4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地下水位较高,基础不能

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时不应采用3:7灰土,应采用毛石或混凝土

基础,且基础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3.4.3墙体承重结构的农村房屋建筑宜采用条形基础。

3.4.4梁柱承重结构的农村房屋建筑可采用柱下独立基础。

3.4.5基础材料应根据上部结构和当地情况选用,可采用烧结非

粘土实心砖、毛石、3:7灰土、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基础不宜采

用空心砌块或多孔砖砌筑,当必须采用时应将孔洞填实。

3.4.6除石结构房屋外,其余结构体系房屋的墙体在室内地面以

下应设防潮层。

3.4.7石砌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础放脚及刚性角要求如图3.4.7所示;

2平毛石、毛料石基础的高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H0≥0.75(B"b1)(3.4.7-1)

式中H0———基础的高度;

B———基础底面的宽度;

b1———墙体的厚度。

(a)平毛石基础

11

(b)毛料石基础(一阶一皮)(c)毛料石基础(一阶两皮)

图3.4.7平毛石、毛料石基础砌法(单位:mm)

3平毛石基础的第一皮块石应坐浆,并将大面朝下;阶梯形

平毛石基础上阶平毛石压砌下阶平毛石的长度不应小于下阶平毛

石长度的2/3;相邻阶梯的毛石应相互错缝搭砌;

4料石基础的第一皮应坐浆丁砌,且应满足以下规定:

1)阶梯形石基一阶两皮时每阶放出宽度不宜大于200mm;

2)毛料石基础可采用一阶一皮,每皮放出宽度不宜大于

120mm;

3)阶梯形料石基础上阶石块与下阶石块搭接长度不应小于下

阶石块长度的1/2,且应满足下式要求:

Hi/bi≥1.5(3.4.7-2)

式中:Hi———基础阶梯的高度;

bi———基础阶梯收进宽度。

3.4.8烧结砖或灰土基础应符合图3.4.8的要求,基础防潮层可

与圈梁或配筋砂浆带合并设置。

12

(a)砖基础(b)灰土基础

图3.4.8砖、灰土基础(单位:mm)

3.4.9砌筑烧结实心砖基础的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5,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5,且应不低于上部墙体砂浆和砖

的强度等级。

13

4基本规定

4.1房屋层数

4.1.1农村房屋建筑房屋层数可根据结构类型和设防烈度确定,

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表4.1.1的规定:

表4.1.1房屋层数限值

抗震设防烈度

房屋结构类型

78

砖砌体结构22

砖木结构11

石木结构11

砌块砌体结构22

注:砌体结构超过二层时,应按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进行设计。

4.2房屋平面布置

4.2.1房屋平面布置应简单、规整,不宜局部凸出或凹进,力求规

则、均匀。

4.2.2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在平面内宜对齐且互为支撑;

应减少悬墙,沿竖向应上下连续;同一轴线上窗间墙的宽度宜均

匀。

4.2.3不应在房屋转角处设置转角窗。

4.3结构材料

4.3.1砌体承重结构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

级不应低于MU10;

2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l5;

14

3石材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20。

4.3.2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料石和平毛石砌体不应低于

M5;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低于Mb5;

3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不应低于M5;

4不同强度等级砂浆的配合比可按附录C进行配制。

4.3.3钢筋宜采用延性、韧性和可焊性较好的钢筋;纵向受力钢

筋、箍筋宜选用HPB300(I级)、HRB400(III级)级热轧钢筋。

4.3.4铁件、扒钉等连接件宜采用Q235钢材。

4.3.5石材应选用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的石料。

4.3.6木材应选用干燥、纹理直、疤节少、无虫蛀和腐化的木料。

4.3.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孔洞应采用专用的灌孔混凝土灌注,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

4.3.8上部结构混凝土构件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基础的混

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当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时,基础垫层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0。

4.4房屋结构布置和一般规定

4.4.1同一房屋不应在同一高度段内采用砖、石等不同墙体材料

混合砌筑的承重墙体,也不应采用木柱与砖柱、木柱与石柱混合的

承重结构。

4.4.2房屋屋面宜采用平屋面或双坡屋面。

4.4.3砌体结构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方案,

避免采用仅由纵墙承重的方案。

4.4.4楼梯间不宜设在房屋尽端和转角处,且不宜设置悬挑楼

梯。

4.4.5砌体结构的纵横墙交接处及墙体转角处应加强连接,梁、

屋架应与墙、柱或圈梁等可靠连接。

4.4.6门窗洞口不宜过大,窗间墙不宜过小,同一轴线上的窗间

15

墙宜均匀。抗震墙层高的1/2处门窗洞口所占的水平截面面积,

对承重横墙不应大于总截面面积的25%,对承重纵墙不应大于总

截面面积的50%。

4.4.7横墙和内纵墙上的洞口宽度不宜大于1.5m;外纵墙上的

洞口宽度不宜大于1.8m或开间尺寸的一半。

4.4.8门窗洞口处不应采用无筋砖过梁。当洞口宽度不大于

1.0m时过梁可采用木过梁或钢筋砖过梁,洞口宽度大于1.0m时

除木结构外均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抗震设防时门窗洞口过梁的

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40mm。

4.4.9墙体门窗洞口的侧面应分别预埋木砖,门洞每侧宜埋置3

块,窗洞每侧宜埋置2块,门、窗套应采用圆钉与预埋木砖钉牢。

4.4.10突出屋面的烟囱、女儿墙等易倒塌构件出屋面的高度,当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不宜大于0.6m,8度时不宜大于0.5m。当

超出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4.4.11烟道、通风道等不应削弱墙体;不宜采用无竖向配筋的附

墙烟囱,附墙烟囱及出屋面烟囱应采取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的加

强措施(图4.4.11)。

(a)附墙烟囱;(b)附墙烟囱出屋面做法

图4.4.11烟囱拉结示意图(单位:mm)

4.4.12房屋毗邻建造时,当两户之间未采用共用墙体时户与户

16

之间的外墙净距不应小于100mm。相邻房屋不同时施工时,应考

虑相邻基础的影响。

4.4.13当楼板外有悬挑板时,屋面板、楼板的悬挑长度不宜过

大,且楼板钢筋锚入主体内的部分不应小于1.5倍的悬挑长度。

4.4.14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80mm,且单向板跨

厚比不应大于30,双向板跨厚比不应大于40。

4.4.15楼板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

200mm;分布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

4.4.16楼板角部宜沿两个方向正交、斜向平行或放射状布置附

加钢筋。

17

5砖砌体房屋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8度地区的烧结普通砖、

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等砌体承重的1~2层现

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的房屋,包括实心砖墙承重、多孔砖墙承

重和蒸压砖墙承重房屋。

5.1.2砖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5.1.2的规定:

表5.1.2砖砌体房屋层数和总高度(m)限值

抗震设防烈度

最小墙厚

墙体类别78

(mm)

高度层数高度层数

实心砖墙

2407.226.62

多孔砖墙

蒸压砖墙2406.626.02

多孔砖墙1906.626.02

注:1房屋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

2砌体结构超过二层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设计。

5.1.3单层砖砌体房屋层高不应超过3.9m;二层房屋各层层高

均不应超过3.6m。其中:

1单层房屋层高为从室外地面起至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

高度,对坡屋面层高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2二层房屋的底层层高为从室外地面起至二层楼板板顶的

高度。

18

5.1.4砖砌体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不应超过表5.1.4的规定:

表5.1.4房屋抗震横墙的最大间距(m)

最小墙厚抗震设防烈度

墙体类别

(mm)78

实心砖墙、多孔砖墙、小砌块墙240119

多孔砖墙19097

5.1.5砖砌体墙体局部尺寸不宜超过表5.1.5的要求;局部尺寸

不足时,应采取局部加强措施。

表5.1.5房屋墙体的局部尺寸限值(m)

抗震设防烈度

墙体部位

78

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1.01.2

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最小距离1.01.2

非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最小距离0.81.0

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1.01.5

5.2砖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5.2.1砖砌体房屋构造柱设置部位一般情况下应符合表5.2.1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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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1砌体砖房屋构造柱设置要求

设防烈度

房屋层数

7度8度

外墙四角,隔9m或单元横外墙四角,隔开间横墙(轴

一层

墙与外纵墙交接处线)与外墙交接处

楼梯间四角,楼梯段上下端楼梯间四角,楼梯段上下端

对应的墙体处;对应的墙体处;

外墙四角和对应的转角;外墙四角和对应的转角;

二层

隔开间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

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

较大洞口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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