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913-2011 竹炭

GB/T 26913-2011 Bamboo charcoal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6913-2011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9-29
实施日期
2011-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3)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炭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竹材为原料通过热解方法制得的竹炭。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林学院、国际竹藤网络中心、衢州民心炭业有限公司、浙江建中竹业科技有限公司、遂昌碧岩生态资源开发行、浙江卖炭翁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衢州现代炭业有限公司、浙江富来森炭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节节高炭业有限公司、德清家意炭业有限公司、宁波浙商竹炭有限公司、浙江绿谷炭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树凯、张文标、李丛芬、李杰、刘欣、刘亮、张冬生、刘新星、闫华、包立根、丁建中、涂志龙、方云剑、吴泉生、王正郁、叶新军、俞根明、尤亚珍、雷晓俊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20

B73

a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6913—2011

GB/T

竹炭

Bamboocharcoal

201

1-09-29发布

宰瞀鹃鬻瓣訾糌瞥霎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微1”

26913—2011

GB/T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3)归口。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林学院、国际竹藤网络中心、衢州民心

炭业有限公司、浙江建中竹业科技有限公司、遂昌碧岩生态资源开发行、浙江卖炭翁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衙州现代炭业有限公司、浙江富来森炭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节节高炭业有限公司、德清家意炭业有限公

司、宁波浙商竹炭有限公司、浙江绿谷炭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树凯、张文标、李丛芬、李杰、刘欣、刘亮、张冬生、刘新星、同华、包立根、

丁建中、涂志龙、方云剑、吴泉生、王正郁、叶新军、俞根明、尤亚珍、雷晓俊。

26913—2011

GB/T

竹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炭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竹材为原料通过热解方法制得的竹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charcoal

竹炭bamboo

竹材在高温并限制性通人氧气(或隔绝氧气)的条件下通过热解而得到的黑色固体。

3.2

charcoal

筒炭tube

筒状的竹炭。

3.3

charcoal

片炭flakes

保持竹材片状的竹炭。

3.4

charcoal

碎炭broken

竹材经热解后不经过加工的形状不规则的竹炭。

3.5

charcoal

颖粒炭particles

竹材经热解后经过人工破碎、筛选后得到的一定规格的竹炭。

3.6

charcoal

粉末炭powder

颗粒直径小于0.18mm的竹炭。

4分类和标记

4.1分类

4.1.1按形状和尺寸

按成品形状和尺寸不同,分为筒炭、片炭、碎炭、颗粒炭、粉末炭。

颗粒炭的规格见表1所示。

26913—2011

GB/T

表1颗粒炭规格

分类IⅡⅢⅣVⅥ

直径/ram0.18~0.50.5~11~33~55~1010b20

4.1.2按用途划分

按用途可划分为生活日用竹炭、建筑装饰用竹炭、环境保护用竹炭、农林园艺用竹炭、其他用途用竹

炭等。(详见附录A)

4.2标记

竹炭按形状及尺寸不同进行标记。具体方法如表2所示。

表2竹炭的标记

形状尺寸表示方法

筒炭d×h(d表示外径,h表示高度,单位为ram)d×^

片炭a×b(口表示长度,b表示宽度,单位为ram)口×b

碎炭

颗粒炭d(d表示直径,单位为mm)d

粉末炭d(d表示直径,单位为/zm)d

5技术要求

5.1感官

黑色,无异味。

5.2净含量偏差

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5.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竹炭的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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