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0/T 41-2018 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服务规范

DB3310/T 41-2018 The standard for grassroots convenience service centers' agency service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10/T 41-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07
实施日期
2018-06-07
发布单位/组织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玉环县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县坎门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起草人:
高德华、张园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16

DB3310

浙江省台州市地方标准

DB3310/T41-2018

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服务规范

2018-06-07发布2018-06-07实施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10/T41-2018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玉环县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县坎门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德华、张园。

1

DB3310/T41-2018

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机构人员、办公场所、服务事项、服务规范、

安全应急、考核监督等。

本标准适用于台州市范围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工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基层便民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体系向农村基层延伸,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服务与监督于一体,

为基层群众提供行政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分为乡镇(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又称:便民服务中心。

2.2

代办

接受服务对象委托,对服务对象申请的服务事项进行代理代办。

2.3

服务事项

在基础便民服务中心内提供办理的行政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的事项,按办理

简易程度和时限长短分为即办事项、承诺办理事项两类,按事项提供的服务主体不同分为政务服务事

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等。

2.3.1

即办事项

申办人申报的程序简单、材料齐全的事项,或经本级初审不需要进入下一环节代办的事项,都可

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属即办事项。

2.3.2

承诺办理事项

因各种因素不能当即办结,按照规定需经一段时间、多个科室或进入下一环节代办的事项。

2.3.3

政务服务事项

由行政主体依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为其提供帮助、答复或者作

出相关行政行为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安户政、民政残联、人力社保、国土资源、住建规划、农林

渔水、卫生计生、工业技改、工商登记等服务。

2.3.4

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由公共服务部门主动或依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和要求,为其办理的文化、教育、科技、

卫生、体育等公共领域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法律服务、用电用水、农村金融、电信电视、邮政快递

等服务。

2.3.5

1

DB3310/T41-2018

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整合社会服务业资源,为群众提供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水电维修、房

屋修补、矛盾纠纷调解、就业信息、信息查询、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

3机构及人员管理

3.1机构管理

3.1.1便民服务中心应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服务体系。

3.1.2便民服务中心应制订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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