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467-2022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

DB41/T 1467-2022 Highway traffic sign setting specification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467-2022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3-01
实施日期
2022-05-28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30

CCSP66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467—2022

代替DB41/T1467-2017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

2022-03-01发布2022-05-28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1467—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1

5交通标志............................................................................2

附录A(资料性)一般互通式立交入口预告标志设置示例...................................17

附录B(资料性)一般互通式立交出口预告标志设置示例...................................18

I

DB41/T146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1/T1467—2017《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与DB41/T1467—2017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标志的设置位置需考虑护栏碰撞后的变形量(见4.3.3);

b)增加了入口预告双标识标志(见5.1.6);

c)增加了收费站名称与出口预告信息不一致时出口预告标志(见5.3.1.3);

d)删除了相邻两出口相距较近或互通采用双出口时出口预告标志(见2017年版的5.4);

e)删除了“雨雪雾天减速慢行”、“事故多发减速慢行”警告标志(见2017年版的5.5);

f)增加了绕城高速路段过境交通与进入城区的标志(见5.4.1.2);

g)增加了互通立交入口之间间距较小时高速入口标志(见5.4.2.1);

h)增加了服务区预告标志版面中充电桩符号标识(见5.5.1.2);

i)增加了开放式服务区预告标志(见5.5.2);

j)更改了原隧道名称等信息组合标志(见5.7,2017年版的5.9.1);

k)增加了“严禁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倒车记12分”及主动发光“两侧通行线形诱导标”

标志(见5.8);

l)增加了“12328”、“劝返车道标志”及“ETC门架编号标志”(见5.9);

本文件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郑州郑少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交

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龙、王辉、束景晓、刘佩冬、冯松锴、史岩、韩奇峰、朱平、王鹏英、李

红英、牛志华、刘伟、张冠勇、马磊、陈振华、李慧艳、许可、李康、孙自霞、史伟亚、焦堃、刘运亮、

郑立宝、袁卫锁、时松、傅磊、韩少坤、郭玮、王韶鹏、杨占东、李俊、朱锐、吕尧尧、高利猛、杨金

磊。

本文件于201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41/T1467—2022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总体要求和设置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91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10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17733地名标志

GB/T18833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23827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23828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

GA/T484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GA/T1548城市道路主动发光交通标志设置指南

JTGD8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

JTGD8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4.1一般规定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分类、颜色、形状、线条、字符、图形、尺寸,应符合GB5768和其他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4.2标志版面布置

4.2.1国家4A及以上旅游区指引标志可标注英文,其他高速公路标志一般不标注英文或拼音。

4.2.2交通标志的汉字高度一般依据所处高速公路的设计速度取国标要求的上限值,预告信息较多或

设置在桥梁等构造物时经论证可低于上限值,但不宜小于50cm。

4.2.3出口预告标志版面中指示箭头的方向与分流鼻端处行车方向一致并易于识别。

4.2.4多车道高速公路为同向分离式出口时,宜在出口预告标志中示出指示车道的箭头。

1

DB41/T1467—2022

4.3标志设置位置

4.3.1交通标志一般设置于路侧,单向车道数≥3条、大型车辆较多(总质量≥25t的车辆自然数所

占比例>20%)且交通量较大(AADT>25000)的路段,宜在中央分隔带重复设置与路侧标志内容相同或相

近的标志。

4.3.2交通标志应避免标志被遮挡。

4.3.3各类支撑形式的标志距土路肩和中央分隔带边缘的距离,应结合对其防护的护栏最大横向动态

位移外延值(W)和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VIn)进行考虑。

4.3.4互通式立交主线指路标志依照有关规范和指南关于基准点位置的要求进行设置。

4.3.5当平面交叉有附加车道时,以附加车道渐变段起点为基准点;当平面交叉没有附加车道时,以

平面交叉处导向车道(实线)末端为基准点。指路标志距平面交叉的距离从平面交叉基准点处开始计算。

4.4标志支撑形式

4.4.1同向三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应采用悬臂式或门架式等悬空支撑形式。在前基准点和距前基准点

500m处设置门架式标志,同时指示直行和出口预告内容。

4.4.2同向两车道高速公路应在前基准点设置门架式标志,交通量较大的宜在距前基准点500m处设

置门架式标志,其他出口预告标志采用悬臂式支撑形式。

4.5材料要求

4.5.1交通标志版面应采用逆反射材料,高速公路主线指路标志应采用Ⅴ类反光膜,出入口匝道和被

交普通道路交通标志一般不低于Ⅳ类。

4.5.2当路线线形、视觉环境、日照、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视认性时或在事故多发路段处,警示标志

和视线诱导标志可采用主动发光标志,但不应影响昼夜条件下标志形状、颜色及视认和理解的一致性,

面板显示型主动发光标志在光源开启时应采用常亮。

4.5.3带有光带式和数字显示诱导功能的联网型数字化显示主动发光标志,除符合本文件要求外,还

应符合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要求和机电整体设备设计原则进行布设。

5交通标志

5.1入口预告标志

5.1.1在距高速公路5km~10km范围内、距城市绕城环线和放射线高速公路入口2km~5km范围内

的道路平面交叉处,可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条件及交通管理的需求在主要平面交叉处设置高速公路入口

预告标志。

5.1.2预告的地区或地点名称信息,宜选取进入本高速公路主线后,两个方向上距当前所在地最近、

最远的出口地点(“一近一远”)作为预告信息。远程控制性信息以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副省

级城市为主,近程控制性信息以地级市为主;省级高速公路远程控制性信息以地级市为主,近程控制性

信息以县及县级市为主,见图1。

2

DB41/T1467—2022

图1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示例1

5.1.3当高速公路主线上,其中一个方向少于两个地点信息时,可仅预告一个地点信息,见图2。

图2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示例2

5.1.4当高速公路主线上,其中一个方向20km内与其他高速相交,可在驶入高速的匝道分流端地点

方向标志立柱上,附着设置该高速公路的编号或名称,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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