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JWGXH 001-2018 物业小区乘客电梯日常巡查规范

T/DJWGXH 001-2018 Standard for daily inspection of passenger elevators in property complexe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DJWGXH 001-2018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0-01
实施日期
2018-10-10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垫江县物业管理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物业小区乘客电梯日常巡查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为了规范物业小区电梯巡查人员在进行乘客电梯日常巡查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故障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非小区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主要技术内容:电梯日常巡查基本要求1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电梯作业人员。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2  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建立电梯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包括电梯日常巡查制度在内的操作规程;建立、管理电梯运行记录和档案。4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5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应当熟悉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和用途。6  电梯日常巡查工作不包括对电梯维护保养和故障修理工作。电梯维护保养和故障修理工作应由具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单位承担。7  物业小区电梯日常巡查人员应熟悉掌握电梯使用安全基本常识,定期开展电梯安全培训。8  电梯日常巡查内容按《电梯日常巡查与使用状况记录表》(见附录A)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使用维护说明书的特殊要求进行。9  电梯日常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配合电梯制造或维保单位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如有故障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如实填写《电梯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表》(附录B)。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10  日常巡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由负责检查的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签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11  电梯使用单位应将电梯各类钥匙交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者作业人员保管和使用,使用时遵守电梯钥匙管理制度,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确认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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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市畅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亿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分公司
起草人:
夏传武、罗波、赵中海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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