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8096-1994 渔船电气设备调试

SC/T 8096-1994 Fishing vessel electrical equipment commissioning

行业标准-水产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C/T 8096-1994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水产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4-11-01
实施日期
1995-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大连渔轮公司
起草人:
郑宽、李玉凤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8096一94

渔船电气设备调试代替sc96一82

1主肠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渔船电气设备的检验与调试。

本标准适用于渔船及其他渔业辅助船。

2引用标准

GB5743船用自动操舵仪通用技术条件

GB6994船舶电气设备一般规定

GB7060船用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11634船用交流低压配电板通用技术条件

GB11803船用交流低压配电板、结构及基本外形尺寸

GB11876船用随动操舵仪通用技术条件

JB/Z88热带电工产品的电镀

JB/Z90热带电工产品的涂漆

CB1004.1^-1004.3船用交流电动机电磁起动器

CB'3151船用柴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

CB'3242电动起锚机、起锚纹盘试验方法

3一般规定

3.1名词术语

3.1.1电气设备:指能适应船舶环境条件,并满足船舶使用要求的电机、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变压器、

半导体变流器、蓄电池、照明设备、电热器及电炊具、电缆、自动化设备、船内通信设备等。

3.1.2接地:指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金属船壳做电气上的连接。

3.2电气设备的工作条件与环境条件

电气设备应能在该设备相应的工作条件下正常工作(参照参加试验的电气设备说明书)。

4照明、航行灯、信号灯系统的检验

4.,照明系统送电后不应出现短路、断路现象,各路系统均能正常工作。

4.2配电箱支路开关铭牌应与实际照明电路相符。

4.3航行灯:检查两路供电的可靠性。通电试验的同时应检验声、光报警装置能否正常工作。航行灯的

线路电压降不得大于5%额定工作电压,航行灯的配置应与船长相适应,备用航行灯要做效用试验。

4.4信号灯:每个信号灯的位置和颜色应符合图纸要求,指示灯的颜色应与信号灯的颜色相对应。

4.5上述各系统的热态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il.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4-11-01批准1995一01一01实施

sC/r8096一94

动力系统的检验与调试、

5、1动力系统检验与调试的一般要求。

5门门各种电机、电力起动设备及其电气附属设备在电嘛电压与领定电压相差十6%一一10%,频率与

额定频率相差士5%以内时能可靠工作蓄电池供电时,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值的士20写时能正常工作

5.12所有电气设备均须有耐电压试验合格证,方可上船安装试验电压和濒率应与电气设备的额定

电压、额定频率相对应。

5.1.3电气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均不应低于1MCI

5.1.4检查电力起动设备的工作可靠性,过载保护元件应与AV动机的起动电流相适应,除特殊要求外,

均做2h的效用试验带有附属设备的(如压力继电器、温度继电器、液位继电器、时间继电器、断相继电

器等)均同时进行试验,并按图纸要求整定好动作值,在试验过程中必须侧定起动电流、工作电流及转

速,投入试验的电动机温升不得超过该机铭牌上标注的数据.

51.5直流电动机的起动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2-2.5倍观察换向器情况,从空载到额定负载火花

等级不应超过1/'级。交流鼠笼式异步电动机的起动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5-7倍

5-1一6动力系统的检验与调试按CB6994,GB7060,CB1004·1-1004.3、有关规定进行

5.2制冷装置的试验

5,2.1试验手动控制、起动、停止的可靠性

522‘故障自动停机和报警试验

制冷装青在下列下作情况下,应自动停机并发出声光报替。

L海水冷却循环泵失效时a

卜制冷压编机滑油压力过低时;

c制冷压缩机排气压力超高时。

5.2.3试验渔舱感温元件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524配合机械部分作效用试验,监视运转中的电流值

5.2-5停机后5m二内检查电动机温度不超过铭牌中标注值。测定电动机的热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M11

52.6对于有两套以上制冷压缩机组的,应做机组转换工作的试验.

6锚机试验

6.1应做空载起动、运转、正反转换向、变档等试验,观察电磁制动器的工作倩况,均应灵敏可靠。检查

操作手柄的操作方向应与锚机运转方向一致

62按技术文件要求调整电流继电器动作值

6.3空载试验

6.3.1交流电动机以高速档,育流电动机以额定工作档连续空载运转30min,每一转向各15min

6.3.2上述试验结束后,ER动机尽快以其他档次运转,每一转向各5min,

“33测量并记录电动机在额定工作档时的空载电流、转速及翰入电源的电压及频率.

右刁抛锚试验

6.4.1单抛左、右锚各一次

6.4.2单锚破土后起双锚,同时测量并记录电压、电流及转速等参数,其余试验按CB'3242标准中有

关规定进行

64‘.3试验完毕后smm内测量热态绝缘电阻不小丁1Mn

舵帆试验

7门检查操舵仪外壳的防护等级应与工作环境相适应。

sc/T8096一94

T2两套电动液压油泵(指双套系统)要分别进行起动,空运转试验1min,并测量起动电流、电压、转

速、温升等数据应符合电动机铭牌要求、试验两套系统间的相互转换应方便、可靠。

73试验并检查手动操舵、手柄的操舵方向与舵机转动方向、舵角指示器指针的转动方向,三者应一

致同时观察舵角指示器指针转动应灵敏、准确。

7.4反复进行操舵试验:从左35至“右35’及从右35。至左35。在这个范围内操舵误差应不大于士10,零

位应无误差,在反复操舵试验的同时,左350及右350的限位装置要参于试验调整、限位角度应准确、可

靠,停止操舵与再次操舵间隔时间为10so

75当动力电源中断后,又恢复时,检查操舵系统自动恢复工作的可靠性。

7.6报警试验:在下列情况下,报警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a.当操舵电源断电时;

b.当电动液压油泵电动机过载时;

c.当电动液压油泵电动机断相时;

d当液压油柜液位过低时;

e.若操舵处于自动操舵工作状态,船舶超出给定航向允许偏差时。

7.7试验消音装置应工作正常。

7,8试验操舵方式转换应灵活、方便、可靠。转换时间不应超过3s,

7.9在最大航速工况下,舵机自某一舷35.转至另一舷35,的转舵时间不应大于28s,

7.10随机操舵:操纵舵轮每隔5-(左舵或右舵)操舵一次,然后检查随动操舵误差应不大于士10,在零

位处应无误差.

7.11自动操舵:试验航向最高灵敏度应不低于。50,

7.12舵机试验按GB5743,G811876标准中有关规定进行.

B主配电板的检验与调试

8.1外观检查

8,1主配电板壳体应为保护式,并具有IP22保护等级,前面和侧面装有防护面板,顶部装有防滴盖

板,底部设有防护底板,前后均有坚固的绝缘扶手。

81‘.2主配电板若为分层结构,屏架之间应用螺钉连接,构架与底座间应设置减震装置,并用螺钉固

定,每屏上端应装有吊环螺钉,活络面板需装有固定开启位置的撑架。

8.1.3金属零部件均应有可靠的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JB/Z90及JB/Z88中2级标准要求。

8.1.4检查主配电板主体构架与船体间的接地装置是否可靠。

8,1.5检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值。

表1

额定电压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种类

vn】mnlnl

提230s12

电气元件之间或电器元件对地之间

<400814

2301620

汇流排各相(极)之间或

汇流排各相(极)对地之间4002030

B-2主配电板的操作检验

8.2.1操作主开关,分、合动作应准确、可靠、灵敏,同时接通与断开的指示灯指示应正确。

8.2.2对各路负荷开关进行通电试验,并检验其附属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8.2.3试验主开关与岸电开关之间的联锁装置工作应灵敏、可靠,相序应正确口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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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检查应急放电联锁装置的可靠性和灵敏性。

B-2.5对两台发电机进行并车操作试验,其并车装置动作应正确、可靠。

8.2.6检查应急切断装置的可靠性和灵敏性。

8.2.了对发电机进行充磁试验,工作应正常,极性应正确。

8.2.8在进行上述试验的同时,观察检查各电气仪表及指示灯的工作,显示应正确无误。

8.3保护系统的整定与调试

8.3.1过载保护:过载保护整定值调整在额定电流的125^135%,延时15-30s,

8.3.2短路保护:短路保护整定值,对于具有短延时动作特性者,调整在额定电流的2.0-2.5倍,延时

0.2^-0.5s动作;X寸于瞬时动作特性者,调整在额定电流的5^10倍动作。

a.3.3逆功率或逆电流保护:逆功率或逆电流保护整定值为:并联运行的交流发电机应设有延时3-

10s动作的逆功率保护,并联运行的直流发电机应设有瞬时或经短延时(少于is)动作的逆电流保护,

其逆功率(或逆电流)值:当原动机为柴油机时应整定在发电机倾定功率(电流)的8^-15%。当供电电压

下降至额定电压的50%时,逆功率或逆电流保护不应失效,但其动作值允许有所改变。如没有均压线,

则逆电流保护应设在发电机的正极。

8.3.4欠压保护:欠压保护装置的动作值应调整在当电压降低至额定电压的70-35%时,发电机自动

开关应自动断开。

8.35过电压保护试验:若设有过电压保护,则当电压超过发电机撅定电压的十6%时,过电压保护装

置应动作。

8.4经过负载试验后,对发电机进行并车试验和负荷转移试验。两台发电机之间分别做s0%,loo%负

荷转移试验,在负荷转移试验过程中发电机应能稳定运行。

8.5主配电板试验按GB11634,GB11876标准中有关规定进行。

9发电机调试

9.1交、直流发电机的负荷试验及时间规定见表2,

表2

试验负荷率试脸时间

%h

251/4

501/4

1004

1101

注:有公共底盘且经配套试验的机组功率<100kW(kVA)的机组工况3.4的试验时间可减半。

9.2直流发电机(复激式)

9.2.1检查直流发电机的申励绕组应接于电枢的负极.

9.2.2调试直流发电机的手动电压调整器,在发电机允许工作温度范围内。自空载至额定负载之间的

任何负载下,电压在额定值80%^'105肠范围内变化时,电压调整的精度为:

a对于定额超过100kW的发电机,应在额定电压的。5%以内;

b.对于定额不超过100kW的发电机,应在额定电压的1%以内;

c.手动电压调整器的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发电机电压升高,反之为下降。

9.2.3发电机在规定的最高环境温度内原动机以额定转速运行时,在其端子上应能连续发出额定电流

和额定电压。

9.2.4在考虑原动机转速特性的情况下,满载时转速应调整在额定转速,复激式直流发电机组在热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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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电压负载特性应为:

当负载为20%时,发电机的电压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以内,负载为满载时,其电压偏差应在额定

电压的2.5%以内。

9.2.5并联运行的直流发电机当负载在总额定功率的20%-100%范围内变化时,应能稳定运行,各

个发电机实际承担的功率与按发电机额定功率比例分配的计算值之差,当发电机功率相同时,应不超过

发电机额定功率的112%;当发电机功率不同时应不超过:

a.最大发电机额定功率的士12%,

b最小发电机额定功率的士25%0

9.2.6试验直流发电机的自动调压装置,当主轴转速在规定范围内变化时,其端电压的变化应保证用

电设备仍能可靠地工作。

9.3交流发电机

9.3.1设有手动和自动调压装置的交流发电机,应检查调压装置工作的可靠性与灵敏性。

9.3.2检验交流发电机及调压装置。在考虑原动机转速特性的情况下,当发电机的负载自空载至满载

之间的任一负载.并使其功率因数保持额定值时,发电机的稳态电压变化率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

士2.5%0

9.3.3检验交流发电机在负载为空载,转速为额定转速,电压接近额定值的状态下,突加和突卸60%

额定电流及功率因数不超过0.4(滞后)的对称负载。若电压跌落,其瞬态电压值应不低于额定电压的

85写。若电压上升,其瞬态电压值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20%,且电压恢复到与最后稳定值相差3%以内

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15s,

9.3.4对交流发电机进行并联运行试验,当负载在总额定功率的20%-100%范围内变化时,应能稳

定运行,其功率分配的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发电机实际承担的有功功率与按发电机额定功率分配比例的计算值之差,当发电机功率相

同时,应不超过额定有功功率的士15%.当发电机功率不同时应不超过;

b.最大发电机额定有功功率的士15写;

c.最小发电机额定有功功率的士25%,

9-3.5交流发电机在额定负载连续运转至温度最后稳定后,温升不应超过铭牌规定值,此时的绝缘电

阻不应小于1Mn,

9.3.6主轴带动的交流发电机应设有自动调压和自动调频装置,当主轴转速在规定范围内变化时其端

电压不得大于6%,小于10%的额定电压,频率应在士5%以内。

9.3.7电机的调试按CB'3151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10主机、辅机、电器检测装t

10.1检查主机的水温、油压、油温等电器传感器的灵敏性与可靠性。

10.2检查辅机的水温、油压等电器传感器的灵敏性与可靠性。

10.3配合各种传感器,检查试验集中报警箱的可靠性和灵敏性。

10.4试验集中报警箱消音装置工作可靠性,并符合设计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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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补充件)

带动发电机的柴油机调速器其调速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们当突卸额定负载时,其瞬时调速率不大于额定转速的10/0u稳态调速率不大干额定转速的5%

n2当在空载状态下突加50%额定负载,稳定后再加上余下的50%负载时,其瞬态调速率不大于额定

转速的10%;稳态调速率不大于额定转速的5%;毯定时间(即转速恢复至波动率为士1%范围的时间)

不超过5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大连渔轮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宽、李玉凤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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