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016-2018 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 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016-2018 Marine acoustic and optical alarm signaller—General specification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4016-201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5-14
实施日期
2018-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船上与安全有关的声光报警信号器,如:指示灯、旋转闪光灯或不带此类闪光灯的机电式报警器及电子式报警器的设计、制造及验收。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场合使用的报警器:
a)存在腐蚀性和爆炸性的特殊条件下使用的报警器;
b)船舶之间或船与岸之间航行用的报警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杭州华雁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起草人:
孙猛、姚崇、李环亭、王孝峰、邱心涛、曹林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3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47.020.99

U62

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016-2018

代替GB/T14016-1992

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通用技术条件

Marineacousticandopticalalarmsignaller-Generalspecification

2018-05-14发布2018-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啦舍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叩

GB/T14016-2018

目lj昌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4016-1992《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T14016-1992相

比,主要技术变化包括: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2年版的第2$:);

一一增加了术语的英文对应词(见第3章);

一一一修改了声信号的定义(见3.1,1992年版的3.1);

一一修改了光信号的定义(见3.2,1992年版的3.2);

一一删除了环境条件要求(见1992年版的4.1);

修改了绝缘线圈极限允许温升要求(见表6,1992年版的表的;

删除了运输要求(1992年版的4.7);

一一增加了不应使用石棉材料的相关要求(见4.1);

一一修改了外壳防护等级的相关要求(见表11,1992年版的表14);

一一删除了捕燃试验相关要求(见1992年版的5.17)。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杭州华雁

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猛、姚崇、李环亭、王孝峰、邱心涛、曹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GB/T14016-1992。

I

GB/T14016-2018

能可靠工作。

5.1.2机电式和电子式报警器交流电源在额定电压下按照表12中每一种组合各运行15min,报警器

应能可靠工作。

5.1.3机电式和电子式报警器蓄电池电源,充电期间接于蓄电池额定电压变化为一25%~十30%,充

电期间未接于蓄电池额定电压变化为一25%~+20%,各运行15min,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

5.2高温试验

i式验按GB/T2423.2-200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机电式报警器试验持续时间为2h,电子式报

警器试验持续时间为16h,在试验中和试验后,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

表12报警器电源电压变化

频率变化

电压变化

%%

组合

稳态瞬态(恢复时间l.5s)稳态瞬态(恢复时间5s)

l+6+5

2十6-5

飞9)-10-5

4+20十10

5+20-10

5.3湿热试验

5.3.1报警器设置在试验箱内,调节箱温至25℃土3℃,使报警器达到温度稳定,然后按表13所示周

期循环

2次。

表13报警器湿热试验条件

i!\'i度相对温度时间

阶段

。C%

升温25->55>95凝露3±1/2

共12

55+293±39±1/2

高温高混

降温55->25>953~6

共12

低温高湿25+3>959~6

5.3.2在第一个周期高温高湿阶段的开始2h,及第2个周期高温高湿阶段的最后2h,报警器应能可

靠工作。

5.3.3试验结束后,将报警器从箱内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允许用于将报警器所有能接触

到的表面和部件上的水渍抹去)。在2h内,完成报警器主要性能测试。测战时,首先测量绝缘电阻,然

后进行介电强度试验,试验应历时1min,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试验后,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

5.4盐雾试验

5.4.1报警器的金属电镀件和室外整机耐盐雾性能民验按GB/T2423.17-2008、GB/T2423.18一

GB/T14016-2018

201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5.4.2金属电镀件试验结束后,用室温下的流动渭水轻轻冲洗试验样品表面盐沉积物,再在蒸锢水中

漂洗,然后检查试验表雨,应符合表4中的规定。

5.4.3室外整机试验结束后,将报警器置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将报警器用室温下的流动清水轻轻

冲洗,除去盐的沉积物,然后立即干燥,检查报警器应符合4.3.3.2的要求。

5.5低温试验

按GB/T2423.1200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机电式报警器试验持续时间为2h,电子式报警器

试验持续时间为16h,在试验中和试验后,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

5.6倾斜、摇摆试验

按GB/T2423.101-200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时,报警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向前、后、左、右

四个方向倾斜22.5°,各方向试验时间为15min;前后、左右两个水平轴各摇摆土22.5°,其周期为105,各

方向试验时间为15min。带电机报警器试验时间以轴承温升稳定为原则,并只做电机轴向工方向的倾

。试验结束后,进行性能指标的测量和对外观、结构的检查,在试验中和试验后,报警器应能可靠

斜试验

工作。

5.7振动试验

5.7.1报警器应采用与在船上相同的安装状态和方式刚性地固定在振动台上,并通电进行工作。按表

14规定的频率与振动往复扫描1次~3次。检查有无共振现象,扫描方式应为对数或线性,对数扫描速

度1倍频程/min,线性扫描速度15Hz/min0

表14报警器振动试验条件

一般舱室在往复机1-及舵机室内柴油机排气管之类振动剧烈场所

振动参数

频率/Hz2~13.213.2~1002~2525~100

根据具体情况

位移/mm士l+1.6

振幅作特殊规定

加速度/(m/s')±7士4

5.7.2在最大共振点作2h的耐久振动。若无明显的共振点,则在30Hz频率上作2h耐久振动。

5.7.3检查危险频率,振幅放大率一般应不大于1

5.7.4报警器应在三个轴向(垂、棋、纵)依次进行上述试验。

5.7.5报警器如有多种安装方式,则对每种方式都需考核。

注:带减振器的产品,带诚振器一起傲。

5.8声光报警性能试验

5.8.1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应符合以下规定:

a)声学测量仪器应符合GB/T3785.2-2010中规定的2型或2型以上声级计,也可采用其他同

等性能的测量仪器,光学测量仪器包括照度器和频闪测量仪;

b)声级计、滤披器和声级校准器的检定,应符合GB/T3785.1-2010中规定的定期检定;

c)传声器采用元规入射型,并符合5.8.la)中有关规定;

10

GB/T14016-2018

d)当频谱分析时,使用的1/1或1/3倍频程滤波器应符合GB/T3241-2010中的要求;

c)每次测量始末,测量系统应采用准确度高于十0.5dB的声级校准器进行校准,前后两次校准之

差应不大于土1dB,否则测量无效。

5.8.2被测报警器的安装及工作状况

5.8.2.1被测报警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被测量的报警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方式安装,任何情况下应紧固在一个金属底板上,其重量应大于

被测报警器的10倍,且至少应为30kg;被测量报警器在测量过程中,不准许引起底板、地面或周围结掏

比较明显的附加振动,如产生这种现象,则需将被测报警器设置在弹性基础上。

5.8.2.2工作状况包括:

a)被测报警器应达到稳定运行时方可进行测试;

b)被测报警器一般应在额定状态(额定负荷、额定频率、额定电压或额定转速)下进行测试。

5.8.3测试环境

5.8.3.1报警器性能试验的测试环境包括:

a)提供一个反射而上方自由场的实验室,如半消声室;

b)提供近似于一个反射面上方自由场的户外场所或普通房间;

c)提供自由场的实验室,如消声室。但消声室只适用于球丽布点测量的各类报警器。

5.8.3.2报警器在消声室中进行试验时,消声室应满足下列要求:

a)在被测声惊的有效放声频率范围内,声源与测试传声器之间声场符合1/r规律,其误差不大于

土1dB。

b)室内噪声级应低于被测声源发出平均声压级20dB。

c)提供?昆响场的实验室,如泪响室,并符合GB/T4214.12000中附录A的要求。

5.8.3.3背景噪声的频带声压级或A计权声压级比各测点测得的频带声压级或A计权声压级低于10dB

以上时,测量值不作修正;若小于10dB时,应进行修正,并将测量值减去表15中的背景噪声修正值。

表15背景噪声修正值

背景噪声修正值

声源工作时测得的声压级与

背录噪声声级之差

专用混H向室中测-且

符合5.8.3.l的声压环境中测量

<4测量元效测土4元效

42

测量无效

5测结无效2

6l

7l

8ll

90.5。.5

100.5。.5

>10。。

11

GB/T14016-2018

5.8.3.4户外测量时,风速应小于6m/s(相当于4级风),并应使用风罩。

注:若无消声室,亦可在满足土述条件的室外进行。

5.8.4测量的量

测量的量包括:

a)A计权声压级;

b)倍频程声压级,1/3倍频程声压级;

c)照度;

d)频闪。

5.8.5测量距窝

测量时,传声器应距报警器1m;高度离地而1.2m,传声器膜片指向声惊,除操作人员外传声器的

lm范围内不应有反射物。

5.8.6测点布置

报警器测点布置要求如下:

a)对指向性强的报警器,其测点应设置在噪声最大位置上;

b)对于一般报警器,其测点应采用包括最大声级位置的5点法测量:设备的前、后、左、右及上方。

5.8.7测量结果

测得的最大A计权声压级、照度、频闪应符合4.4的规定。

5.9极限允许温升试验

按GB/T3783-2008和GB/T7345-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极限允许温升试验。

5.10介电强度试验

5.10.1机电式报警器介电强度测量部位包括:

a)各有关带电部位与接地的金属件(或外壳)之间;

b)不同电极的带电部位之间;

c)绝缘外壳的报警器,在各导电部分与外壳的支架之间。

5.10.2电子式报警器交流侧介电强度试验:先将交流但I]各输入端连接在一起,然后进行其与接地框架

之间的介电强度试验。

5.10.3按表8和表9中规定的试验电压,试验台的电源容量不小于0.5kVA,频率为25Hz~100Hz

的任何一点上试验1min。试验时,应从试验电压的1/3开始,在105内均匀地升到规定值。保持

1min,然后均匀地降到试验电压的1/3,切断电源。

5.11电源端端子电磁干扰性测量

报警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按GB/T10250200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2耐久工作性能试验

5.12.1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机电式报警器通电和断电各5min,进行48个周期(8h)交变工作

后,再连续运行7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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