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404.1-2024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第1部分:土地资源

DB15/T 3404.1-2024 All-people-owned natural resource asset inventory technical guidelines Part 1: Land resources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3404.1-2024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4-15
实施日期
2024-05-15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可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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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准数据定制化,可定制企业云端标准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标准查询下载以及更新推送服务,实时了解标准时效更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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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3404.1-2024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第1部分:土地资源-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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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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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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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07.040

CCSB04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404.1—2024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第1部分:土地资源

Technicalguidanceforinventoryofstate-ownednaturalresources

assets—Part1:Landresources

2024-04-15发布2024-05-1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3404.1—2024

目次

前言................................................................................III

引言.................................................................................I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工作目标与任务.................................................................2

基本要求.......................................................................3

分类...........................................................................3

数学基础.......................................................................3

计量单位.......................................................................3

工作程序.......................................................................4

5技术方法...........................................................................4

资料收集与整理.................................................................4

工作底图制作...................................................................5

实物量清查.....................................................................6

资产价格体系建设...............................................................6

价值量核算.....................................................................7

权益管理信息清查...............................................................7

6年度监测与更新.....................................................................7

全民所有耕地资源资产年度监测...................................................7

成果更新.......................................................................7

7数据库建设.........................................................................8

总体要求.......................................................................8

数据库建设和管理...............................................................8

8质量控制与核查.....................................................................8

质量管理.......................................................................8

成果核查.......................................................................8

9数据成果汇交.......................................................................9

10清查成果..........................................................................9

附录A(规范性)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数据新增属性结构信息....................10

附录B(规范性)内蒙古自治区全民所有农用地均质区域..................................16

附录C(规范性)价格信号信息采集属性结构描述表......................................17

附录D(规范性)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新增汇总表..................................31

I

DB15/T3404.1—2024

附录E(规范性)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数据成果文件组织结构.........................32

附录F(规范性)文本成果要求........................................................35

参考文献..............................................................................37

II

DB15/T3404.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5/T3404《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的第1部分。DB15/T3404已经发布

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土地资源;

——第2部分:矿产资源;

——第3部分:森林资源;

——第4部分:草原资源;

——第5部分:湿地资源。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晶晶、刘珊彤、郭春荣、王海雯、于洪武、双宝、曹鑫鑫、包文峰、樊江龙、

伊力奇、杨越、于海洋、王桂艳、史建林、姚喜军、许静新、于胜男、哈斯珠拉、王蔷、王沛东、刘颖

璠、李元杰、李永林、武旭东、田晓娟。

III

DB15/T3404.1—2024

引言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是围绕履行所有者职责,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经济价值量,以及

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使用权状况等权益管理信息,构建资产底图,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

基础性工作。为保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促进资产清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制定资产清查规范性标准体系成为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的重要任务。DB15/T3404《全

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是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性地

方标准,由于涉及资源门类多,按资源门类由五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土地资源。目的在于确立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准则。

——第2部分:矿产资源。目的在于确立矿产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准则。

——第3部分:森林资源。目的在于确立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准则。

——第4部分:草原资源。目的在于确立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准则。

——第5部分:湿地资源。目的在于确立全民所有湿地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准则。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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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第1部分:土地资源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的总体原则,并规定了实物量清查、经济价值量核算、权

益管理信息清查的技术方法和数据统计汇总、数据库建设、质量控制与核查、清查成果汇交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中的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TD/T1055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自然资源资产naturalresourceasset

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产权明确的自然资源。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stated-ownedlandresourceasset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中规定的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

注:包括全民所有农用地、全民所有建设用地、全民所有未利用地和未确定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inventoryofstated-ownedlandresourceasset

运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行业专项调查、确权登记、相关监测和管理数据等已有成果,摸清全民所

有湿地资源资产数量、质量、空间位置等属性信息,完成全民所有湿地资源资产的实物量清查,摸清使

用权状况,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保护和利用及权益维护等其他管理情况,建立数据库,支撑全民所有

湿地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1

DB15/T3404.1—2024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属性信息inventoryofstated-ownedlandresourceassets

equitymanagementinformation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用途、分布、使用权、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配置方式、年

期、价格、成本、收益、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区面积、违法责任主体、违法违

规面积和经济价值等属性信息。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经济价值economicvalueofstated-ownedlandresourceasset

在统一基准时点与既定用途前提下,依据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特点,按照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统

一设定的年期核算出的使用权经济价值或收益的现值。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价格assetpriceofstated-ownedlandresourceassets

收集资产价格信号,经过必要的修正、调整和补充,采用规定程序和方法,测算形成基准时点法定

最高使用年期或统一设定年期的土地资源使用权价格。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价格体系assetpricesystemofstated-ownedlandresourceassets

根据资产价格信号,建立自治区和旗县两级,用来核算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经济价值的资产价格

与相应的资产价格修正系数。

全民所有农用地资产清查均质区域homogeneousregionofstate-ownedagriculturalland

resourcesassets

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与利用条件相对一致的农用地资产清查区域。

全民所有耕地资源资产年度监测annualmonitoringofstate-ownedcultivatedlandassets

对全民所有农用地中耕地资源设立监测区,监测资源质量、产量、收益等清查属性的年度变动情况,

为资产清查更新提供数据支撑。

4总则

工作目标与任务

4.1.1工作目标

围绕履行所有者职责,整合土地资源各类数据成果,查清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实物量、经济价值

量,以及使用权状况、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和其他管理情况等权益管理信息,实现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

产信息上图入库,服务于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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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工作任务

4.1.2.1查清实物量

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摸清数量、质量、空间分布等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属性信息。

4.1.2.2构建和更新资产价格体系

按照统一的价格内涵,通过测算、调整,建立和更新与资产清查基准时点相衔接的全民所有土地资

源资产价格体系(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4.1.2.3核算经济价值

将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数量与资产价格体系进行空间和类别匹配,核算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

经济价值。

4.1.2.4查清使用权状况

根据地籍调查成果数据等,查清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使用权主体、类型、期限、范围等全民所有

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属性信息。

4.1.2.5查清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情况

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直接行使所有权或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法律授权县级

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资产范围,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查清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所有者

职责履职主体层级和具体履职部门等信息。

4.1.2.6查清开发利用和权益维护信息

根据全民所有土地资源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执法监督等,查清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

权益维护等管理信息。

4.1.2.7建立数据库

整合各级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成果,建立资产清查数据库,编制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基本要求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应按照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试行稿)》

(以下简称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与本文件的技术要求执行。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中土地权属、

界限和面积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准,其他以土地资源专项调查数据和外业调查数据为基础。

分类

按照TD/T1055中“国土三调”工作分类标准执行。

数学基础

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执行TD/T1055标准,其中具有使用权信息的宗地按照实际面积上图,特殊情况

可实际备注。

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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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实物量

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²)”,保留两位小数。

清查面积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²)”,保留四位小数。

4.5.2价值量

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采用“元/平方米”,保留整数。

全民所有农用地资产价格采用“元/亩”,保留整数。

汇总经济价值单位采用“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工作程序

以旗县为单位完成清查的成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a)准备工作,包括方案制定、人员培训和资料收集等;

b)确定清查基数,完成资料更新和修正;

c)制作清查单元工作底图,确定清查区域和范围;

d)通过内业数据整合更新,完成单元的种类、权属、数量、质量和用途等实物信息入库;

e)采集清查单元的成本、价格、收益和基准地价等价值信息;

f)建立或更新资产价格体系;

g)成果核查;

h)实物量清查数据库汇交;

i)核算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完成地方确认;

j)建立各级数据库建设;

k)统计汇总,完成资料整理、成果分析、报告编写和图件编制等;

l)成果检查与验收;

m)成果备案归档。

5技术方法

资料收集与整理

5.1.1农用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要求收集、整理全民所有农用地资源资产清查资料。

5.1.2建设用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要求收集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清查资料,其中:坐标若有漂移

或错误的,按照影像的正确位置纠正,在“BZ”字段中备注说明,保留影像与原坐标不一致的剪切图;

同时开展历史供应台账整理和补录工作,完成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清查资料整理。

5.1.3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土地

整理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的图斑;政府依法收回且原使用权已注销的国有建设

用地、政府通过收购或优先购买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批准征收取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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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有建设用地、其他无明确使用权人、无权属争议的国有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图斑,完成

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资料整理。

5.1.4未利用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要求,收集、整理全民所有未利用地资源资产清查资料。

工作底图制作

5.2.1信息提取与整理

5.2.1.1农用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空间数据整合处理要求以及附录A表A.1内容,完成全民所有农用地资

源资产实物量清查范围图层的制作,提取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全国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

更新与监测成果中的相关属性信息。

5.2.1.2建设用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空间数据整合处理要求以及附录A表A.2的属性字段提取城镇土地基准

地价等成果中相关属性,完成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范围图层的制作。

5.2.1.3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土地

按照附录A表A.3和A.4分别整合制作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实物量

清查范围图层。

5.2.1.4未利用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空间数据整合处理要求,完成全民所有未利用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

范围图层的制作。

5.2.2数据套合与属性赋值

5.2.2.1农用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空间数据要求开展数据套合与属性赋值。

其中与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套合叠加赋值的处理规则:

a)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图斑覆盖区域,按图斑属性赋值,完成字段属性挂接;

b)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图斑未覆盖区域,可选择临近覆盖区域图斑赋值,但临近覆盖区域

图斑不应超出最小行政区范围(行政村);当最小行政区范围(行政村)内没有临近覆盖图斑

时,采用对比分析法,确定未覆盖区域的“自然等指数”属性,查找“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

评价成果”中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系数”,计算未覆盖区域“自治区利用等指数”,通过模

型法,将其转换为“国家级利用等指数”,根据“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中国家利

用等指数的等别划分区间,确定未覆盖区域的耕地利用等别。具体方法为:按就近原则,对比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覆盖区与未覆盖区域图斑的“有效土层厚度、表层土壤质地、

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酸碱度(pH值)和坡度级别”属性,将属性相同或相近的覆盖区图斑

属性自然质量等指数赋值到未覆盖区图斑。利用“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成果”中所在区域的

“土地利用系数”,计算“自治区利用等指数”,公式如下:

Yi=Ri×KL…………(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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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Yi——第i个分等单元指定作物自治区利用等利用等指数;

Ri——第i个分等单元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

KL——分等单元所在等值区的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

利用转换模型,计算国家级利用等指数。公式如下:

Ygi=(Yi×1.787+312.38)×1.2029-355.13……(2)

式中:

Y

gi——第i个分等单位制定作物国家利用等指数;

Yi——第i个分等单元指定作物自治区利用等利用等指数。

5.2.2.2建设用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空间数据要求,进行数据套合与属性赋值。

5.2.2.3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土地

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依据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和本文件中的附录A表A.3进行数据套合

与属性挂接,并补充当地开发程度及基准地价相关信息,完成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图层建设。

将全民所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资源资产图层中全民所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资源资产宗地清查图层

剔除,依据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和本文件中附录A表A.4进行数据套合与属性挂接,形成未确定使用

权人全民所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资源资产清查图层。

5.2.2.4未利用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空间数据要求,进行数据套合与属性赋值。

实物量清查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要求,结合自治区增加属性内容(详见附录A),完成价值属性等信息

清查,形成全民所有农用地资源资产、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

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未利用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图层。

资产价格体系建设

5.4.1建设内容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价格体系包括农用地价格体系和建设用地价格体系。

5.4.2建设规则

5.4.2.1全民所有农用地

在国家全民所有农用地资产清查均质区域的基础上,以地形地貌、降水、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农

作物种类和产量等因素,在保证县级行政区划完整性的前提下,对国家均质区域进行细化,形成自治区

全民所有农用地资产清查均质区域(详见附录B)。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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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农用地资产价格体系是在均质区域基础上,明确价格内涵,测算平均价格。可采用样点平

均值法和修正法确定自治区均质区域及旗县级平均价格。

5.4.2.2全民所有建设用地

以各旗县中心镇城镇基准地价为基础,以成本价、工业最低限价为辅,建立自治区级全民所有建设

用地价格体系。每年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自治区验收的基准地价,可申请价格体系更新。

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且清查时点距基准日未超过3年的,直接纳入价格体系用于经济价值核算;超

出3年的,经过期日和案例修正后价格纳入价格体系用于经济价值核算。

5.4.3价格信号采集

5.4.3.1全民所有农用地

全民所有农用地价格信号采集范围为全域采集。农用地价格信号样点选取类型包括承包、转包、出

租、拍卖、联营入股、投入产出等。样点选取需调查所在区域普遍种植的粮食作物地块。价格信号采集

详细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和附录C。

5.4.3.2全民所有建设用地

全民所有建设用地价格信号采集内容包括各旗县中心城镇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工业用地最低限价、

征地综合区片价、七通一平的费用等,价格信号采集详细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及附录A表

A.2.1~A.2.4。

价值量核算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要求分别开展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核算。其中,全民所有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其实物量清查成果为基础,依据资产价格体系,核算相应二级地类的经济价值;未

确定使用权人的国有建设用地中规划用途明确的,按照其用途,依据全民所有建设用地价格体系进行必

要修正后核算,未明确规划用途的使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未确定使用权人的农用地资源依据全民所有农

用地资产价格体系分二级地类进行核算。全民所有未利用地暂不进行价值量核算。

权益管理信息清查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关于全民所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

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清查要求,完成相应内容。

6年度监测与更新

全民所有耕地资源资产年度监测

全民所有农用地资源资产监测仅开展全民所有耕地资源资产年度监测。

基于自治区级价格体系中农用地资源均质区域,根据耕地图斑地类、种植作物、地形、土壤条件及

使用方式等因素,分盟市分级分类布设监测区片,每个区片至少划定三个监测区。随机选取部分监测区

进行监测,每一个监测区选取1~3个样地。

成果更新

6.2.1全民所有农用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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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监测样地监测数据及补充调查数据,完成实物量清查年度更新,核算经济

价值,形成更新数据库等成果。

全民所有农用地资源资产价格体系更新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开展。

6.2.2全民所有建设用地

利用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补充调查数据,完成实物量清查年度更新,核算经济价值,形成更新数据

库等成果。

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价格体系更新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开展。

6.2.3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土地

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土地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相应更新,核算经济价值,形成更新数据库等成果。

6.2.4全民所有未利用地

利用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完成实物量清查年度更新,形成更新数据库等成果。

7数据库建设

总体要求

7.1.1数据库层级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由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数据库组成。

7.1.2数据库建设标准

数据库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及本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按照附录A。

数据库建设和管理

盟市级建设以旗县为单位的受托资产清查数据库,并补充盟市级清查成果,汇总建设形成本级清查

数据库。自治区级建设以旗县为单位的受托资产清查数据库,汇总下辖盟市级数据库,并补充本级清查

成果,建设形成本级清查数据库。

依托内蒙古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成果进行

统一管理。

8质量控制与核查

质量管理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遵循全过程质量控制原则,质量管理包括过程质量核查和成果质量核查:

a)数据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数据生产流程规范化;

b)数据生产过程中和形成成果后,清查实施单位应组织专人在作业人员自查的基础上,对过程数

据、成果数据进行质量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编制质检报告;

c)上级管理部门组织对下级清查成果进行质量核查,形成核查意见,编制质检报告。

成果核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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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核查内容

对清查数据成果开展100%的内业核查,核查方法以自治区质检工具的数据检查功能和国家质检软

件为主,人工检查为辅,检查清查成果与多源数据和资料的匹配,以及关联的信息是否规范、准确。

8.2.2质量评定

按照核查内容分“符合”“不符合”两类核查结论。当所有核查内容的核查结论均为“符合”时,

成果质量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9数据成果汇交

按照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相关要求执行。

10清查成果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形成数据集、数据表、图件、文本等4类成果,按照附录A、D、E和F。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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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规范性)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数据新增属性结构信息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各级各类清查数据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试行稿)的

基础上,增加自治区要求的属性字段,形成符合自治区要求的数据库成果,具体增加的字段信息见表

A.1~A.9:

表A.1全民所有农用地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NYDZYZC)

字段小数位约束条

序号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类型值域备注

长度数件

1有效土层厚度YXTCHDInt3[0,160]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2表层土壤质地BCTRZDText2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3土壤有机质含量TRYJZHLDouble52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土壤酸碱度(pH

4TRSJDDouble52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值)

5自然等指数ZRDZSInt6>0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6国家利用等指数GJLYDZSInt6>0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7土地利用系数LYXSDouble64>0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8利用等指数LYDZSInt6>0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9坡度级别PDJBText1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10级别JBInt2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单

11基准地价JZDJDouble15>0C

位:元/M2

12基准日JZRDate8C当地类为耕地时填写

13土地权利TDQLText30YYYYMMDD

14土地权利年期TDQLNQInt2单位:年

15用地类型YDLXText30M

16样点序号YDXHText13C结合样点图层编号填写

17空洞图斑KDInt1[0,1]M1代表空洞

注1:序号1~9字段来自清查时点耕地质量分类成果与2012年耕地质量分等评价成果。

注2:序号10~15字段来自各旗县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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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JSYDZYZC)

字段小数约束

序号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类型值域备注

长度位数条件

本表注

1行政区名称XZQMCText60-M-

1

所在区域清查价本表注

2QYQCJGSPDouble152M单位:元/平方米

格水平2

3经济价值JJJZL1Double182M

该宗地修正后清本表注

4XZQCDJSPDouble152M单位:元/平方米

查单价水平3

5基准日JZRDate8-MYYYYMMDD

6商服级别范围SFJBFWInt1[0,1]M

7住宅级别范围ZZJBFWInt1[0,1]M

8工业级别范围GYJBFWInt1[0,1]M

9公服级别范围GFJBFWInt1[0,1]M

商服级别范围为1时填

10商服用地级别SFYDJBInt1[1-7]C

商服用地级别商服级别范围为1时填

11SFYDJBDJDouble15C2

地价写,元/m

住宅级别范围为1时填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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