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711-2018 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 安装技术规范

DB14/T 1711-2018 Install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of Heavy Metals in Water Pollution Sources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1711-2018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9-01
实施日期
2018-11-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环境保护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以及所采用的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本标准适用于废水铅(Pb)、镉(Cd)、砷(As)、六价铬(Cr6+)、总铬(Cr)、汞(Hg)、废水流量等监测因子的在线监测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
起草人:
刘云、董轶茹、谢明、张利琴、王亮、赵钱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50

Z09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711—2018

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

安装技术规范

2018-09-01发布2018-11-01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4/T1711—2018

目次

前言.................................................................................2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4

4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组成....................................................5

5建设及安装要求....................................................................5

6调试要求..........................................................................8

7质量控制方案编制要求..............................................................9

8试运行要求.......................................................................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监测站房布局图.................................................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报表.................................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企业排污及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情况表.......................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调试报告.............................17

附录E(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试运行报告...........................21

I

DB14/T1711—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云、董轶茹、谢明、张利琴、王亮、赵钱垒。

II

DB14/T1711—2018

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建设与安装、调试、质量控制方案编制及试运

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以及所采用的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

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废水铅(Pb)、镉(Cd)、砷(As)、六价铬(Cr6+)、总铬(Cr)、汞(Hg)、废水流

量等监测因子的在线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214.1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第1部分:气候条件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8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CJ/T3008.1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三角形薄壁堰

CJ/T3008.2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矩形薄壁堰

CJ/T3008.3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巴歇尔量水槽

HJ/T15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372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47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HJ609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762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763镉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764砷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798总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926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1

DB14/T1711—2018

JJF1048数据采集系统校准规范

JJG711明渠堰槽流量计试行检定规程

T/CAEPI11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

指由实现废水流量监测、废水重金属水样采集、分析及分析数据统计与上传等功能的软硬件设施组

成的系统。

3.2

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

指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中用于在线连续监测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和流量的仪器设备。

3.3

水质自动采样系统

指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中用于实现采集实时水样及混合水样、平行监测留样、比对监测留

样、超标留样等功能的系统。

3.4

数据控制系统

指实现控制整个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内部仪器设备联动,完成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

器的数据采集、存储、计算、统计、输出及上传至上位机等,接受上位机命令控制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

监测仪器运行等功能的系统。

3.5

瞬时水样

指某个采样点某时刻一次采集到的样品。

3.6

混合水样

指同一个采样点多次定量采集到的混合样品。

4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组成

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流量监测系统、水质自动采样系统、水质自动分

析仪、数据控制系统等,见图1。

2

DB14/T1711—2018

水流方向传输方向

图1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组成示意图

5建设及安装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2)VAC,频率为(50±0.5)Hz。

5.1.2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中所采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表1中所列的技术要求。

表1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技术要求

序号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技术要求

1明渠堰槽流量计HJ/T15

2铅(Pb)水质自动分析仪HJ762

3镉(Cd)水质自动分析仪HJ763

4砷(As)水质自动分析仪HJ764

5六价铬(Cr6+)水质自动分析仪HJ609

6总铬(Cr)水质分析仪HJ798

7汞(Hg)水质分析仪HJ926

8水质自动采样器HJ/T372

9数据采集传输仪HJ477

5.2流量监测系统建设及安装要求

5.2.1安装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的排污单位,均应安装流量监测系统,包括流量计、计量堰

(槽)。

3

DB14/T1711—2018

5.2.2原则上使用明渠流量计,应按照JJG711、CJ/T3008.1、CJ/T3008.2、CJ/T3008.3等技术

要求安装计量堰(槽)。

5.2.3排污单位应在其排放口上游能对全部污水束流的位置,根据地形和排水方式及排水量大小,修

建一段特殊渠(管)道的测流段,以满足测量流量、流速的要求,渠道宽度应与安装的堰(槽)宽度相

同,以保证废水匀速进入计量堰(槽)。

5.2.4一般可安装三角形薄壁堰、矩形薄壁堰、巴歇尔槽等标准化计量堰(槽)。堰(槽)宜选用具

有防腐及易清洁,并不与铅、镉、砷、六价铬、总铬、汞发生化学反应的硬质材质。

5.2.5计量堰(槽)的建设应满足:能够清除堰板附近堆积物,能够进行明渠流量计比对工作。

5.2.6应根据测量流量范围选择合适的计量堰(槽),根据计量堰(槽)的类型确定明渠流量计探头

的安装点位,具体要求如表2所示。

表2计量堰(槽)的选型及流量计安装点位

序号堰槽类型测量流量范围(m3/s)流量计探头安装点位

1巴歇尔槽0.1×10-3~93应位于堰槽入口段(收缩段)1/3处

2三角形薄壁堰0.2×10-3~1.8应位于堰板上游(3~4)倍最大液位处

3矩形薄壁堰1.4×10-3~49应位于堰板上游(3~4)倍最大液位处

5.2.7流量计应安装牢固稳定,有必要的防震措施。仪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空间,方便仪器维护与比对。

5.3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建设及安装要求

5.3.1采水口应尽量设在计量堰(槽)取水口头部的流路中央,采水口的前端设在下流的方向,减少

采水部前端的堵塞。测量合流排水时,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所采水。

5.3.2管材应采用优质的PVC硬管或PPR硬管。管路应在合适位置进行固定,保证采水口不能随意从

计量堰(槽)内取出。

5.3.3采样泵应根据采样流量、水质自动采样系统的水头损失及水位差合理选择,建议采用可根据排

水液位高度自适应启动的采样泵,以应对间歇性排水的工况环境。采样泵应对水质参数没有影响,并且

使用寿命长、易维护,安装位置应便于采样泵的维护。

5.3.4应在水质自动采样器后端的送样管路上设置实际水样比对采样口。

5.3.5水质自动采样器具有采集瞬时水样、时间等比例采样、冷藏保存水样、自动清洗及排空混匀桶、

保护水样不变质的功能。

5.3.6可实现远程启动采样和留样功能,可实现平行样监测功能,水质自动采样器将记录样品瓶号、

时间、超标和平行监测等信息。

5.3.7水质自动采样器应设置A、B两个采样桶,交替用作采集混合水样,为水质自动分析仪供样及需

要时进行留样。

5.3.8水质自动采样器应设置为每十分钟采集一次瞬时水样并进行混合,每小时供水质自动分析仪分

析一次。

5.4水质自动分析仪安装要求

5.4.1应根据企业废水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水质自动分析仪。应根据企业实际排放废水浓度选择合适

的水质自动分析仪工作量程,具体设置方法参照HJ/T355。

5.4.2安装高温加热装置的水质自动分析仪,应避开可燃物和严禁烟火的场所。

5.4.3水质自动分析仪具有RS-485通信接口,支持与数据控制系统通信,与数据控制系统的电缆连接

应可靠稳定,并尽量缩短信号传输距离,减少信号损失。

4

DB14/T1711—2018

5.4.4水质自动分析仪工作所必需的高压气体钢瓶,应稳固固定在气瓶柜内,并安装泄漏报警装置。

5.4.5需要进行过滤的水质自动分析仪可安装过滤装置,所安装的过滤装置应防止过度过滤,不应显

著影响测试结果。

5.4.6分析后的废液容器需加装液位感应报警装置。

5.5数据控制系统建设及安装要求

5.5.1数据控制系统可协调统一运行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采集、储存、显示监测数据,能

够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位机平台通信,具体要求按照HJ212的规定,见图2。

5.5.2数据控制系统可控制水质自动采样系统采样、输送样品、判断并触发平行监测、比对监测留样,

见图2。

5.5.3数据控制系统可控制水污染源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进行测量、标样核查、校准等操作。

5.5.4数据控制系统读取各个水污染源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测量数据,实现实时数据、小时均值、

日均值等项目的计算与显示,并上传至上位机平台。

5.5.5数据控制系统上传的污染源监测数据必须有数据状态标识。

5.5.6数据控制系统可生成、显示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监测数据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

5.5.7数据控制系统必须具备详细的系统日志、运行日志和管理日志,并提供日志的存储、显示及历

史日志查询功能。

5.5.8数据控制系统应存储至少12个月的历史数据和日志,同时应具备断电保护功能,保证断电后所

存储数据不丢失。

水流方向数据方向

图2数据控制系统示意图

5.6相关建筑设施建设及安装要求

5.6.1水污染源排放口建设要求

5.6.1.1按照HJ/T91中的布设原则设置排放口,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采水点必须设置在车

间、车间处理设施或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设施的排放口。

5.6.1.2排放口依照GB15562.1的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5.6.1.3排放口建设施工可以按照T/CAEPI11中的排放口设置要求,原则上不建议使用管道式排放口。

5.6.1.4排放口的设置应能满足5.4中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建设相关要求。

5

DB14/T1711—2018

5.6.1.5排放口建设应具有相应的应急池,当水样超标时能自动截流使水样进入应急池。应急池的具

体设置可以参照GB50483的相关要求。

5.6.2监测站房建设要求

5.6.2.1应有专用监测站房,站房的整体建设、结构、供电、通风采暖、给排水、布局要求、安全防

护等可按照T/CAEPI11规定,保证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转。

5.6.2.2监测站房应尽量靠近采样点,与采样点的距离不宜大于20m。

5.6.2.3应安装空调、冬季供暖设备,配备温湿度计,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

等应符合GB/T17214.1的要求。

5.6.2.4监测站房内应配置安全合格的配电设备,能提供足够的电力负荷,功率不小于10kW,站房内

应配置稳压电源、不间断电源(UPS)。供电线路应符合GB50303相关要求。有条件的,应配置双回路

电源。

5.6.2.5监测站房内应配置合格的给、排水设施,使用符合实验要求的用水清洗仪器及有关装置。

5.6.2.6监测站房应配置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设施、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接地装置安

装工程的施工应满足GB50169的相关要求。建筑物防雷设计应满足GB50057的相关要求。

5.6.2.7监测站房应配备消防器材。监测站房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5.6.2.8监测站房不能位于通讯盲区。

5.6.2.9监测站房的设置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

5.6.2.10监测站房应根据本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有条件的监测站房,宜

在站房门口、采样口等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6调试要求

6.1一般要求

6.1.1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后,需要对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水质自动分析仪

进行调试,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6.1.2调试完成后,各指标符合表3的要求。

6.1.3编制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调试报告。

6.1.4一般调试方法及此处未提及的内容参照HJ/T353相关要求。

6.2各仪器设备调试项目

6.2.1明渠流量计调试方法,参照HJ/T15中的规定执行。

6.2.2水质自动采样器调试方法,采用HJ/T354中规定的方法每天进行一次采样量相对误差和温度控

制误差测试。

6.2.3水质自动分析仪应根据排污单位排放浓度选择量程,并在该量程下进行精密度、标样加入试验、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以及实际水样比对检测,铅(Pb)水质自动分析仪采用HJ76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镉(Cd)水质自动分析仪采用HJ76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砷(As)水质自动分析仪采用HJ764中规定

的方法进行;六价铬(Cr6+)水质自动分析仪采用HJ609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总铬(Cr)水质自动分析

仪采用HJ7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汞(Hg)水质自动分析仪采用HJ92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2.4数据控制系统应按照JJF1048的要求进行调试(调整)、校准和验证,并对相关参数进行记录

和保存。数据控制系统的显示结果应与测量仪表一致,可方便查阅本标准5.5中规定的各种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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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1711—2018

表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调试期性能指标

仪器类型项目性能指标限值

明渠流量计液位比对误差±12mm

流量比对试验误差±5%

水质自动采样器采样量相对误差±10%

温度控制误差±2℃

铅(Pb)水质自动分析仪精密度≤5%

标样加入试验75%~125%

零点漂移±5%F.S

量程漂移±10%F.S

±25%(质量浓度>0.05mg/L)

实际水样比对检测±0.02mg/L(质量浓度≤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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