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1/T 287-2023 物业服务事项公示规范

DB3401/T 287-2023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01/T 287-2023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15
实施日期
2023-12-15
发布单位/组织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鑫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景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诚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柳纯洁、李佩俊、纪红、段伟姣、葛宜山、常振宇、徐佳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2

3401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

DB3401/T287—2023

物业服务事项公示规范

Specificationforpublicityofpropertyservicematters

2023-12-15发布2023-12-15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01/T28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鑫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景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昌顺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合肥诚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柳纯洁、李佩俊、纪红、段伟姣、葛宜山、常振宇、徐佳。

I

DB3401/T287—2023

物业服务事项公示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物业服务事项公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公示事项、公示方式、公示流程、异议

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物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4/T2038物业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

3术语和定义

DB34/T203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事项公示publicity

公开物业服务事项的活动。

4基本要求

公示的物业服务事项应真实,不应存在虚假、隐瞒。

公示的信息应醒目、规范、不存在歧义。

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前应与业主委员会及相关方沟通确认。

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前应进行审核。

非长期公示的物业服务事项应在公示结束前告知业主及相关方。

应按照相关要求对公示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和撤除。

5公示事项

公示事项及起止时间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公示方式

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可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

a)线上宜通过社交网络平台(业主群、公众号等)、公司网站等方式;

b)线下宜通过公示栏、电子屏、展板等方式。

1

DB3401/T287—2023

7公示流程

物业服务事项公示流程见附录B。

8异议处理

应公示异议处理的流程、受理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

应对有异议的公示事项按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应。

应记录异议处理的相关信息。

2

DB3401/T287—2023

A

A

附录A

(规范性)

物业服务事项公示信息

物业服务事项公示信息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物业服务事项公示信息表

序号事项事项内容起止时间

物业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

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

公共设施维修服务时间、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应急电话、

长期公示

投诉监督电话

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若有)

水、电、气、热等代收代缴事项,专营单位服务电话

24小时服务电话

1物业服务基本信息公共场所及设施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若有),必须公示每年至少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

公共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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