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173-2025 营林用火规范

LY/T 1173-2025 Specifications for forestry fire uses

行业标准-林业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LY/T 1173-202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林业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12-26
实施日期
2026-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归口单位
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林区营林用火的相关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林区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开展营林用火工作。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中心、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林业局、福建省林业局
起草人:
孙龙、胡同欣、杨光、窦旭、于宏洲、蔡慧颖、刘凯、李世勇、曾瑜、翁武达、蒋立、李琦伟、胡慡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173—2025

代替LY/T1173—2010

营林用火规范

Specificationsforforestryfireuses

2025‑12‑26发布2026‑04‑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LY/T1173—2025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营林用火地段………………1

6营林用火时段………………1

7营林用火条件………………2

8营林用火频度………………2

9营林用火方法………………2

10可燃物烧除率………………3

11证实方法……………………3

LY/T1173—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LY/T1173—2010《东北、内蒙古林区营林用火技术规程》,与LY/T1173—2010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0年版的第2章);

c)删除了用火技术规程操作程序的规定(见2010年版的第3章);

d)更改了基本要求的规定(见第4章,2010年版的第9章);

e)更改了营林用火地段的规定(见第5章,2010年版的第4章);

f)删除了不能用火地段的规定(见2010年版的第4章);

g)更改了营林用火时段的规定(见第6章,2010年版的第5章);

h)删除了用火标准的规定(见2010年版的第6章);

i)更改了营林用火条件的规定(见第7章,2010年版的第7章);

j)增加了营林用火频度的规定(见第8章);

k)更改了营林用火方法的表述(见第9章,2010年版的第8章);

l)增加了可燃物烧除率的规定(见第10章);

m)增加了证实方法的规定(见第11章);

n)删除了附录A和附录B(见2010年版附录A和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中心、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伊春森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林业局、福建省林业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龙、胡同欣、杨光、窦旭、于宏洲、蔡慧颖、刘凯、李世勇、曾瑜、翁武达、蒋立、

李琦伟、胡慡。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LY/T1173—1995,2010年第一次修订为LY/T1173—2010;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LY/T1173—2025

营林用火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林区营林用火的相关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林区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开展营林用火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营林用火forestryfireuse

在林内、林缘、林外等林地范围内,根据改善林地环境、提高森林质量、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有害生物、

发展林下经济等森林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采取计划烧除措施清除地表可燃物的生产性用火行为。

3.2

点烧窗口usefirewindow

用火时不会失控蔓延的安全区域。

4基本要求

4.1开展营林用火前,应通过实地踏查制定用火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落实到位。

4.2营林用火应有阻隔地带依托并在点烧窗口内实施。

4.3在防火期用火,应在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低于4级状态下进行。

4.4用火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和看守,避免火烧迹地复燃。

5营林用火地段

5.1平均胸径在6cm以上的天然次生林林地。

5.2平均胸径在8cm以上的人工林地。

5.3拟更新的采伐迹地。

5.4因防治有害生物需要用火的林地。

5.5林内杂草覆盖的林区道路。

5.6堆放2a以上的枝桠堆。

6营林用火时段

6.1春季当阳坡林缘积雪融化1m宽以上,在林缘控制线可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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