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4/T 0001-2019 农村大集经营管理规范

DB3714/T 0001-2019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14/T 0001-2019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2-25
实施日期
2020-01-25
发布单位/组织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大集的经营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庆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王双红、王静、孙勇、李俊英、张迎春、张成虎、黄卫东、徐家莹、刘亚平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99

A00

DB3714

德州市地方标准

DB3714/T0001—2019

农村大集经营管理规范

ManagementStandardforVillageFair

2019-12-25发布2020-01-25实施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14/T0001—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庆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双红、王静、孙勇、李俊英、张迎春、张成虎、黄卫东、徐家莹、刘亚平。

I

DB3714/T0001—2019

农村大集经营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大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规划布局、设备设施、制度及人员、入市、管理、

退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大集的经营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农村大集

由政府统一规划,农村居民购买和销售食品、生活用品等生产、生活资料的周期性集中交易场所。

2.2

摊点信息公示卡

载有摊主姓名、经营品种、经营地点等内容的卡片。

2.3

摊点信息公示牌

载有摊点信息公示卡、文明经商公约、诚信经营承诺书、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信息的载体。

2.4

农村大集开办者

农村大集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委会或者注册成立的农村大集管理服务中心(公司)等可

以开办农村大集的主体。

3一般要求

农村大集由农村大集开办者和农村大集管理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农业农村、

公安、商务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管理。

4规划布局

4.1农村大集应按照产品种类进行摊位划分,宜通过悬挂或摆放方式设置分区标识牌。

1

DB3714/T0001—2019

4.2农村大集摊位长度宜为4m~6m,宽度不超过2m。在商业街道设置摊位时,应留有进出沿街商铺相

应的通道。

4.3农村大集应设置信息公示牌,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

a)农村大集简介;

b)管理制度;

c)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d)投诉举报方式;

e)入市手续办理指南;

f)农村大集文明经商公约。

5设备设施、制度及人员

5.1设备设施

农村大集开办者应为农村大集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a)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备;

b)复核台和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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