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7/T 2006.2-202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第2部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DB3207/T 2006.2-2022 Procedure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VID-19 Part 2: Insp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Imported High-Risk Non-Chilled Containers of Good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7/T 2006.2-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5-24
实施日期
2022-06-01
发布单位/组织
连云港市
归口单位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范围内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涉外联防联控指挥部市场与物流防控组、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起草人:
潘晓盼、陈群、高娟、冯浩、李琦、顾绍珏、常亮。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CCSC50

DB3207

连云港市地方标准

DB3207/T2006.2—202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2部分: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WorkRegulationsForCOVID-19Prevention2ndPart:ForImportHighRisk

Non-coldChainContainerGoods

2022-05-25发布2022-06-01实施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7/T2006.2—2022

前言

DB3207/T200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进口冷链食品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总则;

——第2部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第3部分:进口冷链(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

——第4部分:进口冷链(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防控要求。

本文件为DB3207/T2006的第2部分。

本文件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编写。

本文件由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涉外联防联控指挥部市

场与物流防控组、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晓盼、陈群、高娟、冯浩、李琦、顾绍珏、常亮。

I

DB3207/T2006.2—202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第2部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

集装箱货物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新冠病毒检测、预防性

消毒和应急处置。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范围内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Noncoldchaincontainercargo

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水路运输仅适用于来自寒冷国家或地区且全程运输温度

低的航线进口集装箱货物。

4基本要求

4.1应严格落实从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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