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696-2020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DB37/T 1696-2020 DB37/T 1696-2020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Safety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1年01月
-
2014年04月
-
2020年06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3.010
D09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696—2020
代替DB37/T1696—201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2020-06-08发布2020-07-08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1696—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技术条件......................................................................4
5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5
6检验方法.........................................................................11
7检验规则.........................................................................15
8检验结果的判定..................................................................17
I
DB37/T1696—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DB37/T1696-2014《山东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与DB37/T1696-201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线缆、风门开关传感器的术语和定义(见3.12、3.14、3.19);
——增加了井下设备环境条件的要求(见5.2);
——增加了系统及组成设备采用抗干扰技术设计的要求(见5.3.12);
——增加了系统自诊断功能(见5.4.10);
——增加了采掘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报警和断电闭锁功能(见5.4.12);
——增加了瓦斯抽采(放)量监测、显示功能(见5.4.13);
——增加了多网、多系统融合功能(见5.4.17);
——增加了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功能(见5.4.24);
——删除了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甲烷传感器的设置的要求(见2014版的5.5.1.6);
——增加了传感器定期未标校提醒功能检测的要求(见6.3.11);
——增加了应急联动功能检测的要求(见6.3.14);
——增加了多网、多系统融合功能检测的要求(见6.3.16);
——增加了系统检测项目分类(见7.2)。
本标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鼎安云智慧科技有限公
司、济南鲁安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遵利、姬胜利、张国玉、楚善良、韩学海、吕学强、晁文鹏、王凯、孙庆鹏、
徐召栋、安伯超、霍志超、王文明、刘兆平、孙凯、刘军军、亓习瑞、郝继宝、马宁、赵一鸣、黄瀚增、
高俊勃、李振振、王良、韩应心、王凤江、安兴龙、王鹏。
本标准于2011年首次发布,2013年第一次修订,2020年第二次修订。
II
DB37/T1696—2020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测检验的检验条件、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所有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包括安全监控系统主机、中心站、分站、
各类传感器及相关设施)进行定期、不定期现场检测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6201—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MT631—1996煤矿用风电甲烷闭锁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MT/T772—1998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minesafetymonitoringsystem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
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
风机开停、主要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
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
传感器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methan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
1
DB37/T1696—2020
风速传感器airvelocity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井巷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
风压传感器windpressur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3.6
一氧化碳传感器carbonmonoxid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7
温度传感器temperatur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3.8
二氧化碳传感器carbondioxid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9
氧气传感器oxygen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氧气浓度的装置。
3.10
烟雾传感器smok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带式输送机输送带等着火时产生的烟雾浓度的装置。
3.11
粉尘传感器dust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尘和矿尘浓度的装置。
3.12
风向传感器transducerofthedirectionofwind
连续监测风向的装置。
3.13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portablemethanedetectionalarmingdevice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超限报警的携带式仪器,包括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携带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14
线缆signalcable
用于传输监控等信号的电缆或光缆。
2
DB37/T1696—2020
3.15
设备开停传感器onoffStatusSensorforelectromechanicalequipment
连续监测矿井中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的装置。
3.16
甲烷断电仪methanebreaker
井下甲烷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的装置。
3.17
光电甲烷检测仪opticalmethanedetector
采用光学原理检测甲烷浓度的便携式仪器。
3.18
风筒传感器airpipetransducer
连续监测局部通风机风筒“有风”或“无风”状态的装置。
3.19
风门开关传感器open/closesensorforairdoor
连续监测矿井中风门“开”或“关”状态的装置。
3.20
馈电传感器feed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起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
3.21
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及断电器)actuator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22
声光报警器acousto-opticalarm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23
断电控制器switchingoffcontroller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等的装置。
3.24
分站substation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
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分站还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
的数据处理、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的能力,控制执行器工作。
3.25
3
DB37/T1696—2020
主机host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主机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
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
联接等。
3.26
电源箱powersupplychassis
将交流电网电源转换为系统所需的本质安全型直流电源,并具有维持电网停电后正常供电不小于4h
的蓄电池。
3.27
传输接口transmissioninterface
接收分站远距离发送的信号,并送主机处理;接收主机信号,并送相应分站。传输接口还具有控制
分站的发送与接收、多路复用信号的调制与解调、系统自检等功能。
3.28
馈电异常abnormalfeed
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
3.29
模拟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analoginputtransmissionerror
传感器输出值(显示值)与主机显示值之间的误差。
4基本技术条件
4.1检验条件
4.1.1受检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煤矿安全监测和控制的基本功能,能够正常运行的全套系统。
4.1.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受检单位应提供现场检测必要条件,应准备好全部技术档案和试验条件。
4.1.3系统及配套设备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有产品合格证、出厂合格证、防爆合格
证(仅对下井设备)。
4.1.4模拟量传感器还应取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4.2检验类别
4.2.1常规检验
正常运行的系统每年应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4.2.2特殊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可替代常规检验:
a)新安装的系统正常运行之前;
b)系统升级改造后正常运行之前;
c)系统停止运行一个月以上(含),重新启用之前;
d)其他需要检测检验的情况。
4
DB37/T1696—2020
5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5.1中心站环境条件
5.1.1环境温度
15℃~30℃。
5.1.2环境湿度
40%~70%。
5.1.3温度变化率
小于10℃/h,且不得结露。
5.1.4大气压力
80kPa~106kPa。
5.1.5电源的电压偏差应符合AQ6201—2019中5.3条的相关规定。
5.1.6尘埃、照明、噪声、电磁干扰应符合GB/T2887—2011中4.6条的相关规定。
5.1.7接地:机房场地接地电阻应符合GB/T2887—2011中4.8条的相关规定。
5.2井下设备环境条件
5.2.1环境温度
0℃~40℃。
5.2.2环境相对湿度
不大于95%(+25℃)。
5.2.3大气压力
80kPa~106kPa。
5.2.4其他
有爆炸物气体混合物,但无明显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5.3系统配置
5.3.1系统一般由主机、传输接口、网络交换机、分站、传感器、执行器(含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
器)、电源箱、线缆、接线盒、避雷器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5.3.2系统应有中心机房,中心站应安设防静电地板、消防器材、通讯办公设备设施。
5.3.3系统中心站硬件应采用主流技术的通用产品,并满足可靠性、可维护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等
要求。
5.3.4系统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4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5.3.5中心站应使用空调调温,并配备专用打印机、录音电话和声光报警装置。
5.3.6系统主机应不少于两台,应选用工业控制机或服务器,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且不得兼作他用。
5.3.7系统井上下主机、分站应配备备用电源。
5
DB37/T1696—2020
5.3.8系统设备之间应使用专用光缆或阻燃线缆连接,不得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5.3.9系统及配套件应经过防爆认证并具有MA标志,使用单位应按系统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规格
选择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配套设备,使用其它系统传感器的应提供关联性测试报告。
5.3.10系统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应为本质安全型信号,传输方式应为数字传输。
5.3.11系统应分别在传输接口、入井口、电源等采取防雷电保护措施,中心站应具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3.12系统及组成设备采用抗干扰(EMC)技术设计,并有相应的抗电磁干扰能力检测报告。
5.3.13系统架构简单,传感器(执行器)至中心站网络层级不应超过3层。
5.3.14分站的最大远程本安供电距离(在设计工况条件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2km、3km、6km。
5.3.15系统应有机融合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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